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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合作經營協議書7篇 合作共贏:分公司合作經營協議

本文主題為“分公司合作經營協議書”,介紹了該協議書的目的、內容和重要性。該協議書用於規範分公司之間的合作關係,確保各方的權益得到保護。協議內容包括合作範圍、義務與權責、利益分配等方面。在當今競爭激烈的商業環境下,良好的合作關係對於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

分公司合作經營協議書7篇 合作共贏:分公司合作經營協議

第1篇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 達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向乙方租用xxxxxxxx(詳見附件)以作甲方所屬專案“xxxxxxxxxxxx”會務現場佈置之用。

合作期限自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年xxxx月xxxx日,共xxxx天

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製作等工程服務內容費用總額為人民幣xxxxxxxxxxxx元 (開票加收8%)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30%為定金,進場驗收後付30%,餘款於活動結束當天以現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專案現場製作工程部分委託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 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並 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 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後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服務的活動專案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

3、本協議委託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託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分公司合作經營協議書7篇 合作共贏:分公司合作經營協議 第2張

第2篇

現有甲、乙合股(合夥)開辦一家,全面實施雙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雙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1、合夥期限:合夥期限如公司正常經營,雙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目的為了建立、健全高層經營管理團隊的激勵機制,實現投資者與經營管理層之間“利益分享,風險共擔,共創大目標”的激勵原則,充分調經營者的積極性,以最終確保完成公司年度經營目標。本著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以甲方每年稅後淨利潤,甲方按實際稅後利潤值,乙方可享受乾股分紅。

1)風險基金:指原風險抵押金及乾股分紅中累積未發放部份。

2)風險抵押金額:以年度目標利潤、乾股股權確定年度風險抵押金數額。具體計算方法如下:個人風險抵押金=個人分紅總額×18%

3)每年度乙方個人風險抵押金不少為:2萬元,原則上年終乾股分紅要在公司財年決算審計後計發,乙方個人分紅總額的82%在當年兌現,其餘的18%將作為下年度參與乾股的風險金予以提留。

1)每年風險基金原則上在第2年2月份由乙方以現金或用上年度乾股分紅劃繳的方式完成繳納,如個人風險基金金額大於需繳納的風險金額則無需繳納。

2)乙方參與身股正分紅時,當年其分紅總額的18%轉入風險基金帳戶中累積未發放項作為個人下年度風險抵押金,當年提留的18%在第二年年終發放;每年迴圈進行。

3)乙方參與身股負分紅時,負分紅額在其當年個人風險抵押金中抵扣;不足抵扣的,由第二年乾股分紅或年薪中予以抵扣。如第二年離職,則須承擔所有責任,公司可以不予任何補償及分紅。

4)在本協議期年限未滿,乙方做出損害公司利益,洩露公司機密,工作完成不了指標,工作狀況極差,不服從公司規章制度,不服從公司領導管理擅自做出使公司有所虧損事宜,甲方經過股東會議予以辭退,乙方可即時得到公司以現金形式返還購分紅60%,餘額將於下年度年終財年決算後一次性以現金返還。

5)乙方在本協議期未滿而申請辭職的,經審計在其沒有違反公司制度及離職期間沒有作出損害企業利益行為的情況下,公司在當年年終財年決算後,將其個人風險抵押金本金和風險基金累計未發放總額的60%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6)如乙方下年度不參與乾股或其他原因離職或辭職,並且在兩年內沒有作出損害企業利益或洩露企業保密資料的行為的,該年度被提留部份將分兩年返還給個人,第一年的年終返還被提留的60%,第二年的年終返還其餘的40%。

7)身股風險基金累計滾動提留和發放期限為1年,在第二年的年終財年決算後予以一次性結清給乙方。

2)如本協議書的條款發生變更,需要雙方重新簽署確認生效。

3)本協議書中的持股比例、考核目標、風險金金額等當年有效,第二年簽定時須視具體情況調整。

2、股東佔有股份機制:乙方股東佔有裝飾分公司%按照公司每年下達指標任務,股份,如果完成公司產值目標,公司給予協議的股份分紅,如低於公司任務產值目標將給予股份業務量下調百分比例下調的處罰,如果連續二年未完成公司下達指標,公司將有權取消其在公司的職務,並在一年內結算其上年間在公司的分紅。

