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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特稿|以法治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構建社會矛盾綜合治理機制……這些長期以來政法機關和廣大幹警履職盡責的工作重點,也是全國兩會期間政法代表委員和人民群眾關注的社會熱點。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兩會特稿|以法治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兩會特稿|以法治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月5日開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一個重要的議程是,審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草案。

  多名政法領域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今天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就政法機關如何充分發揮好職能作用、為“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實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建言獻策。

加強社會治理創新

  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領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應有之義。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政法機關重任在肩。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三橋派出所副所長楊蓉介紹說,目前,山西省的社會治理工作已形成涵蓋全省人、事、物、地、情、組織的基礎資訊資料庫,打通了省、市、縣、鄉、村、網格縱向治理渠道,取得以“三零”建立目標為結果的風險預測預警視覺化成果。

  “充分發揮科技創新作用,打造集治理方式創新、網格制度創新、資料融合創新於一體的基層社會治理平臺,成為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智慧化的重要載體。”楊蓉建議用科技為社會治理賦能,推進大資料資訊科技與網格化管理的創新應用,增強基層社會治理驅動力。

  當前,我國城鎮化建設已進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人口、資源等要素向市域匯聚,市域成為社會矛盾風險的聚集點和高發地。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副院長李迎新認為,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是國家社會治理現代化在“市域”層面的落實,處在承上啟下的關鍵環節,其重要性可見一斑。

  “充分發揮市域社會治理以點帶面、以城帶鄉的作用,對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和人民幸福生活具有重要意義。”李迎新介紹說,北京法院多措並舉,著力在前端解決最直接、最現實、群眾最關心的問題。2020年,新收案件多年來實現首次下降,降幅達14.7%,市域治理成效初顯。

  為了更好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李迎新建議,堅持預防為主,主動適應市域社會治理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建立健全社會風險分析研判機制,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同時,堅持“共治”“自治”相結合,發揮基層組織在基層治理和公共服務等方面的作用,推進工作做實做細。

  “服務社會治理現代化是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政治責任和首要任務,依法辦案是檢察機關最直接、最重要的方式。”在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顧雪飛看來,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法治保障是重要環節和重要內容,檢察機關應充分發揮“四大檢察”職能,以高質量的法律監督工作推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切實找準檢察工作參與市域社會治理的切入點、著力點和發力點,為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貢獻檢察力量。

平安中國上新臺階

  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是開創“中國之治”新境界的戰略之舉,也是實現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目標的強國之基。

  2020年,內蒙古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件2.6萬件,判處罪犯3.6萬人,全力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收官戰,嚴懲危害社會治安犯罪,人民群眾安全感進一步提升。

  “內蒙古自治區作為我國的北大門,堅決築牢北疆安全穩定屏障,不僅關係全區各族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且事關維護國家安全和邊疆安寧大局。”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院長楊宗仁說,內蒙古法院將嚴格落實國家安全責任制,強化責任擔當,全力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切實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邊疆安寧穩固。

  基礎穩則天下安。李迎新認為,人民法院作為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的重要力量,應當切實發揮司法審判職能,深入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依法嚴懲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2020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收官之年。3年來,政法機關認真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推動專項鬥爭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果,贏得人民群眾廣泛讚譽。

  民為邦本,本固邦寧。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厲莉建議,建立常態化機制,嚴防黑惡勢力在專項鬥爭過後死灰復燃,注重線索摸排、群眾舉報等工作渠道的常態化建設與維護,建立涉黑涉惡工作常態臺賬,做到有訴必應。

  隨著網際網路對人們生活的影響日益深刻,網路犯罪不斷演變、迭代升級。網路詐騙、網路賭博、網路黑灰產業鏈、網路金融等犯罪行為增多,引發社會普遍關注。

  “沒有清朗的網路環境就沒有線下平安、人民安寧。當前,網路犯罪形勢依然嚴峻,網路犯罪治理任務依然繁重。推進網路空間治理是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政治責任、法治責任。檢察機關將持續加大懲治力度,與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一道共同推進網路空間法治化建設。”全國政協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韋震玲說。

社會矛盾綜合治理

  社會矛盾糾紛越在前端,其對抗性越弱,化解難度越小,解紛成本也越低。

  “內蒙古法院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積極開展溯源治理,如翁牛特旗法院創新‘黨建+多元’解紛模式,關口前置、觸角延伸,及時就地解決群眾訴求。”楊宗仁告訴記者,內蒙古法院不斷完善各類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努力構建社會矛盾綜合治理機制。

  通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構建社會矛盾綜合治理機制等舉措,儘可能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消滅在前端,是政法機關滿足人民群眾解紛新需求的一項重要舉措。

  李迎新結合多年工作經驗提煉出三點建議:要提升解紛專業化水平,深入推進金融、智慧財產權、家事等專業領域糾紛解決機制改革,完善相關訴調對接機制;提升解紛便民化水平,不斷探索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升級版,健全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提升解紛智慧化水平,推動現代科技與平安建設深度融合,提升司法大資料在社會矛盾綜合治理中預測、預判、預警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努力將各類不穩定因素解決在萌芽階段。

  厲莉告訴記者,人民法院是訴源治理的重要參與力量,要結合自身職能定位,主動擔當作為,立足審判本職,建立訴外糾紛訴內治理的思維,充分發揮判決的示範引領作用,努力推進糾紛訴訟外解決。

  “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是新時代控告申訴檢察工作堅持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必然要求和重要舉措。

  顧雪飛介紹說,近年來,河南檢察機關實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三個中心、建立四項制度,“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工作成效顯著,成為推動積案矛盾化解、樹立檢察機關良好形象的重要舉措。

  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呂紅兵注意到,調解制度在化解社會矛盾、加強社會治理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建議制定調解法,以立法形式確立調解的獨立性、中立性、專業性、公正性等屬性,依據民法典對各調解主體進行法律定性並予以規範,推動人民調解工作再上新臺階,為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貢獻更多力量。

  政法領域代表委員表示,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週年,也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起步之年,政法機關要主動擔當作為,積極服務大局,為“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實現保駕護航,以法治力量不斷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