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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轉讓合同9篇 專利轉移協議:確保權益安全

專利轉讓合同是指在專利權的所有者與受讓方之間,以書面形式確認專利權的轉讓方式,並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該合同是實現專利權從原權利人向受讓方的轉移的法律依據,具有重要作用。以下是該合同的主要內容介紹。

專利轉讓合同9篇 專利轉移協議:確保權益安全

第1篇

鑑於轉讓方______擁有______專利,本專利為非職務發明創造,其專利號為______,申請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公告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鑑於受讓方______對上述專利有所瞭解,希望全國獨家買斷獲得本專利權。鑑於轉讓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專利權轉讓給受讓方。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1、專利--指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實施的由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______,發明創造名稱:______。

2、合同產品--指受讓方使用本專利生產的符合企業標準或說明書的系列產品,簡稱產品,其名稱為:______或______或其他。

3、企業標準或說明書--指受讓方制定的系列產品中每種產品的企業標準或說明書,其規定或說明的效能和功能指標,必須至少能夠體現產品的實用價值。

4、專利權轉讓--指轉讓方將本專利的全部權利轉讓給受讓方(全國獨家買斷),即受讓方擁有接收專利資料(《專利證書》等)原件,設計、試製、生產、銷售合同產品,辦理專利著錄事項變更登記,將專利權再轉讓或再許可,以及在此技術基礎上申請新的專利等全部權利。

5、試製期--指簽約日起至其後的叄拾日止。試製期內,受讓方必須盡力設計、試製合同產品,並制定企業標準或說明書。

6、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營業執照載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與合同雙方的自然人或其營業執照載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單位或個人。

1、本合同是專利權轉讓合同。轉讓方確認收到受讓方的全部轉讓費為正式專利權轉讓標誌。自該日起,受讓方即永遠擁有______專利權,不再受試製期和資料各相關條款的約束;轉讓方亦不再過問一切事項。

2、試製期內,轉讓方收到了⑴首期付款和⑵該產品的企業標準或說明書及⑶本合同第三條第4款所列資料、照片,標誌試製成功,執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受讓方才有權生產、銷售合同產品,在作廣告宣傳時和包裝文字中,可以使用專利產品字樣和專利權人的名字及專利號。

3、試製期內,轉讓方收到了⑴企業標準或說明書和⑵試製失敗不同產品照片,標誌試製失敗,受讓方不支付轉讓費,本合同終止,受讓方無權繼續試製、生產、銷售合同產品。

4、試製期內,轉讓方沒有收到企業標準或說明書或者沒有收到試製失敗不同產品照片貳張,標誌受讓方未盡力試製,受讓方須賠償轉讓方損失______元整,本合同終止,受讓方無權繼續試製、生產、銷售合同產品。

1、專利資料: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實用新型專利證書》,用以證明專利的合法性;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收費收據》(最近期),用以證明專利的有效性;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通知書》若干份;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實用新型專利說明書》,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摘要、摘要附圖。

2、參考資料: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實用新型專利公報》有關頁面;設計圖;______專利接到的獲獎通知、榮譽稱號若干份。

3、資料交付:轉讓方在簽約日後的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全部資料以掃描件或文件的格式集中於光碟中,以當面交接或掛號郵寄的方式交給受讓方;光碟中還有其他供參考的內容。轉讓方收到受讓方全部轉讓費後的貳個工作日內,將專利資料原件以當面交接或掛號郵寄的方式交給受讓方。

4、受讓方生產、銷售合同產品之前,必須制定系列產品中每種產品的企業標準或說明書;必須有單個模特、雙個模特、單個真人、雙個真人使用合同產品的不同體位的數碼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小於四寸)不少於______張(其中真人照片不少於______張)。每一版本的企業標準或說明書、照片、宣傳廣告和包裝資料,都須要及時郵寄給轉讓方。轉讓方可以將這些內容在自己的網頁上釋出及用於其他用途。

