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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產品合同範文集合4篇 合同範文手冊:打造完美產品合約 步步為營

本合同範文集合為您提供了豐富的產品合同參考文字,涵蓋了各類合同模板,旨在幫助您更好地瞭解和運用產品合同。無論您是擬定合同、審查合同還是參與合同談判,本範文集合都將成為您不可或缺的指南。通過參考這些範文,您可以更加準確地制定合同條款,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有關產品合同範文集合4篇 合同範文手冊:打造完美產品合約 步步為營

第1篇

根據《民法典》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 軟體的推廣應用,特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定義: 除非本合同的條款或者內容中另有規定,下列名詞具有如下意義:

1、軟體產品:指已進行商品化工作的、公開發表過的、且甲方作為權利人能夠進行授權銷售並能夠提供技術支援和服務的軟體。

2、代理銷售:指軟體權利受讓者被許可行使展示、銷售軟體產品的權利,代理銷售包括代銷或經銷。

3、智慧財產權:指依據中國有關法律和國際條約規定權利人所享有的專利權、版權(著作權)、商標權、商業信譽和商業祕密權。

4、技術支援:應軟體使用者的要求,為使用者解決軟體應用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技術問題;應乙方要求,為乙方培訓銷售、技術人員,使上述人員掌握技術支援、銷售等服務中所需要的技術知識。

5、售後服務:指為乙方及乙方使用者提供產品退、換貨服務和軟體維護、升級等其它服務;

6、補充協議及附件:指主合同的補救條款或從合同等,與主合同具有同樣的效力。

二、授權銷售代理的產品 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作為權利人合法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的軟體產品為: 軟體,軟體版本: 。

1、本合同期限為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授權乙方為上述產品的獨家總銷售代理商,銷售區域為全國。

四、關於甲方 甲方是獨立法人,擁有 軟體的完全智慧財產權。甲方向乙方出具公司相關資料。

1、乙方是具有獨立民事能力的公司。乙方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等檔案資料。

2、乙方具有完成日常業務所需的計算機知識、網路知識及基本的實施維護能力,從應用技術角度瞭解和熟悉 軟體的安裝、使用以及常見問題的解決。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具有良好市場前景____市場競爭力、效能可靠的 軟體產品。

2、甲方支援乙方開展 軟體產品的市場宣傳和銷售工作。

3、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技術支援工作以及乙方在產品銷售中所需的支援工作。

4、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有權對 軟體產品的產品策略、市場策略和價格策略作必要的調整。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共同維護市場秩序。若乙方確實違反合同規定,破壞秩序,甲方有權做出直至取消乙方的授權銷售代理商權利的處罰決定。

6、甲方保證軟體產品智慧財產權狀況的真實性,並對客戶軟體使用中遇到的故障,進行完善的售後服務和終身維護。否則,因此發生的任何糾紛,並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7、甲方應在公司網站上顯著位置宣傳乙方的.代理地位,向客戶說明乙方的聯絡方式。為客戶提供產品維護、升級和線上疑難解答。

8、甲方致力為乙方提供最佳經營環境並承諾自身不涉足授權銷售區域的經銷和零售,在乙方作為甲方產品銷售代理商的合作期間,甲方不應建立第二家經銷代理商。

9、為了保護乙方的宣傳推廣和成本投入,無論乙方銷售區域的客戶是否已經與乙方進行過接觸或洽談,均視為乙方客戶。甲方不得擅自向經銷區域內的買主供應本協議所規定的商品。如有詢價,當轉達給乙方洽辦。若有買主希望從甲方直接訂購,甲方在提前將有關銷售合同副本寄給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以供貨,並應在收到貨款後____日內按所達成交易的發票金額給予乙方 %的佣金

有關產品合同範文集合4篇 合同範文手冊:打造完美產品合約 步步為營 第2張

第2篇

需方:萊蕪市泰融經貿有限公司 簽約地點:萊蕪市鋼城區 簽訂日期:20xx年11 月2 日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訂立本銷售合同:

第一條:標的數量、規格、價款及交(提)貨時間交(提)貨時間20xx年 11月30 日前 第二條: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 第三條:交貨地點: 需方廠內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承擔:需方承擔運費,供方找車並承擔貨到需方廠內前的一切費用。

第五條:結算方式:貨到放款,以現金方式結算。價格隨鋼廠價格遇漲則漲遇落則落,以鋼廠月底結算價格每噸加價50元整,貨到後付款,需方如逾期付款,按逾期付款總額的日千分之三償付違約金。(鋼廠給供方的優惠政策全部由供方享受)

第六條:質量技術條件執行生產廠家現行標準;產品提出異議的期限:自買方接到貨物一 個月內;如需方不能正常使用需方有權利要求退貨或換貨,提出書面及實物證明,供方向廠家反映後由鋼廠協助處理賠償損失。

