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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入黨自傳的規範寫法

  關於入黨自傳的規範寫法

關於入黨自傳的規範寫法

一、自傳的概念

自傳,是系統地、全面地介紹自己的歷史及思想演變過程的書面材料。它是入黨申請人向黨組織全面彙報自己情況的一種重要形式,也是黨組織全面地、歷史地瞭解入黨申請人的重要材料。

二、自傳的內容結構

自傳的內容結構,應根據每個人的不同情況確定,-般應包括以下幾方面:

1.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籍貫、文化程度、參加工作時間、從事的職業及擔任的職務、專業技術職稱、有何專長等。

2.自己的經歷(包括在學校讀書和走上社會以後的經歷)。經歷,一般從讀國小或七週歲時寫起。每段經歷都要寫明起止年、月,所在地(單位),從事職業及擔任職務,主要表現(包括優缺點)。每段經歷前後時間要銜接,並要提供證明人。如中間有脫節,要說明原因。歷史上曾參加過哪些組織、有何政治歷史問題、受過何種獎勵和處分,以及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其他問題,都要一一寫清楚。

3.過去和現在的家庭主要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的情況。每個成員都應寫明稱謂、姓名、性別、單位、職業、職務、政治情況、與本人的關係、受其影響的程度。

4.自己思想變化的過程。這是自傳的主體部分,應儘可能寫得具體詳細些。特別是對自己思想變化影響較大的主要經歷和主事件要著重寫。

5.落款。空三行,靠右署名;另起一行,寫上年、月、日。

三、寫自傳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要堅持實事求是。寫自己的經歷時,要反映歷史的真實情況,特別是對自己的評價要實事求是,既不誇大也不縮小。寫自己思想演變過程時,要反映當時的真實思,不說假話。

2.要忠誠老實。對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係中的問題,以及本人的政治歷史問題,要如實寫明,不得隱瞞和偽造。

3.要突出重點。對自己思想演變影響較大的經歷和事件要重點寫,切忌事無鉅細像記流水賬似的寫法,力爭做主次分明,簡繁得當。

4.要總結經驗教訓。寫自傳不單單是記錄自己的生活經歷,而應通過對自己生活經歷和思想演變過程的回顧,理清思想,明辨是非,總結經驗教訓,明確努力方向。

5.要力求簡潔明瞭。寫自傳要儘可能避免使用一些形容詞和空洞的詞語,要用事實說話,語言要簡練,用詞要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