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合同範本

技術許可合同最新5篇

每一份合同包含的意義都是不一樣的,所以在簽署之前要熟讀合同的內容,合同是是雙方當事人基於對立合致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為,久久美篇網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技術許可合同最新5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技術許可合同最新5篇

技術許可合同篇1

合同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本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是由公司_________(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一方與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為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鑑於許可方長期從事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鑑於許可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合同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同意向被許可方授權利用與合同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驗收標準是指合同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執行和生產

1.3合同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製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

1.4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1.6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引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工作現場是指被許可方以使用許可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製造合同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資訊,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9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0被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1淨銷售價是指被許可方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佣金、間接稅、保險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合同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稅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合同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2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3技術資料是指許可方擁有和/或開發的正受保護或不受保護的圖紙、說明、技術資料、程式、技術和質量標準和其它的有據的技術資訊,包括計算機程式、專有技術的解釋和說明、涉及到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檢驗等方便的資訊,許可方對披露上述資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權利。技術資料的具體描述,詳見附件二。

1.14技術服務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技術培訓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第二章許可授予

2.1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獲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資料和驗收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一。

2.2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___(國家)。

2.3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採用許可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許可方不得禁止被許可方在合同期滿後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技術。

第三章價格和支付(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3.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3.1.1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2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3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4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5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3本章第3.1條a、b、c、e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3.3.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本章第3.1條d項規定的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

3.4.1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

3.4.2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3.4.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章技術資料

4.1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公制、英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會,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詳見合同附件二。

4.2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4.3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4.3.1合同號:

4.3.2收貨人:

4.3.3目的地機場:

4.3.4標記:

4.3.5以公斤計算的手重:

4.3.6箱號或件號:

4.4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4.5在交付技術資料前一週,許可方應將此次所發運的技術資料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和預計到達目的地機場的時間等以傳真形式通知被許可方。

4.6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許可方應將合同號、交付日期、航空提單號、航空提單日期、航班號、檔案代號、批號和重量等詳細內容用傳真通知被許可方,同時,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特快專遞航空提單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

目的地機場在航空提單上的印戳日期視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日期。

4.7如果許可方沒能按照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時間表交付技術資料,許可方應按照下列比例向被許可方支付遲延交付的違約金:

4.7.1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4.8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4.9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4.10如技術資料在交付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許可方應在收到許可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被許可方。

第五章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5.1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表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三。

5.2被許可方應為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3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5.4許可方技術人員在華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作現場的規章制度。

5.5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和待遇、內容、時間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四。

5.6許可方應為被許可方的培訓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接受培訓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7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六章驗收考核

6.1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附件五規定的程式進行。

6.2考核前,雙方應根據合同附件五的規定稽核考核的可用設施、技術人員和必要的原材料,雙方授權代表應共同簽署一份確認宣告

6.3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6.4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6.5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七章保證與索賠

7.1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7.2許可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附件二的規定予以開發。

7.3許可方保證合同附件一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7.4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7.5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6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詳見合同附件五。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7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7.8如果許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或索賠損失,和/或要求被許可方賠償損失和/或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其已接受被許可方的要求。

第八章侵權賠償

8.1許可方應保護被許可方在使用本專有技術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或訴訟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非法使用或侵權,則許可方應以被許可方名義自費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必要時,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抗辯上的協助,但所支出的費用由被許可方予以彌補

8.2如果被許可方發現在其被許可地區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專有技術,應毫不遲延地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應採取必要措施阻止該非法使用,否則,許可方可應要求授權被許可方根據中國的法律要求對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訴訟並向被許可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被許可方承擔訴訟所發生的費用,然後有權向許可方索償。

第九章解除合同

9.1對許可方的下列違約行為,被許可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在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技術資料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9.1.2無法使合同產品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許可方應退還被許可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9.1.2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9.1.3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9.1.4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保密

10.1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予以嚴格保密,未經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得將本專有技術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10.2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10.3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資訊:

10.3.1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10.3.2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洩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10.3.3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一章改進與回授