1、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的轉讓費(全國獨家買斷)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平均分貳次付清,在試製期內且試製成功後首期付款50%;簽約日後的半年以內,末期付款50%,兩次付款都以轉讓方確認銀行進帳為付款標誌。

2、轉讓方負擔以下稅收和費用:掃描有關檔案、編輯有關文件、製作資料光碟;專利轉讓費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正式轉讓以前的專利維持年費。

3、受讓方負擔以下稅收和費用:辦理簽約手續;專利著錄事項變更登記;轉讓後的專利維持年費;設計、試製、生產、宣傳、銷售合同產品。

4、受讓方如果指定在______以外的地點簽約,轉讓方到達簽約地點時,受讓方先行按實報銷轉讓方的車船交通費(單程,指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不含飛機票、公交車票、計程車票,無旅差及其他補貼)。

1、在簽約日後的半年內只有首期付款、沒有末期付款,不論是否銷售及其他原因,則視為受讓方自願放棄專利權轉讓,並且同意將已付的費用作為本專利實施的普通許可費,即受讓方只擁有普通許可的本專利實施權;轉讓方不再向受讓方交付資料,也不再催付或退回轉讓費,且繼續享有專利權,可以將專利實施權許可或轉讓第三方使用。

2、在正式轉讓之前,受讓方以任何方式(轉包、加工等)將本專利許可第三方使用,必須按每許可一個單位或個人,在壹個月內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整,轉讓方承認第三方擁有本專利普通許可實施權。

3、轉讓方未及時交付資料或者在在首期付款後的半年內將本專利許可第三方使用或繼續簽訂加工合同,轉讓方必須加倍返還已付轉讓費,受讓方享有專利普通許可實施權。

4、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應按本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______智慧財產權局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或智慧財產權局不予調處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1、轉讓方保證是本專利的合法持有者及正式轉讓前的有效性,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有第三方指控受讓方實施的專利侵權,則由轉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2、在正式轉讓前,發現第三方侵犯本專利權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受讓方為主,雙方分別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者以受讓方為主,雙方共同向專利管理機關提出維權請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維權訴訟。在正式轉讓後,此類侵權,由受讓方交涉或起訴。

3、根據專利法第五十條,在本合同簽約後,如果本專利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則本合同自然終止,轉讓方不返還轉讓費,受讓方不繼續支付轉讓費,也不返還資料。

4、第三方向智慧財產權局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或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對本專利權宣告無效,由受讓方負責答辯,並支付由此發生的應訴或訴訟費用。

1、為保證雙方能及時交換意見,約定以電子郵件作為商議合同條款交換意見的方式。收到對方合同草案或意見,必須在五個工作日以內,確定或修改,併發電子郵件給對方。過期答覆,則本合同條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議。

2、本合同自簽約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檔案,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發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時,受讓方以有效證明及時通知轉讓方,本合同終止執行,已發生的費用不再退還或結算。

4、本合同用中文列印,一式六份,轉讓方、受讓方、合同簽訂地的公證處、合同簽訂地的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及雙方所在地的專利管理部門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後雙方的重要來往函件不論寄或發(掛號郵寄件、電子郵件發的掃描件、傳真件),以中文列印並簽字蓋章為有效。

專利轉讓合同9篇 專利轉移協議:確保權益安全 第2張

第2篇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賬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賬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協議書乙方將其_________的專利權轉讓甲方,甲方受讓並支付相應的轉讓價款。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書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二)發明人設計人:_________.(三)專利權人:_________.(四)專利授權日:_________.(五)專利號:_________.(六)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七)專利年費已交至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在本協議書籤署前實施或許可本項專利權的狀況如下:

(一)乙方實施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_________

(二)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_________

(三)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有義務在_________日內將本項專利權轉讓的狀況告知被許可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當事人。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協議書生效後,保證原專利實施許可協議書的履行。乙方在原專利實施許可協議書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並協助原專利實施許可協議書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協議書變更事項。

