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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合同最新8篇

優秀的合同是需要結合實際的交易情況的,千萬不能虛假敷衍對待,合同是雙方或多方法律行為,須有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採購合同最新8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採購合同最新8篇

採購合同篇1

購買方(甲方):

出賣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質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產品應該符合下列質量要求:

1、貨物必須符合或優於國家規定的“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的環保標準,以及國家和行業規定的其他質量要求,並提供相應產品質檢部門的檢驗報告和出廠合格證、生產許可證。

2、乙方對其產品保修,保修期為品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費用由乙方負擔,保修期滿後甲方享有終身成本價維修服務。

其他質量要求:

第二條交貨時間與地點

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乙方負責將貨物運送至約定地點,承擔相應運輸、保管、裝卸費用,並在貨物交付給甲方前承擔風險責任,甲方在交貨地點對產品質量、規格、數量驗收,對於產品質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乙方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在貨物交付給甲方並驗收合格後,憑發票一次付清。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品種、規格、數量,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乙方責任:

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在24小時內負責保修、保退、保換,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五條免責條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由合同簽訂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地址:

電話:

授權代表簽字:

(單位蓋章)

年月日

乙方:

地址:

電話: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

年月日

採購合同篇2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簽訂地點: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職責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名稱、品牌、規格、數量、單價及交付時光

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提交貨時光及數量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產品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產品標準名稱和編號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5、現場卸貨由負責。

6、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雙方商定為元/、在合同期內,如遇交易產品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幅度超過±10%時,雙方協商適當調整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

第七條驗收方法:

(1、驗收時光;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光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貼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在緊急情景下,先行電話通知並承諾在特定時光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已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交產品貼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職責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貼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景,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貼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貼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所以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貼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所以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光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職責;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職責

1、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2、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所以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景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職責。

第十二條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當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職責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經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採購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銷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______年______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______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藥品網上交易的順利進行,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須根據乙方在______省醫藥採購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所提供的藥品資訊,以網上採購的形式採購以下藥品(見附表),甲方通過藥品網上交易系統向乙方傳送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確認後的訂單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乙方對甲方通過平臺發出的訂單通知,自甲方發出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必須確認。

第二條 乙方須按購銷合同採購藥品一覽表向甲方供應藥品(見附表)。

第三條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藥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關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方面的權利的要求。

第四條 乙方所供應藥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藥品相關標準,藥品包裝、質量及價格須與入圍品種的掛網資訊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藥檢報告書,並將藥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 供貨期限

乙方應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交貨,最長不超過兩個工作日;急救藥品乙方應在4小時內送到。

第六條 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按平臺所公佈的採購價格執行,該價格包含成本、運輸、包裝、伴隨服務、稅費及其他一切附加費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策性調價,按平臺更新後的價格執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藥品。

(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藥品之日起最遲不得超過60日進行貨款結算。

第七條 藥品驗收及異議

甲方對不符合質量、有效期、包裝和訂單數量要求的藥品,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床應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失效或質量下降的,後果自負。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通過平臺以外途徑購買替代掛網入圍藥品,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收貨或違約付款的,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確認甲方發出的訂單通知後拒絕供貨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所供藥品因藥品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而造成後果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以上兩種情形,甲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十條 合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不可抗力”係指那些合同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合同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由於藥品生產企業關、停、並、轉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並提供省級以上藥監部門證明,雙方可以解除就該藥品訂立的合同,合同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______年______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和《______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執行。仍然無法確定的,經雙方共同協商,可根據以上兩個檔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或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內發生的有關網上交易的各項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章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採購合同篇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方____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國的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就乙方向甲方定購伺服器事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購貨物數量及價格(價格單位: 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交貨日期與交貨方式

2.1 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乙方定購之貨物送至乙方指定地點,即,並指派技術人員現場協同進行部署,安裝和除錯,交貨日期以乙方簽收為準;

2.2 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經雙方確認並達成書面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三條 驗收和服務標準

3.1 驗收標準:交貨後

3.2 如果驗收合格前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無條件更換或退貨。在該期限內,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更換或退貨處理。

3.3 服務標準:

第四條 運輸方式和費用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後的5個工作日內乙方以劃賬方式支付總貨款的30%,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驗收合格後的5個工作日內支付60 %的餘款,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從裝置簽收單簽收之日起6個月之內支付剩餘合同總價的10%即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整)。

