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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公司復工方案

疫情期間公司復工方案

目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仍在持續,區域性地區擴散較快,防控形勢依然嚴峻複雜,為全面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據集團要求,結合公司鐵路運輸生產實際,在確保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復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復工時間

公司一般管理崗位和日班制人員復工時間不早於2月9日24時。駐外機構、人員可根據各地方政府關於復工時間的不同要求,或實際生產經營需要,靈活安排復工時間,報公司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准後實施。需經屬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核准同意後復工的,在核準前一律不得復工。

二、復工人員

(一)主要生產崗位要加強保障

行車工種及其保障、後勤崗位要保證疫情防控期間鐵路運輸生產不停工、不停產,平穩執行。

(二)其他崗位實行靈活工作方式

機關及其他日班制崗位做到穩步復工,有序復工。初期要以保障基本生產運營需求為標準,儘量安排較少人員到單位集中工作或值班,也可安排在家中以遠端辦公、掌上辦公等方式進行工作,或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實行輪休的通知(浙委辦傳〔2020〕3號)精神,安排沒有緊急任務的職工進行輪休。

(三)根據人員疫情接觸情況復工

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對全體員工的摸排,掌握各類人員返回情況,做好資訊檔案登記,建立“一人一表”,報公司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已回湖北等疫情嚴重省份和我省溫州市、台州溫嶺市、台州市黃巖區等省內疫情較重地區,且尚未返回單位的職工,一律推遲返回,要求其暫時留在原地,待疫情解除後再返回復工。對往返、經停上述疫情較重地區或與湖北當地人員、疑似病例有接觸且已返回的人員,建立資訊情況登記表,嚴格按照隔離標準進行居家隔離觀察,14天潛伏期滿後確認無異常再復工。湖北以外的其他省份返回寧波的人員,要居家隔離觀察7天,無異常方可返回崗位。各地方政府有其他疫情防控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強化復工防疫措施

(一)加強復工組織安排

各單位、各部門各要根據本方案和工作實際,切實落實好復工有關要求,嚴格實施企業向屬地承諾、員工向企業承諾制度,切實加強風險管控。

(二)落實疫情防控舉措

1.公司根據崗位防護需求,對復工人員發放口罩、手套等防護用品,配備消毒洗手液;各部門要開展體溫測量等健康情況監護,應急防護物資不足時,應首先保障生產、食堂和防疫一線人員。

2. 復工後進入公司所屬區域,各部門要對員工進行體溫測量、資訊詢問,確認無問題後方可准入。各部門、各班組要對每天上班職工的身體狀況做好了解,並做好記錄。租賃第三方物業提供辦公服務和其他碼頭公司區域用房和場地的部門,服從對方單位的管理。

嚴格外來人員准入制度,非必要情況外來人員不得進入辦公區域,確需進入的,需經相關單位審批核準。門衛或相關部門要做好身份核實及體溫測量等檢查,待確認無異常並落實好個人防護措施後方可進入。各道口嚴禁非道口人員進入,除本單位工作需要的職工外,主、副道口員、臨時道口看守人員不得串崗。

3.嚴格控制會議等聚集性工作方式,儘量通過電視電話會議、微信群、網上辦公系統等方式進行工作交流,儘量避免出差和外出學習、交流、考察等工作。

4. 職工上下班途中儘量選擇私人車輛及班車等交通工具出行,如需乘坐地鐵、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個人需佩戴好防護口罩,上班後及時採取洗手等衛生消毒工作。總經理辦公室要加強上下班車的管理,嚴格按照班車疫情防控注意事項執行。如有發熱異常情況,請及時勸導本人去醫院診治並通知當事人部門。此外,要加強班車、公務車輛衛生消毒和監督工作,確保為職工提供一個健康安全的乘車環境。

5.避免職工聚集用餐,嚴格執行公司《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期間用餐管理的通知》要求,原則上除工作需要、生活條件所限等原因外,不鼓勵職工在單位用餐。如確需要,應打包後回工作場所或宿舍等地就餐。用餐後要做好垃圾分類,主動將垃圾投放到集中回收點。

6.廢棄的口罩應正確處理後,扔置有害垃圾桶內。

7.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提升職工疾病防護意識和能力,減少外出活動,做好自我防護,及時報告疫情接觸和健康有關情況。

(三)加強工作環境和相關方管理

1.加強食堂、辦公室、廁所及會議室等重點公共場所的清潔消毒,採取通風透氣、紫外線照射或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劑、過氧乙酸、氯仿等脂溶劑擦拭清洗方式進行病毒滅活。通風方面,應多開窗通風,儘量減少中央空調系統使用。各部門、各班組,每天要對對上述區域的消毒和檢查督促做好記錄。

2. 嚴格控制辦公區域車輛的進出,對有業務聯絡、物資運送等車輛,嚴格落實登記制度,並對車內所有人員開展體溫測量、必須戴口罩等工作。外來貨車,限兩名人員進入(包括司機)。如有發熱等異常情況,請及時勸導本人去醫院檢查並通知當事人單位。

3.加強聯防聯控。做好轄區相關合作單位的疫情防控的協助和監督,特別是與公司職工有密切接觸的單位,未落實相關措施的不得進行有疫情傳播風險的相關業務。

(四)加強工程專案建設復工管理

技術裝置部對急需開工的工程施工專案,在復工前督促施工單位編制疫情防控預案,嚴格督促落實省建設廳出臺的《做好建築工地疫情防控》“五個一律”、“五個不得”、“兩嚴兩禁兩減少”精神,在做好防疫工作同時做好復工前的各項安全檢查。要督促施工單位徹底排摸施工人員資訊,確保作業員工無異常情況,報備公司。

四、加強復工支援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相關防疫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強黨的領導,發揮各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暢通訊息渠道,在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各項防控工作。

(二)加強物資、後勤和資金保障

根據疫情防護需求,未雨綢繆,多渠道、多途徑採購足夠的口罩、護目鏡、防護服等防護用品、體溫測量裝置、消毒裝置及藥劑。與集團相關部門積極聯絡隔離房間,供自己不具備隔離條件的職工隔離使用,並做好生活保障工作。準備專門的車輛等交通工具,滿足應急狀態下疑似病例或有疫情接觸史人員的運輸需求,並做好防護措施和使用後的消毒工作。加強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經費管理,確保防疫經費需求。

(三)加強輿論宣傳引導

各支部、工會、團委、紀委要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做好對疫情防控的宣傳引導和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進一步增強職工自我防控意識和能力,加強輿情監控,及時發現職工不穩定思想和負面情緒,關心職工疾苦,加強政策宣講,強化正向引導,及時解決相關問題,確保員工隊伍安全穩定。

(四)加強與地方主管部門溝通

各職能部門要根據職責,加強與所在地各級行政、行業、疾控等管理部門溝通交流,根據屬地管理原則,按要求報告單位人員情況和疫情防控措施,積極獲政府取相關部門的理解和支援,執行地方疫情防控各項要求,推動公司儘快步入正軌。

(五)做好薪酬分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等檔案和上級指示精神,對公司職工因疫情防控問題造成的脫崗、誤工等,按照正常在崗進行薪酬發放。對疫情防控期間放棄休息堅守崗位,持續值班加班,保障鐵路運輸生產運營的職工,要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

(六)加強紀律監督

公司紀委要按照集團工作部署,加強對疫情防控和復工期間公司各級幹部職工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造謠傳謠、破壞穩定、影響疫情防控的行為,對履責不嚴、落實不力、防控不到位的單位、部門和人員,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確保疫情防控工作紀律嚴明、令行禁止。

 

標籤:復工 疫情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