第四條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繼續實施本項專利的,按以下約定辦理:_________

第五條(一)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權,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1.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檔案,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後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託書等,(若申請的是pct,還要包括所有pct申請檔案)。

2.中國專利局發給乙方的所有檔案,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檔案,授權決定,專利證書及副本等。

3.乙方已許可他人實施的專利實施許可協議書書,包括協議書書附件(即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工藝等檔案)。

4.中國專利局出具的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檔案。指最近一次專利年費繳費憑證(或專利局的專利登記簿),在專利權撤銷或無效請求中,中國專利局或專利複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等。

5.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轉讓檔案。

(二)交付資料的時間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轉讓費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受讓主交付協議書第一條所述的全部資料,或者協議書生效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協議書第一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資料,如果是部分資料,待甲方將轉讓費交付給乙方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其餘的資料。

(三)交付資料的方式和地點乙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等方式遞交給甲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遞交給甲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甲方。全部資料的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六條 過渡期條款(一)在本協議書籤字生效後,至專利局登記公告之日,乙方應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在這一期間,所要繳納的年費、續展費(對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申請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由乙方支付。

(二)本協議書在專利局登記公告後,甲方負責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如辦理專利的年費、續展費、行政撤銷和無效請求的答辯及無效訴訟的應訴等事宜。(也可以約定,在本協議書籤字生效後,維持該專利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在過渡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協議書的,本協議書即告解除。

第七條本協議書籤署後,由_________方負責在_________日內辦理專利權轉讓登記事宜。

第八條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乙方向甲方轉讓與實施本項專利權有關的技術祕密:

第九條乙方向甲方保證:在本協議書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在本協議書訂立時,乙方如果不如實向甲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並要求乙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第十條根據專利法第五十條,在本協議書成立後,乙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陂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乙方無惡意給甲方造成損失,則乙方不向甲方返還轉讓費,甲方也不返還全部資料。

如果本協議書的簽訂明顯違反公平原則,或乙方有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返還轉讓費。

他人向專利局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或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對該專利權宣告無效或對複審委員會的決定(對發明專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時,在本協議書成立後,由甲方負責答辯,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請求或訴訟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該項專利權轉讓的價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專利權的轉讓價款總額為:_________。其中,技術祕密轉讓價款為_________

2.專利權的轉讓價款由甲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開戶銀行: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_________方式查閱甲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4.對乙方和甲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協議書所涉及的轉讓費需納的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由乙方納稅。

5.對乙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由乙方向中國稅務機關納稅。

6.對乙方是中國的公民或法人,而甲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稅法納稅。

第十二條雙方確定,在本協議書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轉讓專利權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甲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 2.乙方有權在已交付甲方該項專利權後,對該項專利權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乙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第十四條對乙方:

1.乙方拒不交付協議書規定的全部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書,要求乙方返還轉讓費,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包括向專利局做著錄事項變更,每逾期一週,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逾期兩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書,並要求返還轉讓費。

3.根據第六條,違約的,乙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1.甲方拒付轉讓費,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書要求返回全部資料,並要求賠償其損失或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逾期支付轉讓費,每逾期_________(時間)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逾期兩個月,乙方有權終止協議書,並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五條雙方確定,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為甲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乙方專案聯絡人。專案聯絡人承擔以下責任: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協議書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六條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協議書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協議書:

第十七條 爭議處理(一)本協議書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協議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一)如果本協議書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書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二)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書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書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書。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書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書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書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書或暫時延遲協議書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四)本協議書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協議書籤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書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九條 解釋本協議書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書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書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書的解釋。

第二十條 補充與附件本協議書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書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協議書效力本協議書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協議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第二十二條雙方確定:本協議書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專利——指乙方許可甲方實施的由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授權的_________專利,專利號:_________,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__

