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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脫貧攻堅存在問題整改實施方案

根據全省脫貧攻堅問題整改動員部署視訊會議要求和2017年省際間交叉考核、省審計廳專項審計、省級驗收、州級驗收、縣級驗收、縣委專項巡察等反饋的問題和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為切實解決我縣脫貧攻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全面、及時完成整改工作任務,根據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2018脫貧攻堅存在問題整改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和全省脫貧攻堅問題整改動員部署視訊會議精神和要求,全面梳理我縣脫貧攻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進一步強化“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紮實推進我縣脫貧攻堅整改工作,確保國家和省州政策執行不走樣,確保我縣脫貧攻堅工作紮實有序進行。

二、整改目標

緊緊圍繞全省脫貧攻堅問題整改動員部署視訊會議中指出的問題和2017年省際間交叉考核、省審計廳專項審計、省級驗收、州級驗收、縣級驗收、縣委專項巡察等反饋的問題和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認真研究整改措施,落實責任主體,詳細制定整改方案,在全縣範圍內紮實開展整改工作,確保一次性整改到位。

三、存在的問題和整改措施

(一)共性問題

一是責任落實和壓力傳導還不到位的問題。

1、部分到戶產業入股分紅專案貧困群眾對產業到戶資金的投向、分紅和金融扶貧“530”小額貼息貸款、醫療救助等扶貧政策存在瞭解不夠、宣傳不到位的問題。尤其是非貧困戶知曉率普遍不高,群眾滿意度經不起推敲。

責任單位:各鄉鎮,縣扶貧開發局

整改措施:縣鄉兩級及時宣傳“八個一批”行動計劃、“十個行業專項行動”方案等各類扶貧政策,並依託各類宣傳載體,讓扶貧政策家喻戶曉。

整改時限:長期

2、專案資金計劃下達後,專案方案編報緩慢,導致稽核、批覆晚,影響了資金撥付和實施進度,造成專案資金長期“趴賬”,資金效益未有效發揮。

責任單位:各鄉鎮,縣扶貧開發局

整改措施:紮實做好扶貧專案基礎工作,及時選擇專案、編報專案實施方案,儘早發揮專案效益;
同時,按照村申報、鄉鎮稽核、縣級儲備的原則建立扶貧專案庫。

整改時限:2018年5月20日前

3、行業部門對扶貧工作認識不到位,主要是對本部門承擔的扶貧工作職責定位不準,認識不清,靶向不明,缺乏與縣扶貧開發局和各鄉鎮的溝通,服務基層的意識淡薄。如:行業部門對行業扶貧缺思路、缺措施,與鄉鎮協調聯動力度不夠。

責任單位:各行業部門

整改措施:各行業部門加強責任意識、服務意識,積極與鄉鎮協調、溝通,深入村社撲下身子開展調研,制定年度扶貧工作實施方案,爭取專案,補齊基礎設施短板。

整改時限:2018年6月10日前

二是工作措施落實還不精準的問題。

全縣農村群眾(包括貧困群眾和非貧困群眾)安全住房未做到全覆蓋,仍有住危舊房或無房情況。

責任單位:各鄉鎮,縣住建局

整改措施:對全縣農村戶籍群眾逐戶篩查住房情況,及時確定需進行危房改造專案戶和無房戶,務必與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危舊房改造任務,做到全縣農村群眾住房有安全保障。

整改時限:2018年9月30日前

三是行業扶貧存在弱項的問題。

1、個別貧困村硬化道路年久失修,破壞嚴重,存在勉強脫貧、脫貧質量不高等問題。

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整改措施:縣交通局要對全縣貧困戶村級道路進行全面普查,加強村級破損道路修復工程,確保道路暢通。

整改時限:2018年9月30日前

2、部分鄉鎮建檔立卡貧困戶中仍有貧困學生在義務階段輟學務工或入寺,沒有嚴格落實“控輟保學”工作,沒有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