11.1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許可方對本專有技術有所改進,許可方應免費將該改進許可被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2被許可方有權對本專有技術予以改進,此類任何改進的獨佔權利屬於被許可方所有。被許可方應將其改進通知許可方並免費回授給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3雙方有義務對專有技術的改進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無權將在另一方技術改進基礎上的分售許可證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稅費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被許可方負擔。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許可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許可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許可方支付。被許可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被許可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許可方。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13.2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3.3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四章仲裁

14.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五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5.5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6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8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15.9許可方應以最優惠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標準件,雙方應適時就此簽署一份獨立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附件:

第三章價格和支付:方案二(適用於入門費加提成支付)

3.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由一筆固定的入門費和連續的提成費組成的合同價,該款項以_________(幣種)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

3.2被許可方支付給許可方固定的入門費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3.2.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元_________(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________。

c.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3.2.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3.2.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在提成期間,被許可方以百分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連續的提成費,計算基礎是已售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連續的提成費每六個月結算一次(以下簡稱結算期)。3.3.1每一結算期到期限15天內,被許可方向許可方傳真一份銷售數量、淨銷售價和該結算期的提成費方面的書面報告,許可方成收到該報告後向被許可方發出一份確認傳真。3.3.2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

a.許可方對到期支付的提成費的確認傳真;

b.簽發的標明要支付費用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5被許可方應開設合同產品銷售的獨立帳戶,許可方可經被許可方同意自費聘請中國註冊合計師審計與合同產品銷售有直接關係的帳目,所出具的與合同產品銷售。

3.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技術許可合同篇2

本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以下簡稱職合同)是由公司_________(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一方與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為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鑑於許可方長期從事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鑑於許可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合同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同意向被許可方授權利用與合同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 驗收標準是指合同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 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執行和生產

1.3 合同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製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

1.4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 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1.6 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引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現場是指被許可方以使用許可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製造合同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 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資訊,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9 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0 被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1 淨銷售價是指被許可方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佣金、間接稅、保險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合同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稅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合同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3 技術資料是指許可方擁有和/或開發的正受保護或不受保護的圖紙、說明、技術資料、程式、技術和質量標準和其它的有據的技術資訊,包括計算機程式、專有技術的解釋和說明、涉及到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檢驗等方便的資訊,許可方對披露上述資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權利。技術資料的具體描述,詳見附件二。

1.14 技術服務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 技術培訓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第二章 許可授予

2.1 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獲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資料和驗收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一。

2.2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___(國家)。

2.3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採用許可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 許可方不得禁止被許可方在合同期滿後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技術。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3.1 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3.1.1 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2 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3 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4 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5 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3 本章第3.1條a、b、c、e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3.3.1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2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本章第3.1條d項規定的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

3.4.1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

3.4.2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3.4.3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6 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章 技術資料

4.1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公制、英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會,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詳見合同附件二。

4.2 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4.3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4.3.1 合同號:

4.3.2 收貨人:

4.3.3 目的地機場:

4.3.4 標記:

4.3.5 以公斤計算的手重:

4.3.6 箱號或件號:

4.4 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4.5 在交付技術資料前一週,許可方應將此次所發運的技術資料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和預計到達目的地機場的時間等以傳真形式通知被許可方。

4.6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許可方應將合同號、交付日期、航空提單號、航空提單日期、航班號、檔案代號、批號和重量等詳細內容用傳真通知被許可方,同時,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特快專遞航空提單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目的地機場在航空提單上的印戳日期視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日期。

4.7 如果許可方沒能按照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時間表交付技術資料,許可方應按照下列比例向被許可方支付遲延交付的違約金:

4.7.1 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 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 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4.8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4.9 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4.10 如技術資料在交付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許可方應在收到許可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被許可方。

第五章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5.1 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表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三。

5.2 被許可方應為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3 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5.4 許可方技術人員在華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作現場的規章制度。

5.5 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和待遇、內容、時間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四。

5.6 許可方應為被許可方的培訓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接受培訓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7 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六章 驗收考核