2.協議書產品——指甲方使用本專利生產的符合企業標準或說明書的系列產品,簡稱產品,其名稱為:_________或_________或其他。

3.企業標準或說明書——指甲方制定的系列產品中每種產品的企業標準或說明書,其規定或說明的效能和功能指標,必須至少能夠體現產品的實用價值。

4.專利權轉讓——指乙方將本專利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甲方(全國獨家買斷),即甲方擁有接收專利資料(《專利證書》等)原件,設計、試製、生產、銷售協議書產品,辦理專利著錄事項變更登記,將專利權再轉讓或再許可,以及在此技術基礎上申請新的專利等全部權利。

5.試製期——指簽約日起至其後的叄拾日止。試製期內,甲方必須盡力設計、試製協議書產品,並制定企業標準或說明書。

6.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營業執照載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與協議書雙方的自然人或其營業執照載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單位或個人。

第二十三條與履行本協議書有關的下列技術檔案,經雙方以_________方式確認後,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6.其他:_________.第二十四條本協議書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條雙方約定本協議書其他相關事項為:_________。

1.為保證雙方能及時交換意見,約定以電子郵件作為商議協議書條款交換意見的方式。收到對方協議書草案或意見,必須在_________個工作日以內,確定或修改,併發電子郵件給對方。過期答覆,則本協議書條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議。

2.本協議書自簽約日起生效。在協議書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檔案,作為協議書的組成部分,與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

3.發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時,甲方以有效證明及時通知乙方,本協議書終止執行,已發生的費用不再退還或結算。

4.本協議書用中文列印,一式_________份,乙方、甲方、協議書籤訂地的公證處、協議書籤訂地的技術協議書登記機關及雙方所在地的專利管理部門各存一份。本協議書及以後雙方的重要來往函件不論寄或發(掛號郵寄件、電子郵件發的掃描件、傳真件),以中文列印並簽字蓋章為有效。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第3篇

本合同乙方擁有______的技術發明創造,甲方受讓該項技術發明的專利申請權並支付相應的轉讓價款。雙方就此項專利申請權轉讓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實施或轉讓本項發明創造的狀況如下:

1、乙方實施本發明創造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______.

2、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______.

3、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義務在______日內將本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轉讓的狀況告知被許可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當事人。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保證原技術轉讓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技術轉讓合同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______日內通知並協助原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合同變更事項。

第四條 為保證甲方申請專利,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提交技術資料的時間、地點、方式如下;

第六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專利申請權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權的,乙方應當______.

第七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該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的價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2、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價款由甲方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______方式查閱甲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第八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專利申請被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的,乙方不退還已收取的轉讓費用;尚未收取的,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取得專利權的,乙方應按以下約定實施或使用該發明創造:______.

2、本合同生效後,該項專利申請在專利公開前被駁回的,雙方按以下約定實施或使用該發明創造:______.

第十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第十一條 本合同簽署後,由______方負責在______日內辦理專利申請權轉讓的登記事宜。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交付專利申請權所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甲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

2、乙方有權在已交付甲方專利申請權後對此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乙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______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______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為甲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______為乙方專案聯絡人。專案聯絡人承擔以下責任: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因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第十七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第十八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檔案,經雙方以______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篇

鑑於轉讓方_________(姓名或名稱注:必須與所轉讓的專利的法律檔案相一致)擁有_________(專利名稱注:必須與專利法律檔案相一致)專利,其專利號_________(九位),_________公開號(八位包括最後一位字母),公告號_________(八位,包括最後一位字母),申請日_________,授權日_________,公開日_________,專利權的有效期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姓名或名稱)對上述專利的瞭解,希望獲得該專利權。轉讓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專利權轉讓給受讓方。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1.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檔案(附件1),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後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託書等,(若申請的是pct,還要包括所有pct申請檔案)。

2.中國專利局發給轉讓方的所有檔案(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檔案,授權決定,專利證書及副本等。

3.轉讓方已許可他人實施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書,包括合同書附件(即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工藝等檔案)。