3:如果在合作期間甲方在每年2月份沒有按照協議給予按時分紅,乙方有權自動離職並索取全部分紅,並將給予乙方百分之十的違約做為補償。

第3篇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專案為位於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裝置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專案期限為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專案的第一期投資為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專案的後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專案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三條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合作經營的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六條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十七條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條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書》共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第4篇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公平合理,互惠互利,依法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負責提供開發建設果園用地,計劃200畝,分期實施,第一期開發溝東地塊約100畝。

2、甲方負責土地整理及土地整理費用,乙方技術協助。

3、甲方負責苗木,苗木栽植及費用,乙方指導栽植。

5、甲方負責提供果園生產用機動車一輛(小四輪),乙方負責使用和使用費用(維修費、用油費),乙方在使用機械過程中如發生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全責。

7、甲方負責園區內作業路的修築及費用,乙方協助。

9、以上8條的基礎設施和固定資產均由甲方所有,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合同內規定的相關設施、裝置。甲方如有違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1、乙方負責果園苗木栽植後的全程管理、管護及管理、管護費用,肥料農藥除外。

2、乙方負責果樹修剪、整形,保證果樹樹形合理、正確、科學、技術實施要及時,要到位。

3、乙方負責及時科學的防治病蟲害及費用,其中農藥由甲方負責,確保果樹無病蟲害現象。

4、乙方負責適時施肥、灌水及費用,其中肥料由甲方負責。施肥每年春秋兩次,灌水適情而定,確保果樹樹勢強壯、旺盛、不脫肥、不缺水。

5、乙方負責果園內田間除草及其費用,除草要及時,確保果園內無雜草。

6、乙方負責梯田和水盆的維修、整形及其費用,確保梯田、水盆、果樹處於科學正常狀態。

7、乙方不得在果園樹空種植高棵作物,作物種植遠離果樹,最近不能低於90釐米,樹空的收入歸乙方所有,樹空的種植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8、乙方在果園進行生產時,不得損傷果樹,不能使果樹遭受藥害。

9、以上8條乙方必須認真履行,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如有違約行為,甲方責令仍不執行,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或採取其他解決辦法,所造成的後果和損失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根據果園當時管理狀況,雙方共同友好協商,續簽第二輪合作協議。

3、第一輪合作的第三年,如果果園樹空不能種植,甲方將以其它地塊50畝無條件交付給乙方無償使用一年。

1、第一輪到期後,經甲、乙雙方共同邀請相關技術人員或專家,對乙方所管的園果、果樹進行全面評價,評價結果如果達到特級標準,甲方獎勵乙方每株5元,如果達到一級標準,獎勵乙方每株2元,如果達到二級標準,分文不獎,如果達不到合格標準,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果園租地費,按果園實際面積計算,每畝每年500元。

2、如果乙方合同期未滿,中途無故退出合作,乙方應賠償甲方5萬元。

六、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信守。

第5篇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合作、雙方共贏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設立和運營分公司(辦事處)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有關證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義務的身份憑證進行資格審查認定。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足夠身份的人為乙方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義務進行擔保。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託乙方在工商部門代為設立分公司(辦事處)的必要檔案,並授權乙方代為辦理設立手續。

4.在分公司(辦事處)設立後,甲方應將有關分公司(辦事處)的工商手續提供給乙方,並授權乙方進行運營。

5.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必要的管理培訓,費用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權對乙方設立和運營分公司(辦事處)的`一切工作進行監督和領導。

7.乙方在分公司(辦事處)設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難請求甲方幫助時,甲方應在第一時間給予乙方幫助,並應協助乙方做好分公司(辦事處)相關工作。

8.甲方認為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為有損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有權收回提供給乙方的手續,並撤銷對乙方的授權。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負責代為設立分公司(辦事處),並負責支付設立分公司(辦事處)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代為設立的工商費、手續費、辦公費、公關費、差旅費等。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負責分公司(辦事處)設立後的一切運營工作,並負責支付分公司(辦事處)運營所需的一切費用。