6.1 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附件五規定的程式進行。

6.2 考核前,雙方應根據合同附件五的規定稽核考核的可用設施、技術人員和必要的原材料,雙方授權代表應共同簽署一份確認宣告。

6.3 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6.4 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6.5 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七章 保證與索賠

7.1 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7.2 許可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附件二的規定予以開發。

7.3 許可方保證合同附件一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7.4 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7.5 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6 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詳見合同附件五。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7 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7.8 如果許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或索賠損失,和/或要求被許可方賠償損失和/或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其已接受被許可方的要求。

第八章 侵權賠償

8.1 許可方應保護被許可方在使用本專有技術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或訴訟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非法使用或侵權,則許可方應以被許可方名義自費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必要時,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抗辯上的協助,但所支出的費用由被許可方予以彌補。

8.2 如果被許可方發現在其被許可地區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專有技術,應毫不遲延地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應採取必要措施阻止該非法使用,否則,許可方可應要求授權被許可方根據中國的法律要求對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訴訟並向被許可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被許可方承擔訴訟所發生的費用,然後有權向許可方索償。

第九章 解除合同

9.1 對許可方的下列違約行為,被許可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在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技術資料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9.1.2 無法使合同產品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許可方應退還被許可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9.1.2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9.1.3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9.1.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 保密

10.1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予以嚴格保密,未經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得將本專有技術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10.2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10.3 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資訊:

10.3.1 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10.3.2 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洩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10.3.3 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一章 改進與回授

11.1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許可方對本專有技術有所改進,許可方應免費將該改進許可被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2 被許可方有權對本專有技術予以改進,此類任何改進的獨佔權利屬於被許可方所有。被許可方應將其改進通知許可方並免費回授給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3 雙方有義務對專有技術的改進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無權將在另一方技術改進基礎上的分售許可證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 稅費

1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被許可方負擔。

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許可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許可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許可方支付。被許可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被許可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許可方。

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13.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3.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5.5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6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 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8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15.9 許可方應以最優惠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標準件,雙方應適時就此簽署一份獨立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許可合同篇3

(一)前言

前言主要是說明專有技術許可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名稱及營業地址,以及訂立合同的背景目的。其中“鑑於”條款對與簽訂合同有關的背景情況作出說明,通常包括當事人的法律地位、締約意圖、目標、被許可技術的法律性質,以及其他不宜放在合同條款中敘述的內容。對於專有技術而言,首先需表述的是專有技術的所有權。在涉及到第三方擁有所有權的情況下,就必須明確其所有權及分許可權等。

(二)定義條款

專有技術,又稱技術祕密,技術訣竅,是指具有一定價值的、可以利用的、為有限範圍專家知道的、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和不作為工業產權取得任何形式保護的技術知識、經驗、資料、方法或者以上物件的組合。具有實用性、機密性、歷史性和可傳授性或可轉讓性的特點。由於專有技術具有專利技術等其他工業產權不能具備的保密性的優點,所以在當前的國際技術貿易中佔有主要地位。

而因為國際技術貿易歷史尚不悠久,各國立法也不相同,所以對有些技術術語各國的理解可能不同,因此在國際技術合同中定義條款必不可少。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也不例外地利用定義條款事對一些關鍵的,容易發生歧義的常用術語加以界定、解釋。專有技術許可合同的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一些關鍵術語加以解釋,可繁可簡。一般說來,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中通常需加以定義的術語有:“合同產品”、“許可區域”、“技術資料”、“技術服務”、“技術改進”、“合同生效日期”等等。

(三)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這是合同的中心,是合同的實質所在。這部分內容首先需明確所轉讓的技術物件,即確定合同的標的,其次要明確所轉讓技術的考核指標以及規定技術資料的內容,再次要明確授權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1)所授予的權利的種類即為銷售權、製造權或其他權利。2)明確授權地域範圍,如規定被許可方有權在亞洲地區銷售等等。3)明確授權的性質。如該授權屬於獨佔許可,排他許可亦或是普通許可。另外因專有技術許可還可分為可轉讓許可、不可轉讓許可和交叉許可,所以也有必要規定屬於上述哪一種許可。

