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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範文三篇

  帶頭學習了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等理論經典原著,學習《習近平談治國理政》、認真學習貫徹了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讀黨史、校史、學科發展史。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的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供大家參考選擇。

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範文三篇

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1

  這10項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包括:“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黨支部換屆選舉制度、黨費收繳制度、黨支部談心制度、請示彙報制度、黨員評議黨支部班子及成員制度、主題黨日製度、黨務公開制度等。

  一、“三會一課”制度

  “三會一課”是指: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按時上好黨課。

  (一)支部黨員大會

  1.會議次數。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3個月召開一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2.主要任務。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聽取和審查支委會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本支部重大問題;選舉新的支部委員會,增補和撤銷支部委員,選舉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討論接收新黨員和接收預備黨員轉正;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提出對黨員的獎勵和處分意見,決定職權範圍內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討論決定其它需要由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

  3.有關要求。黨員大會由支部委員會召集,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或支部委員主持)。會前由支委會根據上級黨組織要求或實際工作需要,確定支部大會的議題,並將會議的主要內容及有關要求通知全體黨員,黨員無特殊情況,不能缺席,根據會議內容需要,有時也可以吸收非黨幹部或入黨積極分子列席。支部委員會把準備付諸表決的問題提交支部黨員大會,組織黨員進行充分醞釀討論,然後按照規定的表決方式進行表決,形成決議;大會決議必須經應到會有表決權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會議內容由專人在《黨支部工作手冊》上做好記錄。

  (二)支部委員會

  1.會議次數。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

  2.主要內容。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計劃、檢查和總結支部工作;每月研究一次思想政治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黨員的思想動態分析;根據工作需要,及時研究其它需要支委會研究的重大問題。

  3.有關要求。支部委員會由支部書記召集和主持,支委會成員參加,必要時也可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小組長和有關黨員幹部參加。支委會決定重要問題時,到會支委委員必須超過支部委員人數的半數才有效;如遇重大問題要做出決定,能到會的委員又不超過半數時,必須召開支部黨員大會研究決定。會議內容應由專人在《黨支部工作手冊》上做好記錄。

  (三)黨小組會

  1.會議次數。每月至少召開一次黨小組會,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召開。

  2.主要內容。組織黨員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支部的決議,討論貫徹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及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黨員彙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的決議的情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根據黨支部的統一安排,定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分析教職工的思想狀況,研究如何做好群眾工作;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研究發展物件,評選優秀黨員,討論對黨員的處分等。

  3.有關要求。會前要和黨支部溝通,確定會議的內容、方法,並通知黨員做好準備。會議內容要集中,每次開會都要抓住中心內容討論,力求統一思想,有重點地解決一兩個問題。會議應由專人做好記錄,並向黨支部彙報。

  (四)黨課

  1.黨課次數。一般情況下黨支部應組織黨員每三個月上一次黨課,也可根據形勢任務需要,相對集中開展黨課教育。

  2.主要內容。黨課應當根據不同時期的形勢和任務,結合本單位實際和黨員的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進行。黨課內容一般包括黨的基本理論、基本政策、基本知識、科技文化知識,以及結合當前形勢,對黨員進行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教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黨的形勢和任務教育等。

  3.有關要求。黨支部應提前制訂黨課教育計劃,每年組織黨員至少聽2次黨課,黨支部書記每年至少講2次黨課,也可請上級黨組織負責人或有關專家學者、黨員先進典型人物或具備授課能力的其他黨員授課;授課前抓好授課人教案的準備,授課過程中組織好聽課和討論,課後注意收集黨員的反映和要求,不斷提高黨課的質量。

  二、組織生活會制度

  黨支部組織生活會是黨支部以交流思想、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主要內容的組織生活制度。

  (一)會前準備

  會前要將組織生活會的時間、地點、主題等提前通知與會人員,做好準備工作。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確定會議解決的主要問題;廣泛開展談心談話,深入徵求黨員群眾的意見,瞭解本支部內每個黨員的思想情況,黨支部書記與支部委員、與每名黨員都要談心,支部黨員之間要相互談心,互相徵求意見,找出問題和不足;認真彙總梳理徵求到的意見建議,一項一項認真分析,找準找實存在的突出問題。

