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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協議書6篇 "共享協議書:合作與共贏的標準化協議"

“共享協議書”是一份旨在規範文獻共享行為的協議。它詳細闡述了雙方在共享過程中需要遵守的規定,包括版權轉讓、使用範圍、保密措施等內容,旨在促進學術交流,維護智慧財產權。

共享協議書6篇

第1篇

智慧財產權共享協議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共同申請 專案,對將來專案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智慧財產權協商以下智慧財產權共享協議:第一條 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範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歸雙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第二條 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宣告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第三條 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祕密。第四條 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第五條 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第六條 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的,應另行簽訂協議。第七條 一方對因本次合作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第八條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第九條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管轄。第十條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1)提交 仲裁委員會解決;(2)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第十二條 本協議—式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 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共享協議書6篇

第2篇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檔案;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檔案;

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智慧財產權合同管理等)

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型別的重大專案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14 本條所列 條至 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1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4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5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6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7 本條所列 至 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5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6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7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8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9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裝置過程中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改造專案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11 本條所列 至 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1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3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體程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4 就軟體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5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絡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檔案和資料等。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智慧財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資訊,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檔案、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檔案,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資訊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洩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第3篇

為了拓寬資訊資源流轉發布渠道,實現資訊資源開放共享,服務地方經濟,充分發揮科技、財政對經濟的促進作用,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科技資訊資源與財政資訊資源共享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按照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協同創新,共謀發展的原則開展資訊資源共享合作。

二、雙方將依託各自的資訊平臺和各自的.科技資訊、財政資訊等資訊資源優勢,根據雙方需求和實際情況,進行資訊互動、交流,共同構築資訊資源開放共享協同行動的創新體系。

三、雙方各派一名資訊員進行日常聯絡,保證科技資訊、財政資訊第一時間實現互動,並根據各自需求釋出到網路、紙媒等宣傳媒體上。

四、雙方保證各自提供的資訊不涉密、不虛假、準確、合法和有效。

七、實行一年________次的定期座談制度,共同探討、完善、深化雙方合作。

第4篇

為了實現甲乙雙方資源共享、合作共贏的目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結為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就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在合作中建立互信、默契是商業合作戰略伙伴關係的基礎,提高效率和共同發展是雙方合作的目標和根本宗旨。

2、本協議的基本原則是自願、雙贏、互利互惠、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保守祕密、保護合作市場。

3、充分發揮雙方的優勢,優勢互補,提高競爭力,共同進行市場的'開拓。

4、本共享協議為框架協議,應是雙方今後長期合作的指導性檔案,也是雙方簽訂相關合同的基礎。

2、甲乙雙方在客戶洽談與協商事宜中提供相互的便利。

1、甲乙雙方均有權向自己的客戶提供有關共享的資源。

2、雙方在向對方提供共享客戶資源後,均有權知道相關客戶的商業洽談進度或是更進一步的商業資訊。

3、甲方承諾乙方會員持有甲方代金券或宣傳單頁,在甲方店內領取開業大禮包一份。

第5篇

甲方:地址:聯絡電話:乙方:地址:聯絡電話: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專案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為了實現甲乙雙方資源共享、合作共贏的目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結為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就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在合作中建立互信、默契是商業合作戰略伙伴關係的基礎,提高效率和共同發展是雙方合作的目標和根本宗旨。

2、本協議的基本原則是自願、雙贏、互利互惠、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保守祕密、保護____市場。

3、充分發揮雙方的優勢,優勢互補,提高競爭力,共同進行市場的開拓。

4、本協議為框架協議,應是雙方今後長期合作的指導性檔案,也是雙方簽訂相關合同的基礎。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專案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2、甲乙雙方在客戶洽談與協商事宜中提供相互的便利。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專案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專案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乙雙方均有權向自己的客戶提供有關共享的資源。

2、雙方在向對方提供共享客戶資源後,均有權知道相關客戶的商業洽談進度或是更進一步的商業資訊。

3、甲方承諾乙方會員持有甲方代金券或宣傳單頁,在甲方店內領取大禮包一份。(無需消費,領取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甲方承諾乙方客戶或會員持甲方代金券或宣傳單頁,即可享受全場8折優惠。(特價商品除外)

5、乙方為甲方提供店內廣告宣傳,擺放_________展架位置。

6、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公司網址友情連結、公司代金券、開業當天貴賓席位、精美禮品一份。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專案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專案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專案權益的活動。

四、保密雙方對於對方共享的相關資源資訊均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批准,不得擅自複製並傳播給任何第三方。

五、協議有效期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協議期滿前_______個月可商談續簽事宜。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乙雙方若有一方違約,則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賠償金_______萬元整。

2、以上相關約定,只要有違背其中一條,即視為違約。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因履行本協議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甲方:委託代理:簽訂地點: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委託代理:簽訂地點: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

___________綜合樓設計圖紙建築部分已完成,_______層以上住宅為___________住宅由財政投資。_________ 層為營業間、餐廳,由_________市房產公司、_________市房產管理局、__________區房屋裝置材料公司三方出資共建,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出資共建合同,合同如下:

省_________市建築設計院設計的_________圖將營業間,餐廳分成_________部分:________________。

第_________部分屬房產公司,第_______部分屬區房屋裝置材料公司,第_______部分屬房管局。_______個室外樓梯及_______層的廁所公用,_______層平臺按上述_________部分對應劃分,但必須留出通道給顧客用,不得藉故阻塞。

第三條 每個單位所分配的部分只能作自有物業投資建設,不準出讓建設權、對外出售物業,如要,只能在局所屬內部按______出讓。所擁有物業,可以自營或出租。

第四條 投資按建設成本(可計_________%管理費)計算分擔,各方要按_________出資。

房產公司應出資_________元,房管局應出資_________萬元,材料裝置公司出資_________元。工程由市房產公司統一報建,施工管_______驗收。房產公司收取 ____%的管理費,最後以工程結算為準。為保證工程按期完成,出資方應按期付款交房產公司。________總價的_________%,應在 ______月______日前交足;_______期為總價的_________應在_____月底前交足;______期為總價的______%,應在________底交足。不交足投資,______個月內的,按當時銀行的貸款利率,加倍罰_______個月內的按上述利率_______倍罰息;超出______個月的,作取消處理,退還投資本金,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退還。_________工程竣工後______個月內,房產公司要將工程建設財務決算、_________及分解部分,有關報建、用地資料,整理移交給有關各方,_________辦理房產證。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房屋裝置材料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8.1 如果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違約方應承擔罰款_____________元給守約方。但無論如何,罰款金額不超過合同約定總價款的_______%

8.2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一方對因本出資共建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11.2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16.1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6.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6.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本合同自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