(四)價格條款

專有技術的計價方式與有形商品的計價方式不相同。實踐中技術的價格一般是按照利潤分成原理計算的,如國際上發展中國家公認的作價原則是“lslp原則”(售證方在受證方利潤中的份額)其計算公式為:

售證方得到的費用支付

lslp(%)利潤分成率=-------------------------×100%

受證方的利潤

亦即:技術部價=受證方利潤×lslp(%)

(五)支付條款

支付條款規定價金的支付條件和方式,包括支付貨幣、支付工具、支付銀行、支付次數和時間等。

由於專有技術許可合同的特點,其支付方式也有許多方式,國際上常用的主要有三種:1)一次總付(這種方式受證方風險太大)。2)按提成費支付(這種方式售證方受益較慢)。3)入門費與提成費結合支付方式(這種方式雙方都可以接受,所以在當今國際技術貿易中也較為普遍)。而對於採用提成方式的,要注意在合同中約定提成期及支付提成費的期限。

(六)技術資料的交付

交付技術資料是售證方的主要合同義務之一。這一條款通常有以下內容:1.技術資料的內容;2.技術資料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3.技術資料的風險轉移;4.技術資料短缺或未能交付的處理辦法,由於技術資料能否交付關係到合同目標能否實現,所以雙方當事人尤其是受證方一定要注意明確這一條款。

(七)改進與發展

這一條款的訂立旨在規定所轉讓/許可的技術的任何一方所作出的改進的歸屬及互相許可使用。一般來說,技術的改進方自然擁有此技術的改進部分,否則就有不公平之嫌。而對於雙方交換使用改進後的技術,也應以對等為原則。只有做如此合理及公平之規定,才能使雙方都能致力於改變現有技術,使該技術具有更高的水平,產品具有更好的效能。

(八)保密條款

專有技術的洩密,不僅對售證方不利,對受證方來說,也可能是一種損失。一般來說,保密的義務方原是針對受證方的,當然,售證方也有一定義務,尤其在獨佔許可的情況下,規定售證方的保密義務就很必要。

訂立保密條款主要包括保密義務的範圍,保密的期限(我國法律規定,技術引進合同受方的保密義務一般不得超過合同期限),保密的方法和洩露技術內容的責任幾個方面。

(九)限制性條款

國際技術貿易中的限制性條款,又稱“限制性商業慣例”,是指作為技術貿易的供方利用其技術或市場優勢,強迫受讓方在合同中接受一些不公平,或歧視性的內容的做法。為了避免技術貿易中雙方當事人處於不平等的地位,各國一般都通過立法來禁止限制性條款。如發達國家多通過反壟斷立法來制裁限制性條款,而發展中國家則通過對技術引進的專門立法來對抗限制性條款。因此在訂立專有技術許可合同時,當事人尤其是我方需要了解有關國家的關於限制性條款的立法,以避免談判中交易地位過

分懸殊導致出現不合理的限制性條款。

我方當事人以及合同的外方當事人都要了解我國法律對限制性商業條款的規定。我國“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對此有專門規定,並且採取了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態度。一方面列舉了限制性條款是不合理的,一般不應訂入合同,另一方面承認引進限制性條款在特定的情況下具有一定合理性,審批機關引以通過特殊批准給予認可。

總之,我方當事人要注意運用法律來增強自己的談判地位,做到避免出現不合理的限制性條款。

(十)考核驗收

本條款應對考核的技術或產品考核的標準、方法、時間、地點、考核的人員組成、費用負擔,以及結果的認定及處理等作出規定。在起草這一條款時要注意這一條款在合同簽訂之前確定下來,而不應留到合同生效後再定。