  (二)召開會議

  組織生活會一般由黨支部書記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佈黨員到會情況和會議要著重解決的問題。然後由黨支部書記帶頭結合會議主題做對照檢查發言,聯絡思想實際,認真檢查自己的學習、工作情況,檢查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組織決議的情況,檢查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的情況,聽取黨員的批評意見。之後黨員逐一發言,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也可根據會議主題自擬檢查內容。要特別注意不要把組織生活會開成不聯絡思想實際泛泛而談的“工作彙報會”。組織生活會要指派專人做好會議記錄。

  (三)抓好整改落實

  組織生活會後,黨支部要將會議情況及時報告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並認真分析研究查擺出的問題,對需要整改的事項,明確整改目標及措施、責任人、完成時限,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四)有關要求

  黨支部組織生活會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開一次。召開前應將具體時間、主題及召開方式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黨支部黨員人數較多的,組織生活會可以黨小組為單位召開。召開組織生活會時,可以吸收一定數量的入黨積極分子和群眾代表列席。每年第四季度,要以支部為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組織生活會,圍繞解決黨性黨風黨紀和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確定專題組織生活會的主題。

  黨員領導幹部要嚴格執行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既要參加黨員領導幹部班子民主生活會,又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與黨員一起學習討論、一起查擺解決問題、一起接受教育。

  三、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重要制度,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和監督的一項經常性活動,原則上應每年進行一次。

  (一)評議目的

  通過對黨員進行民主評議,表彰先進,鞭策後進,處置不合格黨員,從而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不斷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

  (二)主要內容

  評議內容要依據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結合當前新的形勢和任務對黨員的新要求以及本單位工作崗位對黨員發揮作用的要求來確定。要把黨員思想表現、工作作風、遵守紀律、履行職責、發揮作用、道德品行等作為主要內容,體現在:

  1.能否把理想信念同腳踏實地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保持黨員的先進性;

  2.能否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各自的崗位上勇於實踐、銳意創新、艱苦奮鬥,充分發揮模範帶頭作用;

  3.能否維護大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係,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區域性利益服從整體利益;

  4.能否切實執行黨的決議,嚴守黨紀、政紀、國法,堅決做到令行禁止;

  5.能否堅持群眾路線,密切聯絡群眾,關心群眾疾苦,艱苦奮鬥,廉潔奉公,自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6.能否堅持廉潔自律準則,自覺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各黨支部在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時可依據實際確定不同評議主題,主題必須與以上內容緊密結合,確保評議效果。

  (三)主要程式

  1.學習教育。結合民主評議內容,對黨員普遍進行黨員標準教育。學習內容主要有:《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有關檔案精神等,具體可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2.黨員自評、群眾參評。在學習教育的基礎上,每名黨員對照黨員標準,結合評議內容,實事求是地評價自己的情況,既肯定成績、總結經驗,又查詢問題、剖析根源,明確努力方向,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黨支部要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問卷調查、設定意見箱、網上徵集等形式,廣泛徵求黨員群眾和服務物件對黨組織和黨員個人的意見,並針對意見認真梳理、如實反饋。每名黨員在自我剖析和徵求群眾意見基礎上,形成黨性分析材料。

  3.上級點評、黨內互評。黨支部要對黨員形成的黨性分析材料認真稽核、嚴格把關,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確保每名黨員的黨性分析材料問題找得準、原因分析得透、方向看得明。召開支部大會,黨員之間互相評議,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評議既要觸及矛盾,又要講究方式方法,做到既能解決問題,又能團結同志。基層黨支部要按照民主評議的內容,對黨員進行定性定量測評。

  4.組織鑑定、總結評比。黨支部在綜合分析自評、參評、點評、互評、測評情況的基礎上,對每名黨員按照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給出鑑定意見,向個人反饋。對民主評議出的優秀黨員,黨支部通過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表揚,對錶現特別突出的黨員,報上級黨委給予表彰;對基本合格的黨員要進行幫助教育、限期整改;對不合格黨員要進行組織處理。

  四、黨支部換屆選舉制度

  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學校《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辦法》等相關規定,我校基層黨支部任期2年,任期屆滿,應及時進行換屆選舉。如需提前或延期換屆,應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批准,提前或延期均不能超過1年。

  (一)黨支部委員會設定

  我校基層支部委員會由3-5人組成,設書記1名。黨員人數不足7人的黨支部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1名,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名。