責任單位:各鄉鎮,縣教育局

配合單位:縣扶貧開發局

整改措施:各鄉鎮和縣教育局要把“控輟保學”工作作為脫貧攻堅的有力抓手,發揮主體責任,逐一排查義務階段貧困學生輟學情況,積極動員輟學生返回校園。

整改時限:2018年5月10日前

四是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現象的問題。結對幫扶幹部開展幫扶工作時,僅限於送錢送物,甚至存在由別的幫扶幹部代送、“簽到”現象,幫扶工作存在“形式主義”的問題。聯點幫扶單位對貧困村走訪次數不多,幫扶計劃不詳,幫扶措施不力。

責任單位:各結對幫扶單位

整改措施:結對幫扶幹部要深入到戶,瞭解貧困戶家庭情況,因戶因人為貧困戶脫貧致富出主意、找出路,充分調動貧困戶內生動力。

整改時限:長期

五是扶貧專案審批、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1、產業扶貧資金投入到企業或合作社入股分紅,抵押擔保手續不全,未辦理他項權證及司法公證,造成扶貧資金防範風險能力不足。

責任單位:各鄉鎮

整改措施:未辦理財產抵押擔保、司法公證手續或他項權證的鄉鎮要及時與縣國土資源局、縣司法局等相關部門溝通協調辦理,確保扶貧資金安全,風險可控,貧困戶收益穩定。

整改時限:2018年5月20日前

2、部分實施的扶貧專案審計率未達到扶貧專案審計全覆蓋的要求,部分實施的扶貧專案未組織開展年度審計。

責任單位:縣審計局

整改措施:縣審計部門對2013年以來實施的扶貧專案全面開展一次審計,今後實施的扶貧專案每年度10月30日前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報縣委、縣政府及縣扶貧開發工作領導小組。

整改時限:2018年10月30日前

3、安排扶貧資金(少數民族發展方向)17萬元,用於2016年已提前實施完工的八寶鎮麻拉河村文化廣場建設專案。受益物件共726人,其中貧困戶僅有85人。專案立項審批流於形式,專案建設時間與實際不符。入戶走訪時,村民反映該專案建成對生產生活幫助不大。

整改措施:縣民宗局牽頭,八寶鎮、縣扶貧開發局配合,對17萬元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專案立項、審批、資金使用、資金使用效益、群眾知曉度和滿意度等情況進行核查。

整改時限:2018年5月25日前

4、投入資金200萬元,支援下莊村購置商鋪開展資產收益,專案未做到因村施策,激發貧困戶內生動力,未發揮產業輻射帶動作用及有效防控風險。

整改措施:八寶鎮牽頭,對下莊村投入財政扶貧資金200萬元實施的扶貧專案從立項、審批、資金使用、專案實施、取得效益、產權歸屬等方面進行核查,切實做到因村施策,激發貧困群眾內生動力。

整改時限:5月25日前

六是基層幹部脫貧攻堅能力和貧困戶內生動力不足的問題。

1、各鄉鎮、各行業部門和扶貧駐村幹部、結對認親幹部對中央、省、州、縣制定出臺的扶貧政策瞭解掌握不夠,在因地制宜、因戶制宜、因人制宜的宣傳引導幫扶上做的不到位,造成個別貧困戶對扶持專案不感興趣,參與的積極性不高,扶貧效果不明顯。

責任單位:各鄉鎮,各行業部門,各聯點單位

整改措施:各鄉鎮、各行業部門和扶貧駐村幹部、結對認親幹部要加強對中央、省、州、縣制定出臺的扶貧政策的學習宣傳,在自身準確掌握政策的基礎上,加大對貧困戶“因戶施策、因人施策”的幫扶力度。同時加強對扶貧幹部的輪訓、培訓力度,加大對駐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的考核和管理。

整改時限:長期

2、多數貧困人口文化素質低,缺乏必要的知識和技術,經濟收入僅以傳統種養業為主,靠新技術擺脫貧困的能力不足;
部分貧困戶思想觀念陳舊落後,不願積極就業,不謀求發展思路,“等、靠、要”依賴思想嚴重,依靠國家救助,主動脫貧、我要脫貧的積極性不高。

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各鄉鎮,縣人社局,縣扶貧開發局

整改措施:加大思想脫貧工作力度,同時,結合市場需求,繼續加大對有勞動能力、意願的貧困戶實施短期技能培訓,及時發放技能培訓證書,充分調動貧困戶內生動力。

整改時限:長期

七是社會扶貧還不到位的問題。企業和社會經濟組織主動帶動和幫扶貧困村貧困戶積極性不高,“百企幫百村、百企聯百戶”活動與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社會扶貧效果不佳。

