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變更申請書8篇 修改申請:更改資訊,快速處理

變更申請書是一種常見的公文形式,用於向上級或相關部門申請對某項規定、政策、專案等進行修改或調整。該申請書需明確說明變更原因、內容、必要性等,以便評估和決策。在實際工作中,經常需要編寫變更申請書,因此瞭解其格式和內容要點十分必要。

變更申請書8篇 修改申請:更改資訊,快速處理

第1篇

本人兒子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男,漢族,20年生,身份證號。現在正式以文字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兒子姓名為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兒子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沒有考慮到重名現象。

辦理戶口登記時用的是,到現在一直沒有在任何場合使用過,現在上幼兒園了,考慮到將來要上國小辦學籍,如果還使用這個名字會出現重名現象,現特向貴所提出書面改名申請。

變更申請書8篇 修改申請:更改資訊,快速處理 第2張

第2篇

xxxxxx貿易〔深圳〕無限公司由xx無限公司投資樹立,成立於xxx年xxx月xxx日。現由於人們對xxx質量要求的不時進步,為了尋求更大的開展時機及經濟效益,本公司經公司股東贊同,公司運營範圍需進展相應變卦。詳細如下:

一、公司運營範圍由:“(舊的運營範圍)〞變卦為:“(變卦後的運營範圍)〞

二、因公司運營範圍變卦,公司章程中有關條款作相應修正。

同時承諾:所提交的'檔案及有關附件真實、合法、無效,影印件與原件分歧,並對因提交虛偽檔案所引發的結果承當法律責任。

第3篇

茲有轄區居民xx(男方姓名),居住在xx路xx號(地址),因為,妻子xx(女方姓名)的.戶口在xx省xx縣(市、區)xx(詳細地址),給生活帶來了很大的不方便,現向貴派出所提出申請,將我妻子的戶口調來,望給於幫助為盼。特此申請。

第4篇

本公司廣州市______有限公司因業務需要,特此申請由原來的註冊地址:___________變更為_______________,請批准遷入檔案。

第5篇

申請人:xxx,現年xx歲,xxx縣xx鎮xx村人。因屬我所有在xx村xxx小組祖上遺留房屋,因我與我的女兒xx於xxxx年x月分家,需對房屋進行了分割,為便於管理使用,特申請對土地使用證進行變更,請有關部門給予辦理為謝。

第6篇

我單位位於南通市港閘區陳橋鄉河口村11組,由於經營的需要,現欲搬到南通市通州區平潮鎮顏港村3組。現申請將營業執照證上的經營地址進行相應變更,特此申請,望批准為盼。

第7篇

本企業申請變更登記,承諾本申請書所填內容及所有提交的檔案、證件是真實的、有效的,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承擔因材料虛假所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所提交的檔案、證件如下: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

5、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檔案及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檔案,董事、監事、經理免職和任職檔案。

9、新股東的資格證明(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社團法人登記證、其他合法開業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10、專項審批檔案及許可證(影印件要登記機關核對原件)。

1、申請人應仔細閱讀有關企業(公司)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本申請書每頁註解說明;

3、所填內容不應塗改,如不慎錯填,應在修改處加蓋企業的印章或股東(多家投資的應加蓋最大股東)的印章,如全部為自然人投資應由被委託人加蓋印章或按手印。

4、填寫本申請書應當字跡工整,並使用鋼筆、簽字筆或毛筆填寫或簽字。

1、變更公司(企業法人)名稱的,應提交已核准的《名稱預先核申請書》;

2、變更經營期限的,應根據檔案記載提交相應的檔案、證件;

3、變更股東、法定代表人,其股東屬自然人在辦理變更時,應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原法定代表人到登記機關辦理簽字手續;

4、如股東簽字與檔案材料不符,其股東應到場簽字。

注:申請人應當按工商部門經辦人提出要求補齊材料,如同一問題多次提出沒補齊,由企業法定代表人來遞交申請材料並說明情況

第8篇

為了規範文化經營場所經營行為,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根據文化部《公眾聚集文化經營場所稽核公示暫行辦法》(文市發〔20xx年 月 日在公司辦公室召開了由全體股東參加的'股東會,會議由股東 主持,經公司全體股東研究決定:

一、重新選舉 為公司執行董事,選舉 為公司監事,聘任 為公司經理,即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原法人治理結構全部免除。

二、將公司章程第七章 第十六條修改為:公司經理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會負責,公司經理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公司經理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上述決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並於核准登記之日生效。

為進一步搞好公司經營,加強管理,增強經營活力,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依照 年 月 日召開 年度股東會決議,經全體股東研究決定將公司章程有關條款修改如下:

公司經理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會負責,公司經理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公司經理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