第七條:計重方式、交貨公差執行生產廠家現行規定且不得超過千分之三的磅差。 第八條:合同解除條件:供方全部貨物到需方廠內後,貨款兩清時,該合同終止。 第九條:違約責任:有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案: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起訴方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3篇

合同機密,請勿洩露軟體產品銷售合同 : :南昌金啟軟體有限公司 合同簽定日期:二〇一二年 三 月 二十二 第 1 頁 甲方(採購方)乙方(供應方) 日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k-office協同辦公軟體(以下簡稱本軟體)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1.甲方可以永久使用本軟體版本提供的全部應用功能。

2.甲方自行提供執行本軟體的伺服器環境或相關軟體(伺服器作業系統、資料庫軟體)。 3.甲方因業務需要,需對本軟體進行二次開發增加功能,乙方有權酌情收費。 4.乙方為甲方提供軟體產品使用說明文件。

5.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支援內容提供及時的服務。

6.對於乙方軟體本身質量問題所引起的故障,乙方應對其進行終身維護並修正。 7.乙方宣告並保證,乙方對本合同銷售的軟體具有合法的全部版權,其產品為正版軟體,不會侵犯、導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及其它合法權益。

1.本軟體的服務支援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服務支援期滿,可選擇是否續期,續期費用人民幣元/年。

1.本合同簽定後3日內,甲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額人民幣元,到帳後3日內乙方進行軟體安裝實施。

a、單位名稱:南昌金啟軟體有限公司 開 戶 行:中國工商銀行南昌市陽明支行 帳 號:1502 20xx 0930 0176 350

b、工商銀行南昌分行 戶名:饒亮 帳號:622202 150200 4639 997 c、建設銀行南昌分行 戶名:饒亮 帳號:4367 4220 20xx 3008 240

1.甲方通過合同取得本軟體的使用權,本軟體著作權歸屬乙方。

2.甲方不得以任何目的(包括學習或研究等目的),以任何方式及媒介複製、傳播本軟體提供給第一條中軟體授權使用單位外的`單位、個人或公眾使用。

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分發本軟體,不得在本軟體的整體或任何部分基礎上以發展任何派生版本、修改版本或第三方版本用於重新分發。更不得利用非法重新分發獲利,也不得對本軟體進行出租、租借、發放許可證、出售或抵押。 4.甲方明確承諾對本合同的價款保密。

本軟體安裝實施完成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軟體驗收單》七個工作日內對本軟體進行書面形式簽收。雙方同意:如甲方在收到乙方《軟體驗收單》七個工作日內未書面簽收,乙方也沒有收到書面異議的,視為本軟體全部驗收合格。

1.本軟體及所附帶的檔案是作為不提供任何明確或隱含的賠償或擔保的形式出售的。 2.甲方必須瞭解並認同自己使用本軟體的風險,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軟體產品所發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的任何執行階段,因動亂、火災、水災、風暴、爆炸、戰爭、政府行為、地震或任何其它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因素而沒能履行其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時,甲乙雙方之義務應暫時相互凍結,同時雙方應盡力避免損失的擴大。

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除提交訴訟的爭議部分外,合同其餘部分繼續履行。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3.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1、供貨範圍及服務範圍見附件一、附件二,包括減速機電機等。

2、上述裝置的組成部件、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清單(含名稱、規格、數量)需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的三日內,由乙方提交予甲方,並經甲方稽核同意後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上述裝置的組成部件、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應與上述裝置同時到達本合同規定的交貨地點,並與裝置同時移交予甲方。

1、工期:60天(含設計、製造),運輸7天,安裝除錯工期15天。

2、交貨時間:xx年6月30日之前到現場,或接到甲方另行指定的發貨時間通知後10日內到現場。

第三章 原材料的提供方法,規格,數量和質量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相關實際資料進行圖紙設計,設計圖紙需經甲方確認。乙方按照確認後的圖紙要求和技術附件要求訂購原材料並加工製造及配套,並接受甲方的檢驗。乙方隱瞞原材料或配套部件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加工成品的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者退貨。

1、本合同簽定之時進行再一次的技術交底和確認,本合同規定的加工裝置的總圖(含基礎圖)由乙方於合同生效後5日之內提供給甲方,其他主要部件圖在本合同簽定10日之內提供。甲方在收到乙方有關圖紙後,需在5日內確認回覆。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技術圖紙需電子版一份,印刷版4份。

2、乙方負責裝置的相關的出廠前檢驗,並配有檢驗合格證

3、乙方需提供所用原材料的出廠合格證,裝置製造過程中質量管理關健點檢測報告,有關技術人員的上崗資格證書。

1、包裝必須牢固可靠,適合於長途遠距離運輸,嚴禁野蠻裝卸,保證裝置安全完整地到達本合同規定的交貨地點。由於包裝不當而造成的任何鏽蝕、損傷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根據受損的實際情況,有權拒收,並有權採取一切可能的補救措施直至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退貨,乙方應退回預付款,同時甲方保留向乙方訴訟及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2、每份包裝箱內應付一份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3、工程裝置、材料運輸中的運輸和裝卸費用及保險費由乙方承擔。運輸過程中的一切風險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在每一工程裝置、材料和包裝箱的兩處以上位置以醒目的中文字樣做出下列標記:收貨人;合同號;裝運標誌;收貨人代號;目的地;工程裝置、材料名稱、品目號/箱數;毛重/淨重(千克);尺寸(長×寬×高,以釐米記)