(十一)稅收條款

我國技術引進合同中的稅收條款,一般按下列原則制訂:我國與供方國家有協定的,按協定辦理;沒有協定的,在中國境外徵收的與合同執行有關的稅費由供方負擔,在我國境內徵收的稅費,則依我國法律規定由供方、受方分別負擔。在起草這一條款時,應注意不規定未經有關機關批准的稅收減免,也不含有“包稅條款”(亦即在受方國家境內發生的所有稅務,由受方負擔,而發生在受方國家境外的稅務則由供方負擔)。因這類條款違反我國有關稅收的法律,所以如有這樣規定的條款就是無效的條款。

技術許可合同篇4

本合同是由以下雙方簽訂的: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另一方;鑑於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已就被許可方向許可方購買_________系統簽訂了購買合同;鑑於本合同所指明的若干計算機軟體作為許可方按購買合同所提供_________系統的一部分或者與之一起使用的情況下,許可方應將該軟體許可被許可方使用;鑑於許可方有權授予本合同所規定的許可;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購買合同是指許可方與被許可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就被許可方向許可方購買_________系統簽訂的合同。

1.2許可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被許可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系統是指購買合同規定的,被許可方向許可方購買的_________系統。

1.5程式是指構成被許可方購買的_________系統的_________控制系統的程式。

1.6專有資料是指由許可方提供的,與程式有關的檔案、資料、技術指標。

1.7合同生效日是指雙方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合同範圍

2.1許可方特此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向被許可方授予使用和複製控制_________系統程式的許可,而被許可方特此按本合同的規定同意接受該許可。按本合同許可的程式如下:_________(應加入該程式的內容、執行的環境以及應具備的功能)

2.2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使用、複製該程式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許可方負責向被許可方提供該程式的專有資料,專有資料包括以下幾項:

a.一份使用者指南;

b.三份操作手冊和安裝指南。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一次性支付使用費的方式,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使用費共計為_________美元。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使用費以美元電匯,通過中國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被許可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許可方的業務銀行)支付。一切應由許可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繳納的所得稅應由被許可方預扣並代表許可方向有關稅務機關繳納,付款收據應立即傳真和郵寄給許可方。

4.2按照購買合同的規定,在_________系統驗收合格,並由雙方代表簽署驗收證明後,許可方應立即開具有關單據,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開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應將使用費支付給許可方: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雙方代表按照購買合同的規定簽署的驗收證明正本一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許可方需要向被許可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被許可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專有資料的交付改進

5.1許可方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被許可方提供專有資料。交付條件為c.f.r,目的地機場為中國_________機場。

5.2許可方提供給被許可方的專有資料用英文書就。

5.3如果許可方提供的專有資料有丟失、損壞和/或不完整,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的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專有資料重寄或補發給被許可方。

5.4在合同的有效期內,許可方對程式如有改進和發展,應免費向被許可方提供與此相關的更新後的程式和專有資料。

5.5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後_________天內,被許可方要提供給許可方一個檔案證明,已盡其所能和所知,除了經許可方同意由被許可方保留的一個用以歸檔的複製件外,將其原件和其他完整或部分複製的複製件,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更新以後的任何複製件,退還給許可方或已銷燬。

第六條安裝與驗收

6.1許可方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在被許可方指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施上安裝_________系統。安裝費應加在許可方發票上,由被許可方支付。被許可方應根據本合同的安裝時間表,按照預先交給被許可方的場地準備指南所規定的規格,負責按時完成任何必要的現場準備及被許可方設施的修改。必要時,被許可方應按照場地準備指南提供其他測試裝置及物資(包括但不限於佔地面積、電源插座、中斷電纜、衛星設施等)。被許可方應負責一切該等設施、準備、裝置、物資以及為此所需的許可和批准,並支付其費用。