責任單位:縣工商聯、縣市監局、縣經信局、縣農牧水利和科技局

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幫扶舉措,督促企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單位加大產業幫扶、就業幫扶、公益幫扶等幫扶力度。

整改時限:長期

(二)個性問題

1、央隆鄉光伏電站部分電池組損毀,儘管進行了維修,但仍難以滿足全鄉群眾生活生產用電需求。

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供電公司

整改措施:縣發改局牽頭,縣供電公司配合,加大電網專案爭取力度,力爭大電網專案落地,徹底解決央隆鄉用電問題。

整改時限:2018年12月底前

2、全縣貧困戶自2017年12月進行動態調整後,“結對認親”幫扶幹部未及時進行調整,存在部分貧困戶無“親戚”情況。

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

整改措施:縣委組織部對全縣幹部職工“結對認親”情況進行統計梳理,按照2017年12月動態調整後貧困人口最新資料,對全縣幹部職工“結對認親”工作進行重新調整。

整改時限:2018年5月20日前

3、野牛溝鄉和央隆鄉50戶貧困群眾在2009—2012年已實施遊牧民定居進城樓房安置專案後,重複享受2015年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專案,戶均補助4萬元的建房補助。

責任單位:縣紀委,縣扶貧開發局,野牛溝鄉、央隆鄉

整改措施:由縣紀委牽頭,對野牛溝鄉、央隆鄉重複享受專案問題進行徹查,按照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制定相關措施。

整改時限:2018年6月底前

4、2016年投資建設的扎麻什鄉東西溝營地聚寶瓶旅遊扶貧專案因未取得林地使用許可至今未投入運營,嚴重影響了扶貧資金收益。

責任單位:縣旅遊局、縣經信局、縣環境保護和林業局、縣扶貧開發局、扎麻什鄉黨委政府

整改措施:縣旅遊局牽頭,縣經濟和商務局、縣環境保護和林業局配合,抓緊辦理專案林地使用手續,同時,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確保年內完成招商並取得收益,確保扶貧資金效益。

整改時限:2018年5月20日前

5、八寶鎮、默勒鎮易地搬遷基礎設施配套不完善、後續幫扶措施尚未有效落實、土地復墾沒有實質性開展的問題。

責任單位:八寶鎮、默勒鎮

整改措施:八寶鎮、默勒鎮要嚴格按照《**縣民政和扶貧開發局、**縣發展和改革局關於印發**縣易地扶貧搬遷整改方案的通知》(祁民政〔2018〕80號)檔案要求,進一步全面排查集中安置點和自主安置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水電路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情況,列出未配套問題清單,報縣行業部門配套補齊;
結合實際制定《易地扶貧搬遷後續產業發展和就業規劃》,按照群眾意願和家庭實際情況,因戶因人制定後續發展和就業措施,做到後續發展縣上有規劃,農牧戶有計劃,幹部清楚,農牧戶明白,並做好搬遷群眾後續幫扶檔案工作。同時,在搬遷群眾搬遷入住新房後9個月內,對有復墾條件的宅基地進行復墾,對不具備復墾條件的宅基地進行生態恢復,對地質災害頻發的遷出點,嚴格落實拆舊復墾工作責任,在群眾搬遷入住新房後3個月內完成舊房拆除和宅基地復墾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整改時限:2018年10月底

6、易地扶貧搬遷住房建築面積存在“一刀切”,不符合人均25平米的政策要求,面積超標和麵積不足並存。

責任單位:八寶鎮、默勒鎮黨委政府

整改措施: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省扶貧局關於青海省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青政辦〔2018〕51號)和《**縣民政和扶貧開發局、**縣發展和改革局關於印發**縣易地扶貧搬遷整改方案的通知》(祁民政〔2018〕80號)檔案要求,調整建檔立卡搬遷戶住房建設面積,按照“中央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的要求,靈活設計建檔立卡搬遷戶安置住房戶型,其中:1人戶25平方米;
2人戶50平方米;
3—5人戶80平方米;
6人以上戶原則上人均16平方米,即原則上6人戶96平方米,7人戶112平方米,8人及以上戶128平方米,在建房補助不突破總投資的前提下,適當調高6人以上戶建房面積,確保建檔立卡搬遷戶戶均自籌資金不超過1萬元。

