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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員工手冊3篇 安全守護手冊:保安員全攻略

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保安員工手冊的內容和重要性。保安員工手冊是一份專門為保安人員準備的指南,旨在幫助他們瞭解工作職責、安全規章制度、緊急處理程式等。通過閱讀和遵守手冊的要求,保安員工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員安全以及提升客戶滿意度。

保安員工手冊3篇 安全守護手冊:保安員全攻略

第1篇

5.遵守"六不準",即:不準假公濟私和包庇壞人;不準隱瞞和虛報情況,不準巫陷他人;不準利用工作之便,收取不正當收入、禮物等;不準罵人、打架;不準侵用公安職權,嚴守保安職責。

6.積極協助公安機關開展各項治安防範工作,努力完成各項保安服務工作。

2.0凡新入職保安人員,必須由部門領導和人事部進行培訓(時間一週)之後,才能確定上崗.

3.0領班負責全面工作,並負責事件的處理。副領班負責全場的消防檢查工作,每天檢查兩次,並協助領班工作。班員請假或換班,必須由領班稽核報經理審批。非當班人員(休息除外)當值時暫離開崗位時,必須經本班領班工部門領導同意,並在當天交接本上記錄。如有違反,一律作曠工處理。

4.0工作時間,必須配帶胸卡。如有遺失要立即通知人事部按規定補辦,離職時交回人事部。

5.0制服穿著服裝要求穿著制服及佩戴腰帶、袖章,必須保持制服清潔,不得穿著制服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除工作需要外)。如有遺失或損毀,須負責按價賠償,離職時要將制服交回。

親友不得在工作崗位上作私人探訪,不經部門主管同意不得使用電話與外界聯絡,外來電話一般不予通傳。

如蓄意或疏忽而損失財產,將根據損壞物品的價值扣除薪金以作補償,視情節輕重予一定罰款(人民幣50-100元),若有盜竊行為,立即開除並扣罰十天薪金,同時由於竊物遺失或損壞按價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

遇有客人疏忽而遺失物件,拾得應即時原物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存檔及保管,及時通知失主認領。如拾失物不報當偷竊處理。

保安員工手冊3篇 安全守護手冊:保安員全攻略 第2張

第2篇

第1條、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公司簡介(主要介紹本公司主要發展方向,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向等)。

第3條、公司機構(主要包括本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等)。

第4條、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本公司。員工是指本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8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公司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17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字,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3篇

l職位或補空缺職位時,本公司將在可能情況下首先考慮已聘用員工,然後再向外招聘;

l應聘者通過公司筆試、面試、背景審查和體格檢查,並經確認合格後,可被公司聘為正式員工。

l新入司員工必須填寫《公司員工登記表》一式二份並準備彩色一寸照片4張;

l非深圳戶籍人員,入司七日內必須提供深圳戶籍人員擔保書;

l入司之日,必須提供區醫院的健康證明,身體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l部門經理在新員工入司之日應就《工作說明書》與新員工面談。

l公司將組織新入司員工參加新員工培訓,以使員工對公司概況有初步瞭解。

l新員工被錄用後,一律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時間為三個月,試用期間公司將對員工的表現及其對工作的適應程度進行考核。;

l試用期屆滿,經公司考核者,可轉為正式員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辭退。正式員工薪資待遇按公司工資制度執行。

l試用期間以後,公司或員工均可提出終止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至少22個工作日)

l若員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員

l新員工在入司一個星期內,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書,員工應嚴格執行勞動

l員工離職應按公司規定移交所有屬於公司的財產,經核准離職且辦妥移交手續,方可正

l未辦離職手續自行離職者,公司財產若有損失、遺失,其損失全額從薪資中扣還;如薪

l員工的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及時提供給公司行政部。

l公司推行嚴格的績效考評制度。實行年終考核和年會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或

l在公司工作三個月試用期屆滿,並經正式錄用者,公司購買社會保險。

l員工之間應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臺或搬弄事非;

l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嚴格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