4.中國專利局出具的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檔案。指最近一次專利年費繳費憑證(或專利局的專利登記簿),在專利權撤銷或無效請求中,中國專利局或專利複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等。

5.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轉讓檔案。

合同生效後,轉讓方收到受讓方支付給轉讓方的轉讓費後_________日內,轉讓方向受讓主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資料,或者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資料,如果是部分資料,待受讓方將轉讓費交付給轉讓方後_________日內,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其餘的資料。

轉讓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等方式遞交給受讓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遞交給受讓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受讓方。全部資料的交付地點為受讓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在本合同簽訂前,轉讓方已經實施該專利,本合同可約定,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後,轉讓方可繼續實施或停止實施該專利。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則轉讓方應停止實施該專利。在本合同簽訂前,轉讓方已經許可他人實施的許可合同,其權利義務關係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轉移給受讓方。

1.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的轉讓費為(¥_________元),採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或在專利局公告後_________日內,受讓方將轉讓費全部匯至轉讓方的賬號,或以現金方式匯至或(面交給)轉讓方。

2.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的轉讓費為(¥_________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或在專利局公告後_________日內,受讓方即將轉讓費的_________%(¥_________元)匯至轉讓方的賬號;待轉讓方交付全部資料後_________日內,受讓方將其餘轉讓費匯至(或面交)轉讓方;或採用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個月內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個月內支付(¥_________元),最後在_________個月內付清其餘轉讓費的方式。支付方式採用銀行轉賬(或託收、現金兌付等),現金兌付地點一般為合同簽約地。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條,在本合同成立後,轉讓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陂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轉讓方無惡意給受讓方造成損失,則轉讓方不向受讓方返還轉讓費,受讓方也不返還全部資料。

如果本合同的簽訂明顯違反公平原則,或轉讓方有意給受讓方造成損失的,轉讓方應返還轉讓費。

他人向專利局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或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對該專利權宣告無效或對複審委員會的決定(對發明專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時,在本合同成立後,由受讓方負責答辯,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請求或訴訟費用。

1.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至專利局登記公告之日,轉讓方應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在這一期間,所要繳納的年費、續展費(對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申請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由轉讓方支付。

2.本合同在專利局登記公告後,受讓方負責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如辦理專利的年費、續展費、行政撤銷和無效請求的答辯及無效訴訟的應訴等事宜。(也可以約定,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維持該專利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支付。)

3.在過渡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轉讓方或受讓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1.對轉讓方和受讓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轉讓費需納的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由轉讓方納稅。

2.對轉讓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由轉讓方向中國稅務機關納稅。

3.對轉讓方是中國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讓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稅法納稅。

1.轉讓方拒不交付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的,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轉讓方返還轉讓費,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轉讓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受讓方交付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包括向專利局做著錄事項變更,每逾期一週,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逾期兩個月,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返還轉讓費。

3.根據第六條,違約的,轉讓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1.受讓方拒付轉讓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資料,並要求賠償其損失或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受讓方逾期支付轉讓費,每逾期_________(時間)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逾期兩個月,轉讓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根據第六條違約的,受讓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1.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本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受讓方所在地或合同簽約地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結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請求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前九條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約定;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如何約定等。

本合同的雙方簽字後即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自專利局對雙方所做的《著錄事項變更》進行登記並予以公告之日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5篇

鑑於轉讓方合法擁有一項g非職務發明創造,同意將已取得申請號的申請發明專利的專利申請權有償轉讓給受讓方________。

鑑於受讓方________願意接受轉讓方g發明專利申請權,實施本合同已申請發明專利技術,並同意支付費用。

雙方認為,本合同專利申請權的轉讓,有助於發明專利的申請和已申請專利技術的實施,發揮其經濟的和社會的效益。

第一條轉讓方將g發明專利申請權有償轉讓給受讓方。

第二條本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簽字後,雙方向中國專利局填報《專利申請權轉讓申報書》,申請本發明專利的權利歸k廠所有。

