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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合同4篇 土地承包協議:簽訂、管理及注意事項

承包土地合同是指土地承包方與農村土地管理權責任主體(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簽訂的一份法律檔案,明確承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保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承包土地合同4篇 土地承包協議:簽訂、管理及注意事項

第1篇

第一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著平等、自願squo;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發給乙方的地塊於東章西村北臨河土地面積100畝。

第二條 本合同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20xx年,從20xx年5月26日起到2040年5月26日止。

第三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1000遠,共計4000000元人民幣。

第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乙方於20xx年5月26日向甲方交付承包金4000000元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權,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處置產品。

第八條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九條 甲方負責協商解決甲方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矛盾與糾紛。

第十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 因國家政策、重點專案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承包土地上的一切附屬物賠償歸乙方,地權賠償歸甲方,在土地使用期內如有國家徵收其它特產稅有乙方負擔。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每年的12月31前乙方不能按期繳納承包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5%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負責賠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法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一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承包土地合同4篇 土地承包協議:簽訂、管理及注意事項 第2張

第2篇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_____方式取得甲方__________(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_____以北、現_____以西與_____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_____年不變,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_____(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萬元、退還乙方承包_____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⒈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⒋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物件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⒈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專案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⒉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第3篇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 縣 鄉(鎮) 村_ 村民組( )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一次性結清。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第4篇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合同。

此合同承包土地的範圍是指土地及未發包給農民的周邊荒地。

合同雙方約定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該土地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自主使用權。

3、承包期滿後,乙方及乙方指定的或合法的繼承人同等條件優先承包該土地。

甲方將本村 ,東 ;南 ;西;北 約 畝(據實核算)土地承包給乙方,該土地具體方位見附圖1。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費用現金每年度支付一次,當年度的承包費一次付清。當年度的承包費乙方在每年 元 月 日前支付。租金為每畝每年 元,以後每 年增加元。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承包費。督促乙方按進度實施開發工程。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確保原土地承包者同意將土地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經營的程式合法。(附甲方與甲方所屬的相關村民同意將土地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經營的書面檔案,法定數量村民代表大會同意本承包合同的決議文書、簽字名冊)

5、在非不可抗力條件下保證乙方水、電、氣、路的正常使用,並給予乙方在水、電、氣、路方面與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6、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申請辦理國家對乙方經營活動中應享受的各項優惠政策及補貼。

7、甲方應保證該土地的正常使用,在該幅土地內不得有插花土地。如因個別土地糾紛不能確保乙方土地正常生產、使用,由此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得不到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在該地上全部投入及投入資金50%的違約金。

1、權利。在承包的土地上,具有依法生產經營權及依法興建生產生活必須的建築設施的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

3、乙方因病、故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權利義務的,由其指定的(未指定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人繼承本合同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4、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修建的基礎設施,必須依法。在不妨礙當地村民生產生活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干涉。

5、國家對乙方的經營中給予各項政策扶持,資金支付,由乙方接受,甲方不得佔有,挪用。

6、該土地因故被政府或其它三方徵用的,乙方地上附作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本合同未約定,但依法和相關規定歸乙方享有獲得的補償依然歸乙方享有。政策付予甲方及村民的土地補償歸甲方及村民所有。

7、本合同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按照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土地上由乙方投資的附作物歸乙方所有。(土地現狀以甲乙雙方及林業部門的確認書為準。)

8、乙方的一切活動不得破壞當地的生態環境和不得造成水土流失。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承包總面積的開發規劃書。

10、乙方必須在甲方所在地鄉鎮註冊公司,乙方為公司股東之一,負責承包土地的一切法律行為。公司成立後,本合同權利、義務全部由公司承繼。

八、除上述第七條第10款約定情形外,乙方不得隨意將所承包土地轉包給第三方。如確需轉讓,必須獲得甲方和李家集街道同意。

第一年完成承包總面積的30%,第二年完成承包總面積的35%,第三年全部完成承包面積的開發。

1、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造成乙方開發計劃無法實施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2、如乙方拖延承包金超過規定交納時間半年或造成嚴重環境汙染,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付承包金的,由乙方向甲方按承包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

4、甲方與原土地承包人土地經營權退回程式不完備或不合法導致本合同不生效及其他後果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該土地、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5、由於乙方造成甲方的環境汙染,乙方需依法向甲方賠償相關損失和治理費用。

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承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及其他補充書面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甲方與該幅土地原承包者同意將土地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經營的書面檔案)、(村民同意本承包合同的決議文書、簽字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