  (二)換屆選舉前的準備工作

  1.研究換屆選舉相關事宜。召開支部委員會做出換屆選舉的決議;起草本屆支部委員會工作報告。報告的內容應包括本屆支部委員會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及對下屆委員會的建議等。工作報告要充分徵求黨員意見,並經支部委員會集體研究通過;制定工作計劃,確定召開換屆選舉大會的時間、指導思想、主要議程以及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的組成原則、產生程式和選舉方式等。

  2.向上級黨組織提出換屆選舉的書面請示。黨支部向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提出換屆選舉的書面請示,請示的主要內容包括:召開大會的時間、主要議程、指導思想;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組成原則、產生程式和選舉辦法等,並報送上屆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3.候選人預備人選的醞釀與審批。上級黨組織批准黨支部關於換屆選舉的書面請示後,支部委員會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集體研究確定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並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審批。審批同意後,提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委員候選人與應選人數差額比例不少於20%。

  4. 籌備正式選舉大會。擬定選舉辦法(草案)、候選人情況介紹材料、印製選票、準備票箱、佈置會場等。

  (三)召開換屆選舉大會

  黨員大會由上屆支部委員會籌備和主持,不設委員會的由上屆黨支部書記主持。

  1.清點到會人數。主持人向大會報告應到和實到會黨員人數,參加選舉的有選舉權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方能進行選舉。正式黨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預備黨員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通過大會選舉辦法。選舉辦法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制定選舉辦法的依據;選舉的任務;提名確定候選人的辦法;選舉的方式(差額選舉)、程式;選舉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規定;確定當選人的原則,候選人、當選人名單排列順序的規定;填寫選票的注意事項;監票人、計票人的產生方法;選舉的紀律等。

  3.推選監票人,指定計票人。黨員大會的監票人從不是委員候選人的黨員中推選,經黨員大會表決通過,監票人負責對選舉全過程進行監督。大會指定計票人若干名,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計票。

  4.監票人當場檢查票箱,計票人分發選票,大會主持人說明填寫選票注意事項。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票上的候選人名單以姓氏筆劃為序排列。選舉人不能填寫選票的,可由本人委託非候選人按選舉人的意志代寫;因故未出席會議的黨員不能委託他人代為投票。

  選舉人對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或不贊成票,也可以棄權;投不贊成票者可以另選他人;每一選票所選人數等於或少於規定應選人數的為有效票,多於規定應選人數的為無效票。

  5.選舉人填寫選票,按一定順序投票。

  6.清點選票,確認選舉是否有效。選舉收回的選票等於或少於投票人數,選舉有效;多於投票人數,選舉無效,應重新選舉。

  7.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計票。

  8.宣佈選舉結果和當選人名單。進行正式選舉時,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人數的一半,始得當選。取得當選資格的人多於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就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進行第二次投票,得票多的當選。如果當選人數未達到應選名額時,不足的名額可從未當選的被選舉人中重新選舉;如果接近應選名額,經半數以上選舉人同意,也可不再選舉。

  9.選舉新一屆支部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召開新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採取等額選舉的方式選舉書記、副書記,並對委員進行分工。除選舉方式外,書記、副書記的選舉程式和要求基本與委員選舉相同。

  (四)選舉結果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換屆選舉大會和新一屆支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結束後,應及時將選舉結果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審批,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換屆選舉大會召開時間、黨員總數、應到會有選舉權人數、實到會有選舉權人數、有效票數、每個候選人獲得的票數,委員會選舉的結果。第一次全委會召開時間、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書記和副書記的選舉結果、委員分工情況等。上級黨組織批准後,應及時向全體黨員公佈。

  五、黨費收繳制度

  交納黨費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是黨支部的一項經常性任務,也是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一項重要活動。

  (一)黨費交納數額的計算

  1.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為計算基數,按比例交納黨費。每月交納黨費基數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月黨費按計算基數的0.5%交納;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1%交納;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 按1.5%交納;10000元以上者,按2%交納。

  2.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3.學生、家屬和無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二)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

  1.本人自覺、主動交納黨費。一般情況下,黨員必須親自向其正式組織關係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持臨時組織關係來我校學習、工作的黨員,所在黨支部可代收黨費,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在特殊情況下,本人交納黨費確有困難時,經支部批准,可以委託其他黨員或親屬代為交納。

  2.必須按期交納黨費。黨員應按月向所在黨支部交納黨費。如因出差等特殊情況,本人按月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經支部批准可以回單位後補交,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超過6個月。

  3.必須按照規定標準交納黨費。黨員不能少交黨費,自願多交黨費不限,其中自願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