5、如工程裝置、材料單件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乙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文作出標記,標明“重心”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運。

6、根據工程裝置、材料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乙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有“小心輕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樣和其它有利於工程裝置、材料運輸的標誌。針對乙方超寬、超重裝置的進場運輸問題,乙方應提前一個月與甲方溝通、甲方應予以配合。

1、乙方應自本合同規定的裝置交貨期前10天,以傳真的形式向甲方寄送《發貨通知單》一式四份。該通知單必須列明: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包裝物形式及件數、每件包裝物毛重及尺寸、預計發貨時間及方式,預計運輸週期、該裝置所需的安裝工機具及安裝條件、現場倉儲要求,以及相關注意事項等。乙方未有(或延誤)向甲方寄送《發貨通知單》,或通知單未標明清楚,而由此引起的接收、倉儲及安裝準備問題,則由乙方自行解決,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2、裝置到達本合同規定的交貨地點時,乙方應隨同每批裝置一起發運一式四套的技術資料,包含裝箱清單、圖紙、使用說明書、檢測報告、安裝方案、除錯方案、維護/養護方案、售後服務方案、質量保證承諾書、產品合格證明(包括其中的單體裝置、元件)等。

3、若乙方延遲交貨,則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的0.5%違約金。如果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後10日內,乙方仍沒有交貨,違約金則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的1%支付。最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退回全部的已付款項,並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同時甲方保留向乙方訴訟及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第七章 裝置檢測、驗收及驗收不合格的處理辦法

1、加工成品的製造質量、安裝質量按國家相關標準和設計圖紙的技術要求驗收。符合要求的,經甲方確認後,雙方辦理移交手續,即視為乙方交付的加工成品合格。

2、乙方在加工過程中,甲方可委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加工過程監督。監督人員將根據加工計劃、質量驗收標準等進行監督和驗收,一旦發現材料質量存在問題或加工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或缺陷,均可向乙方提出停工,並提出進行改進或者返工或重新加工的要求。

3、乙方應在完成加工前五天通知甲方進行成品驗收。加工成品出廠前,乙方應提供加工成品的出廠合格證。

4、雙方對加工成品的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加工成品,雙方協商按如下方式處理:在質保期內,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當原因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有乙方負責對其進行免費修復或退貨;非裝置質量問題造成的故障,由乙方負責維修,甲方承擔費用。在質保期內,當乙方收到甲方對裝置提出裝置質量方面問題的書面通知時,乙方應在3日內派相關人員處理,所發生的費用按上述原則解釋。

1、乙方提供的裝置質保期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由業主代表簽發移交證書後,裝置質保期立即開始,時間為2年。

2、乙方必須對本合同包含的所有裝置的製造、安裝建立質量保證計劃, 並通過甲方批准,作為合同附件, 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4、對各種裝置應進行的試驗專案,不管是破壞性的或非破壞性的,應證實所提供的裝置和材料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5、 質保計劃應在裝置開始製造之前建立,並在本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提供。

6、合同範圍內的裝置如在本合同規定的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在甲乙雙方同意或由甲方提出的合理的限定時間內,經乙方維修後仍不能達到使用要求,或乙方無法保障售後服務,則質保金即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違約金。甲方並有進一步索賠的權利。[1][2][3]

1、 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自然災害以及其它經雙方同意屬於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適當延長,其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事故發生後儘快電話通知另一方相關人員,並隨即以電報或傳真形式予以確認。在事故發生後14日內,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寄送至另一方。

3、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合同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履行方式。

1、預付款:本合同簽定後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預付款。

2、裝置主體裝置製造完畢(包括:拖輪、輪帶、筒體、大齒輪光坯),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為進度款。

3、裝置製造完畢,發運前的檢測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

4、裝置發運到工程現場後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

5、裝置現場安裝,單機除錯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5%。

6、合同總價的5%為質保金,質保金在質保期結束後7日內一次付清。

1、任何一方如有違約,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辦理。違約責任的界定及索賠依據為:

1、若合同雙方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出現了不可調解的爭議,則提交重慶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合同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仲裁費除仲裁機構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承擔。

4、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5、合同執行履行過程中,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擅自終止合同的,違約方必須按合同總額的雙倍賠償對方。如有其它損失的仍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欲對本合同進行任何修改,均須由合同雙方簽署書面的合同修改書進行確認,否則無效。

4、未盡事宜,當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由此產生的修改或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