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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銷售合同4篇 “簽訂輕鬆實用的銷售合同——簡易銷售協議範本”

簡易銷售合同是商業交易中常用的一種合同格式,主要用於規範商品或服務的銷售過程,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和交易條件。它對於保障商業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作用,同時也節約了雙方的時間和精力。

簡易銷售合同4篇 “簽訂輕鬆實用的銷售合同——簡易銷售協議範本”

第1篇

二、買方自定規格傢俱需將圖紙或相關資料一式兩份交付賣方,經賣方稽核認可後,由賣方銷售人員簽名(蓋章),並將其中一份交還買方留存,以便交貨核對。

三、傢俱交付時應隨帶《傢俱使用說明書》,質量標準按《傢俱使用說明書》載明的標準執行。合同簽訂時,買方有權查閱《傢俱使用說明書》,賣方應予出示。

□賣方免費送貨上門; □賣方送貨,送貨費用 元由買方承擔; □買方自提,費用自理。

交貨時間: 年 月 日。交貨地點: 。

對於傢俱的數量、款式、顏色、表面瑕疵等有異議的,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賣方應當場處理;對其他質量問題,按照《寧波市傢俱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辦理。

買方在簽約時應向賣方交付合同總貨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過20%),計人民幣 元,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貨款,餘款計人民幣 元交貨前付清。

自定規格傢俱的,買方在簽約時應向賣方交付合同總貨款 %的預付款計人民幣 元,餘款計人民幣 元交貨前付清。

1、買方不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還;賣方不履行合同,雙倍返還定金。自定規格傢俱的,不履行合同方應承擔違約金計人民幣 元。

2、雙方在約定時間內無法履行送貨或提貨,應每日向對方支付延遲部分傢俱貨款的千分之三違約金,超過 天,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3、賣方出售的傢俱如有假冒他人註冊商標、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廠名、廠址或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欺詐行為的,應依法追加賠償,賠償金額為買方購買傢俱總貨款的一倍。

八、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解決;解決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

□提交寧波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賣方(章): 買方(章):

經營地: 地址: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簡易銷售合同4篇 “簽訂輕鬆實用的銷售合同——簡易銷售協議範本”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合同金額由貨物總值、運輸費用、安裝費用組成,其中:

2、 乙方送貨產生延誤,則乙方需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貨物總值每週1%計算。

3、 由於傢俱工程環節眾多,若運輸途中造成少量貨品的損壞、丟失、錯貨及缺少配件等現象,乙方將在第一時間採取補救措施(包括使用替代品),以保證甲方的正常使用,甲方不得以此為由扣款或延遲付款。

1、 乙方提供年的商品保修期(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 在保修期內,如因商品質量問題導致的破損、變形,均由乙方負責維修或退換,如因甲方使用不當或人為因素造成傢俱損壞,乙方負責維修,但收適當的材料費和工本費。

六、付款方式: 為確保合同正常運作及維護雙方共同利益,本合同付款方式應按照工程進度分兩次付款;,作為工程預付款,即人民幣:貳仟貳佰元整 (:2200元)

第二期:貨物安裝完畢,甲方應在 當 日內驗收且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 60 %的餘款,即人民幣:(:叄仟肆佰 元)。¥:3400 全部貨款未結清前,所有商品之產權歸乙方所有。

1、 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災、風災等)而不能交貨或逾期交貨達90日,乙方須按照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

2、 乙方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交貨應支付逾期交貨金額萬分之五/天的違約金。

1、 報價單所列商品及其顏色不得任意退、換(除質量問題),如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災、風災等)要求退、換,則:

(2) 屏風、椅、沙發等有色商品及木製商品等其他類商品退、換,以銷售之20%收取賠償金,運輸費用需另行承擔。

甲方對其他未退、換部分按本合同要求進行驗收和付款。

2、如因甲方原因要求延期交貨應於交貨日7天前通知乙方。

1、 如甲方暫緩要貨,乙方將提供交貨外30天的免費倉儲期,若甲方仍未能安排地方進行交貨,乙方將收取倉儲費用;若甲方變更交貨期超過一個月的,除事先書面徵求乙方的同意外,還應交納額外的倉儲費用。否則,乙方有權取消合同並沒收預付款。

2、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4、 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應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提起訴訟。

九、 補充條款:簽訂後定製商品顏色和尺寸不能更改,如需要更改所有費用全由甲方負責.貨到齊付清

第3篇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銷售代理甲方xxxxxxxxx產品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1.乙方在代理銷售甲方產品的同時,必須禁止銷售其他對甲方有競爭有衝擊的同類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於自己的銷售行為負無限連帶責任。

3.甲方負責與客戶簽訂產品供應合同,負責所售產品的質量及後續所需燃料供應。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為xxxxxxxxx年,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x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止。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2.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xxxxxxxxx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3.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可以續約。

乙方承諾每月向甲方的訂貨量為xxxxxxxxx,乙方保證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xxxxxx元。如果連續xxxxx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1.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乙方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xxxxxxxxx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2.如果甲方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乙方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甲方報告。甲方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乙方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xxxxxxxxx元按xxxxx%收傭;xxxxx元按xxx%收傭。