6.2驗收測試和驗收

a.系統的驗收測試應依照許可方的驗收測試程式進行。許可方和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根據前述測試程式進行驗收測試。如果任何該等測試沒有成功完成,許可方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對測試進行評估,並且對系統進行任何調整或校正,使系統能按規格執行。一切該等測試的開始,應給予被許可方合理的事先通知,並且給予被許可方觀察一切該等測試的合理機會。

b.成功完成一詞,在本合同中用於任何測試方面時,指在特定的測試程式中規定的該等測試的成功完成,並且一切對測試的提及指的都是許可方驗收測試程式中的測試。

c.在系統的驗收測試程式中規定的一切測試已在被許可方設施地點成功完成時,系統的驗收(簡稱驗收)應被視為已經進行。

d.許可方宣告並保證,許可方將向被許可方交付完整、準確、有效的系統。該系統能夠達到在產品說明和規格中規定的技術指標,並由系統驗收測試的成功完成予以證明。成功完成應被視為系統完整、準確、有效並能達到規格所述技術指標的決定性證據。

第七條使用、複製、轉讓及透露限制

7.1被許可方只可將程式用於許可方按購買合同條款提供作為_________系統一部分的計算機,例外的是,如果_________系統計算機因為發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進行保養性維修、工程設計變更、特製件或模型變換期間不能操作,則也可將程式用在被許可方的備用計算機上,直到_________系統控制用計算機修復到操作狀態為止。被許可方只能將程式用於直接的內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程式供給他人使用。

7.2被許可方不得複製程式或其任何部分,例外的是,被許可方只是為了備份、存檔和將程式置於適宜執行狀況,可以複製程式。所有經允許的複製件,都要清楚地標上與原先供給被許可方的程式相同的、關於許可方所有權或版權的限制說明。經允許的複製件應以安全的方式予以儲存。

7.3除非經許可方事先以書面方式同意,被許可方不得出售、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程式。

7.4被許可方不得將程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給第三方和被許可方沒有必要授權其在業務中使用程式從任何僱員。被許可方應採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驟,保證不會將程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第八條侵權和保證

8.1許可方保證其有權授予在本合同中所授予的許可。如果在執行合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如果在訴訟或仲裁中被判為構成侵權,程式的使用被禁止,許可方可以自行承擔費用承擔以下任何一項:

a.替換或修改程式,使之不再構成侵權,並在實質上用同樣的質量進行同樣的服務;

b.在程式退還許可方之後退還被許可方使用費,但要從中扣除使用、損壞和陳舊的折舊費。

8.2許可方在採取上述措施後,不能免除其承擔的其他賠償責任。但許可方對基於以下其中一項的任何版權侵權所提出的請求不負責任。

a.被許可方自行修改程式,或程式沒有在指定的工作環境中使用;

b.在_________系統之外的系統使用程式。

8.3許可方保證程式在規定的操作環境中的使用能夠符合合同第二條的指標要求。許可方不保證任何程式的不中斷或無差錯執行。自系統驗收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_____年。許可方保證在該期間內免費修理、更換並重新安裝程式中任何有瑕疵的部分。

第九條稅費

9.1凡與本合同有關的或在執行本合同時,根據有效的稅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向被許可方徵收的一切稅應由被許可方支付。

9.2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行本合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徵收的一切稅費應由許可方支付。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10.1在合同到期後,被許可方可以書面通知許可方終止本合同,並免除其在合同項下的義務。

10.2如果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在給予了書面通知和合理的時間予以糾正後,而仍不改正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10.3如果合同終止後,合同中的條款按其性質仍應有效的,許可方和被許可方仍應遵守。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1.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1.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第十條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2.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3爭議的解決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4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年。

13.3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檔案,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合同用_________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_________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特快專遞或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

被許可方(簽章):_________許可方(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技術許可合同篇5

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屬技術祕密的技術內容、成果權益、收益分配、費用支付、違約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及其資料等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簽約方

甲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讓與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技術祕密轉讓合同。

第三條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四條專案名稱

_________。

第五條技術祕密內容

5.1讓與方轉讓的技術祕密內容要點:_______

_________。

5.2技術指標和引數:_______

_________。

5.3技術成果工業化程度:_______

_________。

第六條技術祕密資料

6.1讓與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內容:_______

_________。

6.2讓與方提供與技術祕密相關的樣品,樣機,原材料等包括:_______

_________。

6.3交付時間:_______

_________。

6.4交付地點:_______

_________。

6.5交付方式:_______

_________。

第七條技術祕密實施狀況

7.1本合同訂立前,讓與方自行使用本合同技術祕密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

_________。

7.2本合同訂立前,讓與方許可他人使用本合同技術祕密的情況(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

