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玉溪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1年部門預算重點領域財政專案文字公開

 玉溪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1年部門預算重點領域財政專案文字公開

玉溪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1年部門預算重點領域財政專案文字公開

 

一、專案名稱

執法辦案經費補助

二、立項依據

根據《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玉溪市市級非稅收入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玉政辦發〔201749號),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市級非稅收入預算管理,完善部門預算中非稅收入預算編審程式,規範非稅收入預算執行,強化預算約束,推進非稅收入規範化、制度化管理……第十八條 除上述條款規定的非稅收入專案之外,執法執收部門收取的其他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國庫,安排30%用於補助業務支出或執法辦案業務支出(不含政法部門收取的罰沒收入)。玉溪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的非稅收入主要為生態環境罰沒收入(依法對轄區內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規定進行處罰)。罰沒收入的30%用於執法辦案業務支出,保障執法辦案正常開展。該專案符合《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玉發〔201821號)要求,以最高標準為導向,部署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以最嚴制度為基本保障,讓制度成為剛性約束和不可觸碰的高壓線;以最硬執法為重要手段,嚴、實、準、快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以最實舉措為著力點,標本兼治、突出治本,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以最佳環境為目標,爭當省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該專案是為更有力地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監管轄區內的排汙企業,解決好群眾投訴、信訪、市長熱線交辦件、中央環保督查件、汙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管理等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環境權益。通過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大環境監管和環境執法力度,依法嚴懲重罰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持續推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依靠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增強全社會生態環境保護法治意識。                           

三、專案實施單位

玉溪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四、專案基本概況

執法辦案經費補助是我單位收取的生態環境罰沒收入全額上繳國庫後,安排30%用於執法辦案業務支出。2021年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會議部署,堅持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聚焦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標誌性戰役,切實整治好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持續抓好日常監管執法,全面加強隊伍作風建設。保障三湖流域環境監察工作、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三湖雷霆行動、重點地區鉈汙染事件防範工作、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工作、安全生產工作、三磷排查整治工作、全市突出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工業汙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評估等專項工作正常開展。專案主要用於差旅費、辦公費、法律顧問費、租賃費、勞務費、會議費、培訓費、執法辦公裝備購置等日常支出。          

五、專案實施內容

以汙染源現場執法檢查為重點,開展交叉檢查、交流學習、專業研討,在實際工作中練兵,培養執法人員熟悉現場檢查要點,總結提煉在檢查計劃、執法方法和技巧、證據提取、筆錄製作、總結報告等方面的經驗,提高發現問題的能力。積極組織環境執法人員系統學習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範環境行政執法工作,創新宣傳形式和手段,對環境行政處罰全過程的合法性和合規性進行集中練兵。積極組織環境執法人員系統學習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範環境行政執法工作,創新宣傳形式和手段,對環境行政處罰全過程的合法性和合規性進行集中練兵。執法辦案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辦公費、公務用車執行維護費等據實依規報銷。

(一)強化打贏藍天保衛戰監管執法。一是強化督促檢查。堅決落實雲南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督促指導各縣(市、區)強化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執法檢查,加強對重點行業達標排放和執行排汙許可證制度情況抽查。推動一證式管理,強化排汙許可證執法監管,推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二是強化重汙染天氣聯合執法。三是持續人員排程,積極參加藍天保衛戰。按照生態環境部統一部署,持續排程全市生態環境系統人員,積極參加生態環境部組織的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定點幫扶、長江入河排汙口、黃河入河排汙口和強化監督檢查等工作。

(二)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監管執法。一是強化三湖環境執法監管。二是做好飲用水水源地(千噸萬人)排查。三是全面做好工業園區執法監管。全面完善轄區內工業企業一企一檔監管工作和移動執法系統資料錄入歸檔工作。

(三)紮實推進淨土保衛戰監管執法。一是強化對危廢產生和處置單位的環境執法監管。以定點醫療場所和垃圾焚燒等行業為重點,持續強化對危廢產生、處置單位的執法監管力度。二是強化對固體廢物環境執法監管。加強對一般固廢管理,提升對危險廢物環境執法監管力度,持續推進對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廢鉛蓄電池執法監管。