2.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等應另開發票。

4.甲方每季度應向乙方說明佣金數額和支付佣金的有關商務,甲方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甲方不予接受則無佣金。若乙方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乙方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甲方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1.乙方應盡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資訊,每xxxxxxxxx個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報告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價目表、技術檔案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資訊。甲方還應將產品價格、銷售情況或付款方式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乙方。

1.乙方應收集資訊,爭取客戶,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

2.乙方可通過廣告活動,宣傳代理產品(服務),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3.乙方應當執行甲方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釋出廣告。

4.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1.乙方不應與甲方或幫助他人與甲方競爭,乙方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銷的產品,也不應從與甲方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乙方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不論是新的或舊的)任何產品。

2.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的xxxxxxxxx年內,乙方不能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予以競爭,本合同終止後的xxxxxxxxx年內,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類似產品,予以競爭。

3.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甲方。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獨立自主地經營代理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將代理銷售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1)乙方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規定製作的資訊披露檔案等情況報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2)乙方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乙方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xxxxxxxxx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3)乙方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甲方重新簽訂代理銷售合同。十一、合同變更

1.為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甲方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牴觸。

2.甲方應當將合同變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關事項,在規定的變更時間前xxxxxxxxx天通知乙方。

3.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甲方有權以新制定的銷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修訂應基於合理和善意的準則。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2.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與甲方代理銷售有關的所有產品宣傳材料及資訊,禁止以甲方代理名義對外銷售產品。

3.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xxxxxxxxx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檔案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複製品。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xxxxxxxxx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7)連續xxxxxxxxx年未能完成銷售指標,受到甲方xxxxxxxxx次以上處罰,屢教不改的;

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甲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xxxxxxxxx年。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xxxxxx份,雙方各執xxx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xxxxxxxxxxxxxx乙方:xxxxxxxxxxxxxx委託代理人(簽字):xxxxxxxx

第4篇

1.1 甲方同意同乙方購買,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_________裝置(以下簡稱裝置)用於_________專案。將由乙方提供的裝置的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裝置外稱的同時也請列出分項價格)

1.2 乙方負責裝置的安裝、除錯工作,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

1.3 雙方同意附件中各項條款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準。

2.1 裝置的價格(以下稱為: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價格清單詳見附件一。

合同第二條中確定的合同總價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3.1 預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同時提供甲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票。

3.2 交貨款:在裝置交貨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3.3 驗收款:在裝置驗收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4.1 所有裝置應在合同正式生效後_________周內,(此周應為最晚交貨裝置的週期),由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___機場。貨物的導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後轉移至買方。

4.2 乙方應於交貨日14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內容包括合同號、裝置的名稱、數量、估計總重量與總體積,以及預計交貨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向乙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5.1 裝置的開箱檢驗應在裝置運至交貨地點後_________日內在進行。雙方應指派代表參加檢驗。

5.3 如雙方認可的裝置的小缺陷,並不影響裝置效能,雙方仍然簽署驗貨合格證書,但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修復缺陷。

5.4 如果在聯合開箱檢驗中發現貨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與合同規定不符,雙方代表將簽署一份詳細報告,該報告將作為甲方要求乙方進行更換,修理或補充發貨的有效證據。如果確認為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取得補充或替換裝置。如果確認為甲方責任,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後儘快向甲方補充或替換裝置。

6.1 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裝置是全新並未使用過的。

6.2 乙方所提供的裝置的免費保修期與原廠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詳見附件。

6.3 保修期內,乙方在收到甲方運於至指定地點(費用由買方負擔)的有缺陷裝置後,應儘快將更換裝置自費運至甲方。

6.4 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條的要求按時交貨,甲方有權以如下方式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從遲交貨第三週起每週按遲交貨物總價的0.5%(百分之零點五)計,不足一週的時間計為一週。上述賠償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百分之五)。上述賠償不能解除乙方交貨的責任。賠償金的支付將被認為已足額補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因遲交貨甲方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間接損失)。

6.5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按時支付合同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支付方式為:從規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應付未付合同款額以每日0.5‰(萬分之零點五)計算滯納金,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額的5%。

6.6 如果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執行延遲,則交貨週期相應順延。

7.1 如果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如:戰爭、火災、颱風、洪水、地震或其他雙方共計為不屬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遲合同的執行,則合同執行相應延遲,延遲的時間等於不可抗力發生作用的時間。

7.2 受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的發生儘快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

7.3 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被排除後儘快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並通過航空掛號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終結或排除。

8.1 所有與合同及合同執行有關的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8.2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8.4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9.1 雙方同意,在任何時候,不論是合同有效期內還是合同終止以後,對另一方提供的技術檔案以及事務、業務或操作方法(下稱祕密資訊)實行嚴格保密。

9.2 一方保證,其依本合同所知悉的祕密資訊只用於本合同的目的,不用於其他任何目的或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單位、個人,也包括乙方的關聯企業如子公司、參股公司、母公司等)披露。一方承認並同意,對方是祕密資訊的獨家擁有有者,將不直接、間接侵犯或損害對方對祕密資訊的所有權。

(3)不論如何,祕密資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於對對方不利、有損或相競爭的目的。祕密資訊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被複制、全部或部分與其他資訊編纂、透露給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