_________。

第八條技術祕密使用範圍

8.1讓與方許可受讓方在以下範圍內使用本合同涉及的技術祕密:_______

_________。

8.2使用技術祕密的期限:_______

_________。

8.3本合同成立後,讓與方對受讓的技術祕密是否可以再行轉讓:_______

(1)是

(2)否

第九條保證條款

9.1讓與方保證本合同涉及的技術祕密不侵害他人的任何權利。

9.2讓與方保證本合同涉及的技術祕密具有實用性,可靠性。

第十條保密條款

10.1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涉及的技術祕密在合同有效期內均負有保密義務。

10.2在合同有效期內,讓與方將本合同轉讓的技術祕密。

(1)有權申請專利

(2)不得申請專利

10.3合同終止後,受讓方對本合同受讓的技術祕密。

(1)繼續負有保密義務

(2)解除保密義務

第十一條技術指導

11.1技術祕密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技術指導的內容:_______

11.2 提供技術指導的地點:_______

11.3其他約定: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驗收標準及方法

12.1驗收時間:_______

12.2驗收地點:_______

12.3驗收標準:_______

12.4驗收方法:_______

第十三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3.1本合同費用總額為_________元。

其中:_______

(1)技術祕密使用費為_________元;

(2)購置專用裝置等費用為_________元;

13.2本合同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_______

(1)一次總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

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

_________。

(3)提成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

_________。

(4)入門費加提成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

_________。

(5)其他方式約定如下:_______

_________。

13.3讓與方有權查閱受讓方會計帳目,查閱時間,方法如下:_______

第十四條後續改進

14.1簽約各方是否有義務將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_______

(1)是

(2)否

14.2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權益分享,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履行:_______

(1)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屬於研究開發一方享有,另一方有權使用,並且

a.無需向提供方支付費用

b.應當向提供方支付費用。

具體約定如下:_______

_________。

(2)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屬於簽約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實施使用的權利,其所獲得的利益由使用方各自享有。但一方如果轉讓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需經另一方的同意。

(3)簽約各方就後續改進技術祕密成果權益問題另行約定如下:_______

_________。

第十五條免責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簽約各方均無責任,讓與方不返還已收取的技術祕密使用費:_______

(1)第三方將本合同約定轉讓的技術祕密公開;

(2)非合同簽約各方的責任,造成本合同技術祕密公開;

其他情形:_______

_________。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6.1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

(1)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標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為:_______

_________。

(4)其他計算方式:_______

_________。

16.2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_______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七條合同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為本合同的變更文字。

第十八條合同的解除

18.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簽約方可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_______

(1)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2)其他約定情形:_______

_________。

18.2合同解除後,對於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

第十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19.1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19.2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_______

(1)申請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名詞解釋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_______

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補充約定

21.1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

21.2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_______

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到_________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填寫說明

一、本合同書是由國家科學技術部監製的示範文字,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的統一格式文字使用。

二、本合同文字適用於技術祕密轉讓合同。

三、簽約方為多方當事人的,按各自在合同中的地位列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四、合同條款中帶“”的內容,作為選擇性條款,請在選定內容後面的“”中打“√”或打“×”。

五、對於合同有關條款,簽約方需約定更多內容,可另行附頁。

六、本合同中籤約方約定無須填寫的條款,可在該條款中註明,儘量不留空白。

七、委託代理人簽定本合同時,應當出具有效的委託證明。

八、通過中介機構簽定本合同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九、本合同最後頁的“認定事項”部分,由技術合同認定部門填寫並加蓋公章,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憑證。

認定登記事項

────────────────────────??

印花稅貼上處

────────────────────────??

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

認定意見:________________

登記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

認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標籤:許可 合同 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