(四)持續抓好各類專項行動。一是積極推進長江三磷排查整治工作。嚴格落實生態環境部《長江三磷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實施方案》要求,按重要時間節點及目標任務做好三磷行業整治和核查驗收工作。二是強力推進清廢行動整治工作。聚集國家、省級掛牌督辦問題點位和統計上報難以按期完成整治的重點點位。詳實掌握整治進度,精準分類制定可行的整治時限倒推表,嚴格按一個問題、一個方案落實整治工作,力爭剋期完成整治任務。三是助力做好各項專項執法檢查。認真做好飲用水水源地(千噸萬人)排查、入河排汙口監管、高爾夫球場清理、違建別墅清理和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等專項執法檢查。

(五)強化協調聯動,切實發揮聯合執法、交叉執法和專項執法效能。

六、資金安排情況

2021年支出預計為63萬元。2022年、2023年支出數與2021年一致。2021年執法辦案經費補助63萬元分別為:1.車位場地租賃費100000元,20215月按照合同支付;2.法律顧問費50000元,20216月按照合同支付;3.移動執法手持終端資料卡使用費18000元(100*15/*12月),便攜資料熱點卡使用費14880元(31*40/*12月);4.12369汙染投訴語音中繼費用36000元(根據中國電信公司玉溪分公司報價函測算);5.公務用車執行維護費用10000元(按照每輛車每年10000元測算 ,參照2019年支出情況);6.公務用車租賃使用費30000元(轎車1.5/公里*9000公里,越野車2.5/公里*4000公里,商務車3/公里*1000公里,中型客車3.5/公里*1000公里)。根據《玉溪市公務用車綜合服務保障平臺管理辦法(試行)》測算;7.委託業務費100000元(10000/*10項),參照2019年支出情況(2019年專案支出決算明細表);8.執法辦案差旅費150000元,其中住宿費66000元(330/·*200人次),伙食補助費40000元(100/·*400人次),市內交通費24000元(80/·*300人次),城市間交通費20000元(2000/·*10人次),參照2019年支出情況(2019年專案支出決算明細表);9.辦公裝置及辦公傢俱購置58000元(電腦6000/*6臺,多功能一體機3000/*4臺,辦公桌椅2500/*2套,檔案櫃1000/*5組);10.會議費22500元(四類會議150/·*30*5次);11.培訓費15000元(250/·*30*2次);12.印刷費10000元(50000*0.2元),參照2019年支出情況(2019年專案支出決算明細表);13.維修護費2020元;14.辦公費13600元,參照2019年支出情況(2019年專案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專案實施計劃

(一)準備階段——20211月,全面部署2021年環境監察執法要點。全面動員各科室各部門,結合雙隨機網格化、工業汙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各類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三湖流域環境監察執法工作、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等工作,在總結2020年環境監察執法工作基礎上,針對環境執法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各地執法薄弱環節為重點,根據2020年監察要點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完成環境執法辦案動員部署工作;

(二)專案實施階段——20212—202111月,堅持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聚焦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標誌性戰役,切實整治好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持續抓好日常監管執法,全面加強隊伍作風建設;

(三)專案彙總分析階段——202112月,執法辦案經費補助專案領導小組將對執法辦案效果進行彙總分析,主要評價科室動員部署、活動實施、激勵措施、執法成績等情況;執法辦案期間重點工作落實情況、案卷質量、案件數量、執法公眾滿意度等情況;執法人員調查取證工作質量、案件數量、執法公眾滿意度、參與環保專項執法行動表現、廉潔執法等情況,並按照省環境監察總隊要求按時上報相關報表;

(四)專案總結階段——202112月,各科室上報2021年專案完成情況及下一年度工作計劃,辦公室彙總。辦公室對專案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稽核、督辦。

八、專案實施成效

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會議部署,堅持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聚焦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標誌性戰役,切實整治好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持續抓好日常監管執法,全面加強隊伍作風建設。通過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大環境監管和環境執法力度,依法嚴懲重罰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持續推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依靠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增強全社會生態環境保護法治意識。1.堅持凝心聚力,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標誌性戰役;2.堅持問題導向,整治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3.堅持夯實基礎,把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制度建設好;4.堅持強化作風,把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帶好。

執法辦案經費補助是為了更有力地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監督轄區內的排汙企業,解決好群眾投訴、信訪、市長熱線交辦件、中央環保督查件、汙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的重點工作。各科室必須通力協作,發揮主觀能動性,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通過執法辦案提升執法積極性和隊伍凝聚力,提高環境執法隊伍整體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不斷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持續推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全面提升立案、調查取證、審查和認定、聽證和告知、處罰決定製作和下達、資訊公開和報送等各環節的合法性和合規性,夯實執法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