第三條本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簽字後10天內,轉讓方將g發明專利申請檔案全套交付給受讓人。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後,專利發明申請後專利權授予前,一切申請專利事宜由受讓方辦理,轉讓方協助。

第五條本發明申請專利公告後,如第三方提出異議,由受讓方和轉讓方共同陳述意見,如因轉讓方無權申請專利而被駁回,則由轉讓方承擔申請專利所發生的費用;如因其他原因被駁回,已發生的一切申請專利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本專利申請不管何種原因被中國專利局駁回,則轉讓方退回已收取受讓方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本發明專利申請授權後,專利權歸受讓方所持有,轉讓方是本專利的發明人,享有發明人的一切權利。

第七條受讓方支付轉讓方發明專利申請權轉讓費________元,於本合同生效後10天內一次付清。

第八條本發明專利申請授權後,由受讓方自己實施專利或許可他人實施專利,所獲得利潤或收取的使用費,按發給職務發明的發明人的獎金和報酬發給轉讓人。

第九條本合同簽訂後,受讓方支付給轉讓方已發生的專利申請和專利申請代理費用________元。

第十條受讓方如未能按期向轉讓方支付專利申請權轉讓費、專利申請費和專利申請代理費,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款額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本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經中國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七份,雙方各執三份,提交中國專利局一份。

第十五條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於____市____路____號簽訂。

第6篇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訂立。合同一方為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為:中國(以下簡稱甲方)。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1.1 “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 “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 “甲方”,係指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 “乙方”,係指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6 “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 “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 “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裝置、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說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 “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費和稅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 “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 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 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 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字樣。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___。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第--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為貨已售出。

3.6 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 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銀行(此處為甲方的業務銀行)和----銀行(此處為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稽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5.1.1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除錯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效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的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 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術指導12人日。

5.1.4 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為18人日。

5.1.5 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1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效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使用者。

5.2.2 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 首批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2.4 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除錯。

5.2.5 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差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6.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__交付技術資料。

6.2 ______的郵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專案、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 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為甲方驗收。

7.1 合同產品的第一臺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核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 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考核合格後,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3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考核。

7.4 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核。

7.5 經過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

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8.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其他生產裝置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效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裝置。

8.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 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9.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 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9.5 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 如果乙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經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 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的利息。

9.8 如因乙方原因,產品部分效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視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的-%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效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金額。

10.1 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說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洩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為生產合同產品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生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 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11.1 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 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12.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 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 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5 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依據。

16.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1993年5月8日簽訂,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字。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字為準。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第7篇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乙方將其_________的專利權轉讓甲方,甲方受讓並支付相應的轉讓價款。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實施或許可本項專利權的狀況如下:

(一)乙方實施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_________

(二)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_________

(三)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義務在_________日內將本項專利權轉讓的狀況告知被許可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當事人。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保證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並協助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合同變更事項。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繼續實施本項專利的,按以下約定辦理:_________

(一)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權,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1.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檔案,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後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託書等,(若申請的是pct,還要包括所有pct申請檔案)。

2.中國專利局發給乙方的所有檔案,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檔案,授權決定,專利證書及副本等。

3.乙方已許可他人實施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書,包括合同書附件(即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工藝等檔案)。

4.中國專利局出具的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檔案。指最近一次專利年費繳費憑證(或專利局的專利登記簿),在專利權撤銷或無效請求中,中國專利局或專利複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等。

5.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轉讓檔案。

合同生效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轉讓費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受讓主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資料,或者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資料,如果是部分資料,待甲方將轉讓費交付給乙方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其餘的資料。

乙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等方式遞交給甲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遞交給甲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甲方。全部資料的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一)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至專利局登記公告之日,乙方應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在這一期間,所要繳納的年費、續展費(對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申請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由乙方支付。