  (三)黨支部收繳黨費的基本要求

  1.加強教育引導。黨支部應向黨員宣傳交納黨費的重要性,教育黨員增強組織觀念和黨性觀念,引導黨員自覺按時足額交納黨費。

  2.及時收繳黨費。黨支部指定專人負責,按月收繳黨費,負責將所收黨費交給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黨費收繳管理負責人,由該負責人如數及時交付學校財務處。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3.按時報告收繳情況。黨支部每年末或第二年初向支部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六、黨支部談心制度

  談心是相互交流思想、交換意見的一種形式,是黨的組織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種手段。談心的目的在於溝通思想、解決矛盾、增進團結。因此,黨支部應積極引導黨員廣泛開展談心活動。

  (一)談心的種類

  1.個別談心。是指黨支部書記與委員之間、委員與普通黨員之間、黨員與群眾之間兩個人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換意見的活動。個別談心既可以用於相互瞭解、增進友誼,也可以用於瞭解情況、徵求意見;既可以幫助談心物件解決思想問題,也可以針對談心物件的困難給予精神上的安慰和鼓勵。

  2.集體談心。是指三人及以上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換意見的活動。集體談心主要適用於以下幾種情況:一是支部內部交流通氣;二是討論研究問題,統一思想認識;三是解決支部內的具體問題和困難;四是徵求意見、改進工作。

  (二)談心的方法

  1.確定談心物件。要根據工作實際確定談心物件。一般情況下要做到“五必談”,即黨員在工作和職務變動時必談;黨員在受到表彰獎勵或處罰批評時必談;黨員在工作中遇到困難或挫折,思想出現波動時必談;黨員在廉潔誠信方面群眾有反映時必談;對黨員進行黨性分析評議後必談。

  2.做好準備工作。充分準備是談心成功的前提條件。一般在談心前,談心者要了解談心物件的思想狀況、社會關係,掌握所談問題的前因後果,弄清相關的理論規定,在此基礎上確定談心的主題,明確談心所要達到的目的,做到心中有數。

  3.把握好談心時機。要根據談心物件和談心內容,審時度勢,把握好談心時機,控制談心趨向。一般情況下,苗頭性問題要事先談;評選表彰要事後談;煩惱急躁時要冷談;身處逆境時要熱談。

  4.選擇好談心的場合與方式。不同的談心環境、方式所產生的心理影響和效果截然不同。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室內、室外等不同場合,或者家訪、工作、生活等過程中交談,注意運用詢問、討論、講評等不同的談心方式,保證談心的效果。

  5.掌握談心的語言藝術。語言是談心的工具,合理使用語言藝術,對談心活動至關重要。一般情況下,談心過程中應該多用些實用、樸實、通俗的語言,言簡意賅,深入淺出,做到情、理、例並茂。既能使對方體驗到談心者的深情厚誼,又實實在在地解決了實際問題,從中悟出道理、增長知識、提高覺悟。

  七、請示彙報制度

  黨支部請示彙報制度是指黨員向黨組織、黨小組向黨支部以及黨支部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彙報的制度。

  (一)黨員向黨組織彙報

  1.彙報的內容。本人思想、工作、學習及執行黨組織決議的情況;黨員群眾中的模範事蹟或不良影響;對黨組織或黨員的意見建議;需要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有關問題等。

  2.彙報的形式。可以分為定期彙報、口頭彙報和書面彙報。定期彙報主要指黨員定期參加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時,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彙報自己的思想;口頭彙報是指黨員向黨支部書記(黨小組長)或支部委員口頭彙報;書面彙報是指黨員外出時間較長時,用書面形式向黨組織彙報。

  3.彙報的要求。黨員每學期至少向所在黨支部(黨小組)彙報一次,出現特殊情況可以隨時彙報;組織關係保留在原單位的留學人員,每三個月要彙報一次自己在國(境)外的思想、學習、工作等有關情況;彙報應該堅持實事求是,不隱瞞自己的觀點;黨支部(黨小組)要認真聽取黨員彙報,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及時採納合理的意見建議。

  (二)黨支部(黨小組)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彙報

  1.請示彙報的主要內容,包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情況;需要上級黨組織解釋、說明的問題;需要上級黨組織批覆的有關工作;工作中的經驗教訓或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改進工作的措施和今後的打算等。

