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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離婚協議書2篇 "自願離婚協議書:平靜分手的最佳方案"

自願離婚協議書是指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並達成協議的書面檔案。這個檔案主要包括雙方永久解除婚姻關係的約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清算等內容。簽署自願離婚協議書可以減少離婚程度,省去訴訟過程,為雙方創造和諧離婚環境。

自願離婚協議書2篇

第1篇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在市民政局登記結婚,甲乙雙方無財產、無子女。

現因雙方不和,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故雙方自願離婚並達成以下協議: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撫養事宜。

第三條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共同財產,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財產。

1.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故不涉及分割處理夫妻共同債權債務。

2.如甲方或乙方存在個人債權債務,則由該方自行承擔,另一方不負任何形式的法律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轉移、抽逃除上述個人婚前財產外,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第七條幫助因生活困難,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x元。

第八條違約責任的約定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第十條爭議解決辦法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以下無正文)

自願離婚協議書2篇

第2篇

協議人與雙方於年月日在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年月日生育女兒。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女兒由撫養,由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座落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萬元,現協商歸所有,由一次性給付現金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後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歸所有。

五、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六、王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