(二)本合同在專利局登記公告後,甲方負責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如辦理專利的年費、續展費、行政撤銷和無效請求的答辯及無效訴訟的應訴等事宜。(也可以約定,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維持該專利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在過渡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本合同簽署後,由_________方負責在_________日內辦理專利權轉讓登記事宜。

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乙方向甲方轉讓與實施本項專利權有關的技術祕密:

乙方向甲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如果不如實向甲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並要求乙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條,在本合同成立後,乙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陂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乙方無惡意給甲方造成損失,則乙方不向甲方返還轉讓費,甲方也不返還全部資料。

如果本合同的簽訂明顯違反公平原則,或乙方有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返還轉讓費。

他人向專利局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或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對該專利權宣告無效或對複審委員會的決定(對發明專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時,在本合同成立後,由甲方負責答辯,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請求或訴訟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該項專利權轉讓的價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專利權的轉讓價款總額為:_________;其中,技術祕密轉讓價款為_________

2.專利權的轉讓價款由甲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_________方式查閱甲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4.對乙方和甲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轉讓費需納的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由乙方納稅。

5.對乙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由乙方向中國稅務機關納稅。

6.對乙方是中國的公民或法人,而甲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稅法納稅。

第8篇

鑑於於__年__月__日在__國__市獲有對___改進的專利證書,其專利證書編號為____;同時

鑑於為上述專利及專利專案所有權的唯一持有人;同時

鑑於____國____市執意取得該專利的全部權益,至此向敝人已支付總金額____美元,以茲證實,予以承認,專利權轉讓協議書。敝人當眾出售、轉讓所擁有對_____改進的專利、名稱、權益及專利證書予持有和享用。以合法代表擁有並享有專利證書所列全部條款的權益。茲轉讓的專利證書所列全部條款與敝人在未出售前所持有的權益相同,協議書《專利權轉讓協議書》。

注:專利是根據發明人的申請經政府主管部門審查,認為其發明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在一定期間內授與發明人使用該發明的獨佔權,這就是專利。

根據各國專利法的規定,一項新發明必須具有新穎性、先進性和實用性而具有實用價值,凡不具備實用價值的,不能取得專利。

各國專利法對專利的保護期,規定為10-20年,過期失效後,任何人都可以無償使用。

在國際間專利是一種私有財產,故專利是可以轉讓的,也就是取得專利證書的合法持有者可將該專利權出售給別人使用,購買者成為合法的擁有者。

第9篇

鑑於轉讓方_________擁有_________專利,本專利為非職務發明創造,其專利號為_________,申請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告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鑑於受讓方_________對上述專利有所瞭解,希望全國獨家買斷獲得本專利權。鑑於轉讓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專利權轉讓給受讓方。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1.1 專利--指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實施的由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_________,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__。

1.2 合同產品--指受讓方使用本專利生產的符合企業標準或說明書的系列產品,簡稱產品,其名稱為:_________或_________或其他。

1.3 企業標準或說明書--指受讓方制定的系列產品中每種產品的企業標準或說明書,其規定或說明的效能和功能指標,必須至少能夠體現產品的實用價值。

1.4專利權轉讓--指轉讓方將本專利的全部權利轉讓給受讓方(全國獨家買斷),即受讓方擁有接收專利資料(《專利證書》等)原件,設計、試製、生產、銷售合同產品,辦理專利著錄事項變更登記,將專利權再轉讓或再許可,以及在此技術基礎上申請新的專利等全部權利。

1.5 試製期--指簽約日起至其後的叄拾日止。試製期內,受讓方必須盡力設計、試製合同產品,並制定企業標準或說明書。

1.6 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營業執照載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與合同雙方的自然人或其營業執照載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單位或個人。

2.1本合同是專利權轉讓合同。轉讓方確認收到受讓方的全部轉讓費為正式專利權轉讓標誌。自該日起,受讓方即永遠擁有_________專利權,不再受試製期和資料各相關條款的約束;轉讓方亦不再過問一切事項。