  2.黨支部對於自己職權範圍內的問題,要獨立負責地解決,遇到重大問題和超越自己職權範圍的問題,必須請示上級黨組織。

  3.黨支部書記(黨小組長)代表黨支部(黨小組)每學期至少口頭或書面請示彙報一次,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請示彙報。

  八、黨員評議黨支部班子及成員制度

  黨員評議黨支部班子及成員制度是推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擴大黨員對黨內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有效手段,一般每年年底結合黨支部專題組織生活會開展。

  (一)評議內容

  1.結合實際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情況;落實黨支部工作計劃,完成基層黨建工作任務,針對上年度專題組織生活會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2.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將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黨支部戰鬥堡壘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情況。

  3.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和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加強黨支部自身建設,做好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服務監督工作情況。

  4.落實“關愛學生、尊重學者、崇尚學術”的價值追求,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加強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情況。

  5.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6.其他需要黨員評議的內容。

  (二)評議程式

  1.集中述職。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書記代表黨支部班子報告年度工作,班子成員對各自履行職責情況分別進行述職。

  2.黨員測評。黨員對黨支部領導班子及成員履行職責情況和工作成效進行民主測評,測評結果設定優、良、中、差四個等級,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審查後向黨支部反饋。

  3.制定整改措施。根據黨員的評議意見,黨支部班子及成員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任務、責任人和完成時限,整改措施要向黨員群眾公佈。

  4.評議結果運用。評議結果要向全體黨員公佈,接受黨員監督。要把評議結果作為黨支部班子及成員考核評價和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對評級結果為“差”的班子成員,黨支部書記或上級黨組織要對其進行談話,限期整改。

  九、主題黨日製度

  主題黨日是便於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的一種有效形式。黨支部要從本單位實際情況出發,按照“服務中心工作、時間相對固定、方便黨員活動”的原則,每月確定一天作為主題黨日或黨員活動日。

  (一)黨日活動的內容

  主題黨日要突出政治功能,深化與“三會一課”等黨支部基本制度的融合,堅決避免庸俗化、隨意化、娛樂化,真正起到教育提高廣大黨員幹部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1.學習教育。以黨性教育為核心,採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黨史國史、黨性黨風、政治理論、業務技能的學習以及理想信念、黨風廉政教育等,不斷提高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

  2.組織生活。結合落實“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組織生活會等制度,學習黨的先進理論、傳達上級黨組織決議、聽取黨員思想彙報、檢查學習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以及討論發展黨員、黨內表彰處分等需經全體黨員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項。

  3.社會實踐。黨支部要結合實際,找準黨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結合點。教職工黨支部重點圍繞立德樹人、培養合格人才,學生黨支部重點圍繞增強黨性修養、立志成長成才,組織黨員積極開展參觀交流、志願服務、義務勞動、困難幫扶、公益活動等社會實踐活動。

  4.黨內關愛。積極開展談心活動,切實做好黨員服務工作。定期走訪慰問生活困難黨員、老黨員,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二)黨日活動的形式

  主題黨日一般以黨支部為單位組織開展,也可由上級黨組織統一協調組織,鼓勵不同學院、不同部門黨組織聯合開展活動。

  (三)黨日活動的要求

  1.確定活動主題。要依據活動內容,結合本單位實際,確定活動的主題和方案,並提前通知全體黨員,認真做好活動準備工作。

  2.加強組織領導。主題黨日一定要用於黨的活動,不能隨意佔用;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對無故不參加黨日活動的,要按照規定進行批評教育和組織處理;黨支部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要以身作則、精心組織,確保活動順利開展。

  3.確保活動效果。黨支部要結合實際,聚焦基層黨建工作如何服務保障學校中心工作,不斷創新主題黨日的內容和形式,提升活動成效;要將活動開展情況認真記入《黨支部工作手冊》;要做好活動宣傳,及時總結、提煉和推廣特色做法、成功經驗。

  十、黨務公開制度

  黨務公開制度是加強黨支部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加強黨務工作透明度,擴大黨員群眾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的一項重要制度。

  (一)公開內容

  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要求,凡屬黨支部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的重大問題、涉及黨員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黨員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等,除涉及保密的內容外,都要進行公開。主要包括:

  1.黨支部基本情況。黨支部設定及工作職責,支部委員名單、分工及聯絡方式,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基本情況。

  2.黨支部決議及執行情況。貫徹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議和工作部署情況;黨支部重要決議和安排;黨支部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以及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

