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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購房合同2篇 《精心打造的購房合同,保障您的買房權益》

本文介紹精品購房合同的基本要素和注意事項,包括雙方權利義務、房屋規格價格、支付方式、退換房要求等方面,幫助購房者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權益。

精品購房合同2篇 《精心打造的購房合同,保障您的買房權益》

第1篇

依據高法的司法解釋規定,在開發商存在如下行為時,購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3)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5)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8)由於開發商的原因,逾期辦理產權證超過一年的。購房人亦可請求解除合同。儘管目前尚無司法解釋對上述解約權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規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上述解約權均存在除斥期間,該除斥期間更多的取決於法院的自由裁量。

(9)對於房地產商違約,購房人的索賠權同樣首先要由購房人提出,如果房地產商對購房人的索賠存有疑義、不肯賠償,購房人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則存在訴訟時效問題,《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我國《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第9條規定,因出賣人的過錯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被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因此,從立法上看,我國已經確認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解除與損害賠償請求權能並行而非相悖的制度。但,具體到司法實踐中,大部分法院都只支援部分損失,很少有全部損失都支援的。

確定房屋的差價損失,一般在法院都是首先主持調解,調解不成申請鑑定按照鑑定價格判決。

購房人如對房地產商交房存有疑義的,一定要書面提出,並注意保全證據,如果和房地產商不能通過協商解決又想通過法律程式解決的,要注意千萬別錯過法院可以接受的訴訟時間。這樣才可以拿到我們應該有的賠償,在必要時,還可以聘請專業律師協助維權。

精品購房合同2篇 《精心打造的購房合同,保障您的買房權益》 第2張

第2篇

買賣雙方經協商須以下列條款通過經紀方出售及購入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之房屋。該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其它附屬面積_______(以房產證面積或確權面積為準)。

該房屋之成交樓價為單價_______元/平方米,其中附屬單價______元/平方米,總價______元,(大寫)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b)_______元須在籤正式房屋買賣合約前付清作為部分樓款,正式買賣合約須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簽妥;

(c)_______元須於買賣完成時(指房屋產權證書或正式購房合同已完備,下同)由買方付清作為樓價餘款。

(b)_______元須在籤正式買賣合約時付清作為首期餘款,正式買賣合約須於銀行同意按揭時簽妥;

(c)_______元須於買賣完成並辦妥他項權利登記後由借款銀行直接撥入賣方銀行帳號作為樓價餘款,銀行實際借款額與原借款額之間差額由買方以現金支付。

(a)_______元須在籤本合約之同時付清作為認購金,賣方收款_______天內向抵押銀行申請轉按揭手續,並協助買方申請銀行借款手續。

(b)_______元須在籤正式買賣合約時付清作為首期餘款,正式買賣合約須於銀行同意轉按時簽妥;

(c)_______元須於買賣完成並辦妥他項權利登記後由借款銀行扣除賣方所欠款項後將餘款直接撥入賣方銀行帳號作為樓價餘款 銀行實際借款額與原借款額之間差額由買方以現金支付。

a.買賣完成時,賣方須負責將該物業交結/買方同意連同該物業現有之租約一起購入該物業。

b.該物業是以現狀售予買方,而買方已檢查該物業,故買方不得藉此拒絕交易。

c.在該物業交易完成之日(即交結),賣方須付清一切有關該物業之雜費(如水電、管理、電話費及有線電視費等),並即時遷出該房戶口。

基於經紀已提供之服務,經紀有權在此合約後向賣方收全_______元及向買方收全_______元作為佣金。

a.賣方須保證對上述房屋享有完整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有關該物業的產權瓜葛、債務、稅項及租賃清還抵押等,賣方應在交易前清理完畢,並保證交易後買方無須負責,否則賣方應賠償買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b.經紀代賣方所收之臨時認購金,由賣方收妥及簽署本合約作實。如賣方拒絕收取該臨時認購金及簽署本合約,則該筆認購金在沒有任何補償情況下交回買方,買方將不得要求任何賠償。

c.如買方未能履行本合約之條款以至本合約不能順利完成,則已付之認購金將由賣方沒收,而賣方有權再將該物業售予任何人,而賣方不可再為此而向買方進一步追究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

d.賣方在收取認購金後不依合約條款將該物業售予買方,則賣方除須退還所有買方已付之認購金外,並須以同等數目之金額賠償買方以彌補買方之損失,而買方不可要求進一步賠償或逼使賣方履行此合約。

e.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若賣方或買方任何一方未能依本合約之條款賣出或買入該房屋,則毀約之一方須即時付予經紀上述買賣雙方的佣金作為賠償經紀之損失。

f.簽署本合約後,如買賣雙方在未得經紀同意下協議取消本合約或私自交易,則買賣雙方將同時及分別成為本合約之毀約者,並仍須各自負責付予經紀應得之上述佣金,並支付給經紀方總房款______%的違約金。

a.經紀方負責跟進有關買賣過戶等一切手續,直到該房屋買賣完成為止。買賣雙方須提供齊全該房屋買賣所需之資料。

b.合約取代任何過往之三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與及協議。

c.本合約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買方、賣方及經紀各持一份。

茲收到上述買方規定之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