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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製傢俱銷售合同3篇 定製傢俱合同:量身打造的售後服務

定製傢俱銷售合同是指雙方在購買和銷售定製傢俱時所簽訂的合同。該合同旨在明確雙方權責,確保交易順利進行。本文將就該合同的主要內容進行介紹,以便廣大消費者更好地瞭解定製傢俱交易的相關法律條款。

定製傢俱銷售合同3篇 定製傢俱合同:量身打造的售後服務

第1篇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法律,就甲方向乙方購買傢俱一事,經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製作傢俱必須符合本合同附件《傢俱清單》中所明確的名稱、數量、型號、規格尺寸、產品質量、顏色及面料,並以設計師和甲方最終認可為準。

2、合同含稅總金額為:貨到本合同約定交貨地點,安裝後驗收合格的金額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整)。

1、交貨日期:以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天內交貨,安裝工期為交貨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如由於未及時支付定金,造成交貨延遲由甲方負責。

2、交貨地點:_______市_______樣板房(甲方指定的地點)。

3、甲方臨時更改產品圖紙、設計或配置需經乙方同意,乙方的交貨期可相應順延。

4、乙方到貨並安裝完畢後向甲方送交驗收單,甲方接到驗收單後應在_______天內驗收完畢,並在驗收單上籤署驗收意見。因甲方的原因超過_______天不予驗收,則視為所有產品均符合甲方要求(驗收合格)。

5、驗收標準:按本合同附件《傢俱清單》中所明確的名稱、數量、型號、規格尺寸、產品質量、顏色及面料,並以設計師和甲方最終認可為準進行驗收。

定製傢俱銷售合同3篇 定製傢俱合同:量身打造的售後服務 第2張

第2篇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信守執行。

以上價格為不變價格,含稅費、安裝費、運輸費等,需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費用。

第二條、商品質量標準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 項作標準: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的總計金額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合同總金額:(人民幣) 第四條、加工、售後服務方式:

1、需方提供原材料、產品尺寸、產品參考樣式圖。供方按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生產、交貨,並接受需方檢驗。供方隱瞞產品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輔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需方有權要求重做、修理、減少合同金額或退貨。

2、保修期為 年,在保修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供方應免費修理(包括材料費、工時費)

3、在保修期內,因同一嚴重質量問題,修理貳次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憑修理記錄和相關證明,需方有權要求退貨、賠償。 第五條、交貨日期及地點:

2、交貨地點: 第六條、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1、驗收標準:與需方提供參考樣式圖及其尺寸一致,雙方簽字確認。

3、提出異議的期限:收到貨後90日內。 第七條、結算方式及付款日期:

1、付款方式:三個付款週期,即完成全部產品工作量30%、80%、100%.付款額度為對應合同總金額的30%、50%、20%.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供方在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內未按時完成的,應向需方按總貨款的10%的違約金來賠償。並保質保量繼續履行本合同。如延期達30天以上的,視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需向需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的違約金。且本合同自動終止。

2、因需方責任造成中途退貨、應向供方按總貨款的10%的違約金來賠償。 第九條、不可抗力:

1、由於不可抗力造成雙方不能履約或全部履約,不視為違約,免除違約責任,且本合同自動終止。

2、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戰爭、颱風、地震、水災、火災、雪災、政府強制措施等。

1、根據現場條件,需方為供方提供住宿、水、電、入廁條件。伙食供方自理。 2、供方必須認真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操作規程,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違章者自負全部責任。

3、進場人必須相對穩定,未經需方同意不得隨意變動班組人員。

4、接受需方對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進行的技術交底、教育和監督,服從指揮。

5、愛護需方提供的各種設施和裝置,不得隨意損壞,如有損壞則給予其價值的兩倍予以賠償和處罰。做好防火、防澇、防盜相關措施。

6、認真搞好個人、宿舍、現場衛生,隨時保持文明清潔。遵守生活區食宿制度,不得進行賭博、打架、鬥毆、等違法亂紀的行為。每位工作人員必須持有身份證等合法證件方可進施工現場,否則無證人員和18歲以下人員禁止使用和進入施工現常

7、認真按照文明標化樣板工地要求及優質結構標準,對自己承包範圍內的材料分類、分規格、分型號堆放整齊。

8、每道工序完工,必須做好工完場清工作,能用的材料必須利用。減少浪費。如惡意浪費原材料,則需方有權進行罰款。

9、供方應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及環境保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由於供方安全、環境保護、治安和防火、水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給需方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賠償。施工中如發生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各自的責任和相關費用。

除原材料需方供應外,小型裝置、工具供方自備(包括班組工人的安全防護用具、相關輔料等等)

2、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向簽約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第3篇

雙方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於xxxxx年xxxxx月xxxxx日在青島xxxxxxx傢俱市場xxxxxx區xxxxxx號購買甲方以下商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合計金額:xxxx萬xxxx仟xxxx佰xxxx拾xxxx元(?:xxxxxxxxxxxx)

第二條:三包有效期一年,詳見魯質技監質發[20xx]27號文。

第三條:定貨時,收取貨款總額xxxxxx%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並由甲方開具發票,同時向乙方提交產品說明書、質量保證書、保修卡等單證。

第六條:送貨時間:xxxxx年xxxxx月xxxxx日xxxxx點地址:xxxxxxxxxxxxxxxxx

第七條: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xxxxxx%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xxxx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產品說明書、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十條: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或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解決不成時,按以下第()項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