  3.黨支部日常工作情況。黨支部落實基本工作制度,如發展黨員,民主評議,組織生活管理,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表彰獎勵,處分違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等情況;黨支部制定的工作制度及其落實情況。

  4.聯絡和服務黨員群眾工作。聽取和採納黨員群眾的意見、建議,幫助黨員群眾解決實際困難,聯絡服務群眾工作情況等。

  5.其他需要公開的內容。

  (二)公開形式

  針對不同內容和特點確定不同的公開形式。適宜在黨內公開的通過有關會議、下發檔案、定期通報等形式進行公開;適宜對黨外公開的採取宣傳欄張貼、校內網站、新聞媒體等形式進行公開。

  (三)公開時限

  黨務公開的時限要與內容相適應,基本情況、工作制度要長期公開;常規工作要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要逐段公開;臨時工作要隨時公開;熱點問題要及時公開;重大事項要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後公開。

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2

  (一)黨的組織生活制度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八條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是黨章規定的一項制度,是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促進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一項組織保證,也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個重要內容。一切黨的組織,都必須堅持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黨員必須自覺地參加組織生活,並在組織生活中認真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接受黨的教育和監督,增強黨的觀念和黨性鍛鍊,不斷克服非無產階級思想,使自己成為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黨員,應當以普通黨員身份,積極參加所在支部的組織生活,自覺地接受黨支部的教育和監督,密切同群眾的聯絡,瞭解群眾的情緒和要求,不斷改進領導作風。對各級領導幹部黨員,黨支部或黨小組應及時將活動的時間、內容通知他們。本人則應嚴格要求自己,按時參加黨支部或黨小組的活動,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應事先請假。

  1.黨內生活的基本準則

  黨內生活基本準則,黨章中有明確規定,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在思想政治上,全黨同志都必須堅持黨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自覺地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2)在組織上,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和組織紀律,堅持黨的集體領導,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

  (3)在作風上,必須堅持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作風,言行一致,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不利用職權謀私利,敢於同各種錯誤傾向和不正之風作鬥爭。

  (4)在業務上,必須努力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學習文化科學技術知識。

  (5)在黨內鬥爭上,必須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和“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正確對待犯錯誤的同志。

  2.黨的組織生活的主要內容

  (1)支部黨員大會

  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的最高權力機關。黨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支部大會通過選舉(推薦)事項時,本支部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的人數的一半,始得當選。表決通過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等事項時,到會有表決權黨員應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正式黨員的人數的三分之二才能召開,大會決議必須經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支部黨員大會的主要內容是:聽取和審查黨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本支部的重大問題,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選舉黨支部委員會及選舉(推薦)出席上級黨的代表大會(代表會議)的代表(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預備人選);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提出對黨員的獎勵和違紀黨員的處分、不合格黨員的處置意見,決定職權範圍內的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處置;討論決定黨支部其他重要問題或有關事項。

  (2) 黨支部委員會

  黨支部委員會應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也可根據情況隨時召開。

  支部委員全體會議主要內容:討論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議;分析研究黨員、幹部的思想動態,制訂教育管理監督措施;討論制訂完成生產和工作重大問題的方針辦法;研究選舉(推薦)事宜和發展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工作;研究表彰先進、處分違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問題;研究有關幹部選拔、調整等方面的問題;討論研究工、青、婦等群眾組織工作方面的問題;研究需要提交黨員大會討論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初步意見。

  (3)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應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情況隨時召開。

  黨小組會的主要內容:組織黨員學習;研究貫徹執行支部決議和各項工作任務;黨員彙報思想和工作;討論選舉事宜、發展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工作;討論表彰先進、處分違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問題。

  (4)黨課

  黨課教育每季度至少一次,應圍繞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政策、基本知識和黨的優良傳統作風以及如何做一個名副其實的共產黨員等主要內容對黨員進行教育。主要採用集中授課或電化教育等形式,授課過程中要組織好聽課和討論,課後注意收集黨員的反映和要求,不斷改進和提高黨課質量。

  (5)組織生活會

  組織生活會是黨支部或黨小組以交流思想,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中心內容的組織活動制度。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開一次。主要內容包括:檢查支部黨員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決議,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在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堅持黨性原則,密切聯絡群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以及上一次組織生活會所制定的改進意見的落實情況。

