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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車買賣合同6篇

依法簽訂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其實是可以很好的將自己的權利合法保障的,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報廢車買賣合同6篇,感謝您的參閱。

報廢車買賣合同6篇

報廢車買賣合同篇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就汽車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貨時間、方式、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驗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約定事項

1.買方自提車及公路代運,按交貨期款到後發車。

2.賣方代運,以賣方委託鐵路起運日為交貨期,貨款及運雜費等發車後向買方辦理託收承付。

3.賣方為買方代運和代押運的汽車,賣方除向買方核收運費和運輸保險費外,每輛另收廠內吊裝費和押運費________元/輛。

4.產品質量:按賣方規定的出廠檢驗標準。如發生質量問題,按賣方有關規定實行“三包”。

5.單價內不含車輛購置附加費。

六、違約責任

賣方逾期交貨(鐵路運輸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應向買方付違約金________元/輛。買方逾期提貨,按到期合同貨款的________%向賣方付違約金________元/輛,並付________%利息(月息)。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終止,應經雙方協商一致籤具修訂或撤銷的協議書。一方因故要求變更合同,應在交貨期前45天以函(電)向對方協商。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其餘為副本(副本三份)。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報廢車買賣合同篇2

甲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絡電話:

傳真:

證件型別:身份證暫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出賣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注:

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專案,以打“√”為準。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 元,大寫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稅發票)。數量: 臺。

2、其他費用: ,由方承擔。運費 元,由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元(大寫: )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 。

4、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條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甲方自提;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1)100公里,(2)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

地址:

聯絡電話:

2、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年或者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年或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使用者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效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終端使用者,在辦理上牌入戶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新增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雙方的聯絡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絡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聯絡電話: (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絡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絡都有效。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聯絡電話: (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簡訊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於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為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列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第十五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甲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乙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報廢車買賣合同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銷售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定金

乙方在年月日,向甲方交付人民幣元作為定金(定金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甲方交車後,定金抵作車款。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大寫)(¥元)。

2.分期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大寫)(¥元)。年月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大寫)(¥元)。

3.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首付款人民幣元,餘款人民幣元在乙方辦理按揭後支付。

第四條車輛質量

1.車輛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等。

2.雙方對車輛質量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部門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現車於年月日前交付;訂車於汽車生產廠商將車輛送達甲方之日起日內通知乙方提車。

2.交車方式:。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為:公里。里程錶記錄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如有)及商品檢驗單(影印件);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並協商解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時,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後(見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郵件、手機簡訊等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售後服務的約定

1.車輛售出後,其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的,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可供選擇的、由生產廠商認定的維修保養網點,由乙方自行選擇。

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保養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4.如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項下的汽車生產廠家因生產計劃或車輛運輸方面的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在簽訂本合同後日內交付車輛,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退還定金或已交付的購車款,本合同則解除;雙方也可以重新商定交車期限。

3.乙方在接到提車通知後五日內來甲方提取車輛,若乙方在日內沒提取車輛,期滿後甲方可將車輛另行出售。乙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在日內到甲方提取車輛,應在日內向甲方說明原因,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安排。

4.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以向生產廠或甲方主張賠償,乙方可以向生產廠主張權利時,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當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應承擔相應責任。

5.如果甲方所售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無論乙方在使用前還是使用中發現,乙方均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有權要求甲方返回購車款並承擔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或者給他人造成的人身、財產傷亡損失。

第九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甲乙雙方(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本合同即生效。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地點)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報廢車買賣合同篇4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絡電話:

證件號碼:

證件型別:身份證□居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

數量: 臺。車輛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 大寫 。

2.2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於 年 月?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南京)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南京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南京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 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南京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南京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籤 字: 籤 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20__年3月印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對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 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隨車檔案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其他:

4.下列車輛專案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按揭

□(2)代辦保險

□(3)代辦上牌

□(4)代辦裝潢

□(5)代辦其他專案

二、委託報酬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元。

2.代辦保險。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元。

3.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3.2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元。

3.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元。

3.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

3.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元。

3.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

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元,合計約 元。代辦費: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專案及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 元。

6.代辦其他專案。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裝置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 期: 日 期:

報廢車買賣合同篇5

賣方(以下稱甲方):

買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自願、公平、有償的原則下達成如下買賣協議:

一、乙方願購買甲方所擁有的報廢車輛 ,車號為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甲方必須保證該報廢車輛無任何債權、經濟糾紛,如有甲方負全部責任。

二、乙方接車時一次性付清全部車款,車款為 。乙方接車付款後,該車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三、該車屬於報廢車輛,雙方成交後不得反悔,如有違約,違約方負全部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變更協議,不得違約。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報廢車買賣合同篇6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一、甲方將車主______的______轎車,牌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幣)____________,小寫______。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______年 月 日前所發生的一切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______年 月 日起)所發生的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______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及車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備註(未盡事宜雙方約定處理):

六、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簽定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