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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股份分配合同

合夥人股份分配合同

合夥人股份分配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現有甲、乙、丙三方合股(合夥)經營,經三方合夥人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份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股權份額及股份轉讓的價格(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將其所持公司股,以每股______元的價格,共計人民幣______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2、甲方將其所持公司股,以每股______元的價格,共計人民幣______元的價格轉讓給丙方。
3、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工作日內,乙丙雙方應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向甲方指定的臨時賬戶,本協議書生效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4、本協議書生效後,資金、財務管理將由開立的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財務會計人員處理。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丙雙方的股份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份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份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管理及職能分工
1、甲方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經營所需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2、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3、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法律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五、股利分配(以及盈虧的分擔):
1、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丙雙方有關公司在股份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丙雙方在成為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丙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2、本協議書生效後,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並共同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3、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或雙季度)第個月第日分取上個季度(或雙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或雙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丙三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5、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五、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甲乙丙三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如因乙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嚴重影響乙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一向乙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4、如乙丙方未按本協議第一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續,每逾期解除一天,則乙丙方按轉讓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一支付賠償金。
5、本協議約定持股本人蔘於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三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丙三方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七、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份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鑑證或公證、評估或審計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其他費用則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按協商條件共同承擔。
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各方友好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時,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貿仲委”)按照申請仲裁時適用的貿仲委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九、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本協議書經甲乙丙三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