  (二)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就是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通過對黨員的教育和評議,以及黨組織的考核,對黨員的表現和作用作出客觀評價,並通過組織措施,達到激勵黨員、純潔組織、整頓隊伍的目的。建立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從嚴治黨,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的有效措施。通過民主評議黨員,表彰先進,清除腐敗分子,嚴肅處置不合格的黨員,從而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1.民主評議黨員的主要內容

  (1)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能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把實現現階段的共同理想同腳踏實地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2)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為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作出貢獻;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維護改革的大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係,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利益,區域性利益服從整體利益;

  (4)是否堅決執行黨的決議,嚴守黨紀、政紀、國法,堅決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聯絡群眾,關心群眾疾苦,艱苦奮鬥,廉潔奉公,在個人利益同黨和人民的利益發生矛盾時,自覺地犧牲個人利益。

  2.民主評議黨員的基本方法

  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應在黨委的領導下以支部為單位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一般經過學習教育、自我評價、民主評議、組織考察、表彰處理等五個環節,以進一步提高黨員爭做新時期合格黨員的自覺性,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基本方法和步驟:

  (1)進行做新時期合格共產黨員的教育;

  (2)對照黨員標準進行個人總結;

  (3)進行民主評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4)黨支部委員會根據評議情況,將每個黨員的主要缺點轉告本人,並監督其改正;

  (5)表彰優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

  (三)民主生活會制度

  1.民主生活會的主要內容

  緊緊圍繞黨的基本路線,緊密結合工作和每個黨員的思想實際,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著重檢查解決以下問題:能否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組織的各項決定、決議;能否認真執行上級制定的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和各項紀律,為政清廉;能否在工作、學習中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2.民主生活會的基本要求

  支部黨員民主生活會一般半年召開一次,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拖延召開。黨員領導幹部除參加所在支部和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還要參加黨員領導幹部的民主生活會。支部黨員民主生活會應遵循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應圍繞主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達到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團結同志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會開成彙報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會議。

  (1)做好會前準備。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每次會議的主題,應把會議主題事先通知每個黨員,使黨員做好充分準備。

  (2)黨員領導幹部在支部民主生活會上,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大家積極發言。

  (3)黨員民主生活會反映出來的問題,屬於支部解決的,要積極制定整改措施,切實加以解決,需要提請上級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4)指定專人做好支部黨員民主生活會記錄。

  (5)黨員民主生活會後,及時將生活會的情況報上級黨組織。

  (四)黨員學習制度

  1.黨支部要根據上級的精神,制定年度學習計劃,做到學習內容明確,學習時間保證,學習時要做好筆記,討論時發言要踴躍。

  2.黨員要根據所在黨支部學習計劃,認真地參加學習,要結合實際,在提高自身素質上下功夫。

  3.黨支部學習要有重點,在學習方法上要靈活、生動、多樣,要經常結合工作開展心得交流,要充分發揮電化教育作用。

  4.黨支部對每次學習情況,都要認真做好記錄,黨員要做到學習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因病因故要提前請假。

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3

  一、黨支部委員會工作制度

  (一)黨支部委員會負責領導和處理黨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和支部大會的決議,履行黨章規定的黨的基層組織的八項基本任務,結合本支部實際,開展各項工作。

  (二)黨支部委員會對支部大會和支部全體黨員負責,接受他們的批評監督,每年至少向全體黨員報告一次工作。

  (三)黨支部委員會必須認真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問題由黨員大會或支委會討論決定,涉及方針、政策方面的問題及時向上級黨委請示。每半年應召開一次支委民主生活會。

  (四)黨支部委員會在工作中要認真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的工作原則。

  (五)黨支部委員會要認真堅持“三會一課”等黨建工作各項制度。定期組織並主持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和上好黨課,組織黨員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並配合黨的中心工作,開展其他形式的活動。

  二、黨員大會議事制度

  黨支部黨員大會是支部的最高權力機關,由支部全體黨員參加,討論決定下述重大問題:

  (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貫徹執行的計劃和措施。

  (二)聽取、審議、通過支委會工作報告。

  (三)制訂本地本單位經濟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計劃和實施方案。

  (四)討論送訓、培養建黨積極分子,發展新黨員、預備黨員轉正、表彰優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和處分違紀黨員。

  (五)選舉支部委員會和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

  (六)討論決定黨支部委員會提交的其他重大問題。

  三、三會一課制度

  (一)黨支部應按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按時上好黨課。無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黨支部黨員大會每月召開一次。傳達學習黨中央和上級黨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討論決定支部重大問題。