2.2試製期內,轉讓方收到了⑴首期付款和⑵該產品的企業標準或說明書及⑶本合同3.4款所列資料、照片,標誌試製成功,執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受讓方才有權生產、銷售合同產品,在作廣告宣傳時和包裝文字中,可以使用專利產品字樣和專利權人的名字及專利號。

2.3試製期內,轉讓方收到了⑴企業標準或說明書和⑵試製失敗不同產品照片貳張,標誌試製失敗,受讓方不支付轉讓費,本合同終止,受讓方無權繼續試製、生產、銷售合同產品。

2.4試製期內,轉讓方沒有收到企業標準或說明書或者沒有收到試製失敗不同產品照片貳張,標誌受讓方未盡力試製,受讓方須賠償轉讓方損失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終止,受讓方無權繼續試製、生產、銷售合同產品。

3.1專利資料: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實用新型專利證書》,用以證明專利的合法性;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收費收據》(最近期),用以證明專利的有效性;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通知書》若干份;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實用新型專利說明書》,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摘要、摘要附圖。

3.2 參考資料: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實用新型專利公報》有關頁面;設計圖;_________專利接到的獲獎通知、榮譽稱號若干份。

3.3資料交付:轉讓方在簽約日後的貳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全部資料以掃描件或文件的格式集中於光碟中,以當面交接或掛號郵寄的方式交給受讓方;光碟中還有其他供參考的內容。轉讓方收到受讓方全部轉讓費後的貳個工作日內,將專利資料原件以當面交接或掛號郵寄的方式交給受讓方。

3.4受讓方生產、銷售合同產品之前,必須制定系列產品中每種產品的企業標準或說明書;必須有單個模特、雙個模特、單個真人、雙個真人使用合同產品的不同體位的數碼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小於四寸)不少於_________張(其中真人照片不少於_________張)。每一版本的企業標準或說明書、照片、宣傳廣告和包裝資料,都須要及時郵寄給轉讓方。轉讓方可以將這些內容在自己的網頁上釋出及用於其他用途。

4.1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的轉讓費(全國獨家買斷)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平均分貳次付清,在試製期內且試製成功後首期付款50%;簽約日後的半年以內,末期付款50%。兩次付款都以轉讓方確認銀行進帳為付款標誌。

4.2 轉讓方負擔以下稅收和費用:掃描有關檔案、編輯有關文件、製作資料光碟;專利轉讓費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正式轉讓以前的專利維持年費。

4.3 受讓方負擔以下稅收和費用:辦理簽約手續;專利著錄事項變更登記;轉讓後的專利維持年費;設計、試製、生產、宣傳、銷售合同產品。

4.4受讓方如果指定在_________以外的地點簽約,轉讓方到達簽約地點時,受讓方先行按實報銷轉讓方的車船交通費(單程,指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不含飛機票、公交車票、計程車票,無旅差及其他補貼)。

5.1在簽約日後的半年內只有首期付款、沒有末期付款,不論是否銷售及其他原因,則視為受讓方自願放棄專利權轉讓,並且同意將已付的費用作為本專利實施的普通許可費,即受讓方只擁有普通許可的本專利實施權;轉讓方不再向受讓方交付資料,也不再催付或退回轉讓費,且繼續享有專利權,可以將專利實施權許可或轉讓第三方使用。

5.2在正式轉讓之前,受讓方以任何方式(轉包、加工等)將本專利許可第三方使用,必須按每許可一個單位或個人,在壹個月內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整,轉讓方承認第三方擁有本專利普通許可實施權。

5.3轉讓方未及時交付資料或者在在首期付款後的半年內將本專利許可第三方使用或繼續簽訂加工合同,轉讓方必須加倍返還已付轉讓費,受讓方享有專利普通許可實施權。

5.4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應按本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_________智慧財產權局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或智慧財產權局不予調處的,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