3.乙方應按本協議書附件格式,提供甲方認可的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第三人出具的擔保書。

4.乙方運營分公司(辦事處)的一切工作,只限於在分公司(辦事處)所在地,從事甲方要求的的銷售、市場管理、資訊蒐集等工作。

5.乙方不得利用分公司(辦事處),從事任何與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為。否則應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並獨自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乙方在分公司(辦事處)運營中,必須按甲方規定的發貨方式、運輸費用等相關運管規定開展工作。

1.本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簽訂及乙方提交本協議書規定擔保書並經甲方確認後,方可生效。

2.本協議書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未能的,依法解決。本協議書糾紛的管轄法院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6篇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專案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合作、雙方共贏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設立和運營分公司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專案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專案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提供營業資質等法定依據,並辦理分公司註冊、備案等必要的手續,在開設分公司。

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有關證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義務的身份憑證進行資格審查認定。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託乙方在工商部門代為設立分公司的必要檔案,並授權乙方辦理設立手續。

4、在分公司設立後,甲方應將有關分公司的工商手續提供給乙方,並授權乙方進行運營。

5、甲方提供外圍用工單位渠道,確保乙方提供的合格人員的輸送。

6、甲方有權對乙方設立和運營分公司的工作進行監督。

7、乙方在分公司設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難請求甲方幫助時,甲方應在第一時間給予乙方幫助,並應協助乙方做好分公司相關工作。

8、甲方認為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為有損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有權收回提供給乙方的手續,並撤銷對乙方的授權。

1、乙方負責設立分公司,並負責支付設立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代為設立的工商費、手續費、辦公費、公關費、差旅費等。

2、乙方負責分公司設立後的一切運營工作,並負責支付分公司運營所需的一切費用,並承擔乙方經營期間的一切風險及責任。

3、乙方運營分公司的一切工作,可輻射至目前未設立分公司的區域,待區域設立分公司後乙方不得在該區域開展業務。

5、乙方不得利用分公司,從事任何與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為。否則應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並獨自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乙方在分公司運營中,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方式等相關規定開展工作。

三、利潤分配在甲方提供用工單位時,甲方應取得利潤的%,乙方應取得利潤的%。如乙方自行聯絡用工單位的,則乙方分利潤的%,甲方分利潤的%。

2、分公司設立、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各項經營成本、稅費,由分公司承擔。

4、雖然法律上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主體資格,但本協議約定的獨立核算、利潤分配等相關條款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如合同期間因甲方的其他債務造成分公司的財產損失,損失後果應由甲方承擔。同樣,如因分公司的債務造成甲方的財產損失,損失後果也應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書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未能的,應依法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7篇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開辦重慶新安玻璃公司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公司註冊資金500萬元甲方出資佔股65%;乙方出技術,佔股35%。

一種帶有透明液晶顯示裝置的汽車前風擋玻璃專利證號:

1、乙方負責該專案技術開發,生產培訓,生產監控,產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負責(包括裝置投資,物料採購,產品銷售,產品配送,財務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稽核該專案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核對帳目。帳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專案合作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專案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帳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雙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員做帳。

合作期內未經專案合作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技術及市場內容轉讓,不得與專案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為他人人謀取利益,不得將技術洩密。違者專案合作方有權沒收責任方相關收益,並追究責任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1、該專案所得利潤按合作方所佔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佔股權分成65%,乙方佔股權分成35%。在保證專案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一次(每年元月對上一年度紅利進行分成)。擴大業務運營如需要提留利潤時,必須經過雙方認可,該提留按雙方所佔股權比例計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慮到乙方的個體情況,乙方有權預支薪酬,但該薪酬從乙方年終分紅中予以扣除。

1、在合作期內,專案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專案,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為: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責任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合同期的總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並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專案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市場內容。否則專案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專案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專案技術所有人經雙方協商確定。

1:生產前期的及時開發及樣品製作由甲方出資,在做出合格的樣品時,甲方付乙方伍拾萬元生活補助。

2:在做出合格樣品後如甲方未履行拒絕支付乙方伍拾萬元生活補助乙方有權終止此合同。

十.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