  (三)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可隨時召開。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溝通思想,增強團結。

  (四)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可隨時召開。黨員每季應向黨組織彙報一次自己的思想、學習和工作情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

  (五)黨支部每季組織上一次黨課或者看一次黨員電化教育錄相片。對黨員進行經常性的馬列主義基本理論、黨的基本路線、黨的基本知識教育。

  四、發展黨員制度

  (一)黨支部要認真按照《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的規定,做好發展黨員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進分子入黨,作為一項經常性的重要工作認真抓好。

  (二)黨支部要認真抓好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做他們的培養聯絡人,吸收他們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送他們參加培訓。經兩年培養教育後,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絡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討論同意,方可列為發展物件。未經政治審查的,不能發展入黨。未參加上級黨組織培訓和黨委委員談話的,也不能發展入黨。

  (三)黨支部應及時將上級黨委批准的預備黨員編入支部和黨小組,並指定專人對他們進行繼續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同本人談話。

  (四)黨支部發展黨員,必須堅持發展黨員工作方針: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必須堅持入黨自願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五、黨費收繳制度

  (一)黨員必須按月交納黨費。一般不能由他人轉交。如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者,按自行脫黨處理。

  (二)黨費交納標準:有固定工資收入(含鄉鎮企業幹部、職工、村幹部、民辦教師等)的,按工資比例交納。

  月工資400元以下,交納0.5%;月工資400元至600元的交納1%;月工資600元至800元的交納1.5%;月工資800元至1500元(稅後)以上的交納2%;月工資1500元(稅後)以上的交納3%。無固定工資收入(含農民、學生中黨員)的,每月交納黨費0.20元以上(機關職級工資包括: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獎金;事業專業技術職務工資包括:職務工資+崗位津貼+獎金)。

  (三)黨費由黨支部組織委員或指定黨支部其他委員收繳。經收時,要及時填寫黨費證,及時記入臺帳,及時出榜公佈。支部每季向黨委上繳一次黨費。年終時,支部應將黨費收繳、上交情況及有關憑證張榜公佈並儲存備查。

  (四)任何人不得無故拖延黨費上繳時間,不準借支、挪用、貪汙黨費。違反者,必須嚴肅處理。

  六、黨員廉政及聯絡群眾制度

  (一)共產黨員必須堅持勤政廉政的原則。必須堅持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黨支部的決策必須符合群眾的利益。

  (二)共產黨員要做聯絡群眾的模範。其主要任務是: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好乾部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各項任務的完成;正確引導和幫助群眾勤勞致富、科技致富、遵紀守法;正確引導幹部群眾學習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

  (三)共產黨員都要自覺保持廉潔自律,發揚艱苦奮鬥勤儉辦一切事業的精神,不奢侈浪費、不收受賄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眾利益的行為。

  (四)共產黨員不準參入賭博,不準參入嫖娼賣淫,不準參入吸毒販毒等違法犯罪行為,違者必究。

  (五)黨支部要定期檢查,黨員要定期向黨組織彙報勤政廉政和聯絡群眾情況。

  七、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一)黨支部要按照中發[1988]13號檔案規定,每年組織黨員進行一次民主評議。

  (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要在黨委領導下,採取“堅持標準、立足教育、區別對待、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組織進行。注意防止走過場。

  (三)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一般分學習教育、自我評價、民主評議、組織考察、表彰和處置等步驟,按照中發[1988]13號檔案所列五個方面的內容進行。

  (四)評議中既評出優秀黨員,又評出不合格黨員。對優秀黨員要予以表彰;對不合格黨員要分別作出限期改正,勸退和除名的處置;對違反黨紀的黨員要視其錯誤性質和認識錯誤的態度,給予適當的黨紀處分。

  八、外出黨員管理制度

  (一)每個黨員都要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黨員如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按自行脫黨處理。

  (二)黨員外出時間一個月以上,必須向支部請假,支部委員外出還須報黨委同意。

  (三)黨員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應轉出臨時組織關係或開具黨員證明信,參加所在地黨組織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應轉出組織關係,參加所在地黨組織生活。黨員三人以上集體外出,時間較長的,應建立臨時黨支部或臨時黨小組,定期開展組織生活。

  (四)黨員外出沒有轉出組織關係的,應按期回支部參加組織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書面形式向支部彙報一次思想、學習和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