整改時限:2018年10月底

7、全縣基本醫保、大病醫保、商業保險“一站式”結算平臺還不完善,資訊系統不對接,缺乏有效監管。

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和扶貧開發局、人保財險**分公司、縣政府辦公室

整改措施: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統籌整合基本醫保、大病醫保、商業保險等相關業務,在縣行政服務大廳開設“一站式“結算視窗,給群眾提供及時、有效、便捷的服務,確保群眾辦理業務一次完成,減少群眾來回奔波。

整改時限:2018年10月底

8、部分貧困群眾反映慢病簽約醫生未上門服務。

責任單位: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整改措施:縣衛生部門要加強與扶貧部門對接,核實貧困人口底數,確保貧困人口簽約服務覆蓋率100%;
家庭醫生簽約以人為單位開展簽約,做到不漏一人;
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夯實簽約醫生職責,同時,加大簽約醫生履職盡責督查力度,確保簽約醫生認真履行簽約協議,按照簽約服務內容開展服務。要制定《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手冊》,要求籤約醫生認真填寫服務記錄,確保不漏一次;
充分發揮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縣醫院協作優勢,提高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為家庭醫生簽約患者提供預約上門、優先接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等服務。

整改時限:長期堅持

9、貧困勞動力技能培訓成效不顯著,群眾參加技能培訓參與度和重視程度不夠,即便參加了培訓,多數群眾不願外出務工,後續就業和市場難以保障。

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扶貧開發局、縣經濟和資訊化局

整改措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縣扶貧開發局、縣經濟和資訊化局配合,在開展現有的電子商務、廚師、汽車駕駛等專業工種培訓的基礎上,精準掌握縣內外用工企業的用工需求,聽取企業用工需求和對勞動力培訓意見和建議。在培訓內容上,以貧困勞動力急需的、實用性強的職業和工種為主,因地制宜、因勢利導、因需施策地開展特色培訓。結合實際制定“地毯式”培訓計劃,下沉到各村開展“地毯式”培訓。讓扶貧物件自主選擇培訓時間和內容,變政府“端菜”為群眾“點菜”,避免對培訓時間和內容搞一刀切。確保建檔立卡貧困戶有培訓需求的勞動力全覆蓋,有技能基礎的貧困人員就業技能得到進一步提升。同時,要堅持組織而不代替、引導而不包攬的原則,讓貧困戶自行選擇、自主擇業,要積極探索先出帶後出、老鄉帶老鄉、能人帶動、政策促動等外出就業模式,通過培育致富帶頭人、勞務經紀人等途徑,鼓勵自主創業,對有創業意向的勞動力進行扶持,引領他們探索自主創業之路。

整改時限:長期堅持

四、整改落實工作要求

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立即動員單位全體幹部職工,對照自身責任,各負其責,主動擔責、認真履職、積極謀劃,落實工作措施和工作責任,確保整改工作任務全面完成。

(一)端正態度,深化認識。充分認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加強扶貧政策的學習宣傳,精準掌握扶貧政策,提高思想覺悟,調優工作狀態,積極主動作為,及時制定整改方案,啟動問題整改工作,並將整改方案於2018年5月20日前報縣扶貧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問題整改落實情況按整改時限及時報送。

(二)抓好整改,促進落實。整改工作責任單位要堅持以落實整改、促進工作為切入點和落腳點,自覺把整改工作與業務工作、平時工作融為一體,以良好的整改業績來驗證

脫貧攻堅工作成果,確保按期高質量完成整改任務。同時,建立健全扶貧月報工作制度,從細節抓起,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確保高質量完成整改工作和年度脫貧攻堅任務。

(三)加強督查,確保實效。各縣級領導要深入聯點鄉鎮和分管部門加大問題整改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力度,縣紀委、縣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督查室、縣政府辦公室、縣扶貧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相關單位,切實擔起督查督導的職責,對問題不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甚至提供虛假整改資訊的,要嚴肅追責,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