附公司賬戶:

公司名稱:

帳 號:

開戶銀行:

第六條 貨物故障處理

6.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齊備的貨物的產品說明、合格證、保修單,並在交貨時向甲方解釋相關的保修條款。

6.2 在相關保修期內的貨物若出現質量問題,若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更換。

6.3 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貨物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以外的故障,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因締約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反一方應向對方賠償損失。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7.2 若乙方未按期付款,按每日總貨款的0.5‰計算違約金,從應付款日計算至實際付款日。最高罰金不超過總貨款的百分之五。

7.3 若甲方未按期供貨,每遲延一日,按總貨款的0.5‰計算違約金。最高罰金不超過總貨款的百分之五。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對方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如雙方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交由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協議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日曆日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拒絕對方建議。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1.1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協議經雙方確認簽署後生效。

11.3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供方):

地址:

電話:

指定聯絡人:

簽訂日期:

乙方(需方):

地址:

電話:

指定聯絡人:

簽訂日期:

採購合同篇5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編號: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標的物:

1、最終數量以實際入庫合格數量計算。

2、上述價格已包含貨物、運輸、包裝、裝卸、稅金、利潤等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不因市場變化等原因作任何調整。

二、質量標準:按 執行,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 。

1國家標準;2行業標準;3企業標準;4封存樣品質量標準;5其他標準

三、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按執行。

(1)交付後個月保質期;(2)正常執行(3)驗收合格之日起(4)其他。2、如果乙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出賣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所承擔的質量保證期限不受前款質量負責期限的約束,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如檢驗發現不符合本合同質量標準條款第二條規定,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應予賠償。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包裝標準按。

1、國家標準;2行業標準;3企業標準;3封存樣品質量標準;5其他標準。

2、產品所需包裝由乙方合理包裝並符合技術附件的要求(如有),適合水運和/或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危險品包裝需符合,如因包裝不當對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包裝物由乙方提供,不計費、 回收。

五、運輸方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1、乙方應該按照合同約定的規格、數量、廠家、品牌,於時間 次/一次性)交付甲方指定的工廠:

2、乙方採用運輸,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六、驗收標準、驗收方法、提出異議:

1、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有關規定,對乙方交付的產品進行驗收,但甲方的驗收不免除 乙方的任何質量責任和義務;

2、甲方驗收方法:質量按合同約定的標準驗收;數量按照甲方驗收合格後的實際數量為準;外觀檢驗包括產品的規格、型號、批號、重量是否與送貨清單一致及合格證是否一致等;

3、甲方應在材料進廠驗收後或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後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提出異議,但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不合格的或存在質量缺陷的,提出異議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七、結算與付款:

1、雙方根據實際驗收合格的數量進行結算貨物總金額,甲方以形式向乙方支付貨款; 2、

八、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約定的時間交付原料超過日的,或交付的產品是假冒偽劣的; 2、乙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

九、其他: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地址: 地址:

傳真/電話:傳真/電話:

採購合同篇6

甲方(蘇寧):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方雙方本著誠實守信,合作共贏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確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止。

合同簽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以上質量要求,若乙方所供產品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要求乙方替換或退貨並收回有關支付的貨款。

四、質量

1、 產品結構強度和耐久性應經得起時間檢驗,固定部件、零件不應出現鬆動,任何零部件不得有影響使用功能的磨損或變形。

2、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採用的是合同規定材料和第一流工藝,並在各個方面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行業標準和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要求。乙方應保證其貨物經過正確安裝和維護保養,在貨物壽命期內運轉良好。在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乙方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損失負責。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免費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件。同時乙方應相應延長被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對造成的損失甲方保留索賠的權利。

3、乙方在發貨之前,對貨物的有關內在和外觀質量、規格、效能、數量進行準確的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其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證書。但不應視為是對質量、規格、效能、數量的最終定論。

質量證書應附有寫明製造商檢驗的細節和結果的說明。

4、如果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證明貨物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原材料等,甲方申請有關檢測部門檢驗,並有權根據有關檢測部門的檢測報告及質量保證條款立即向乙方提出索賠。

5、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

五、交貨、延期交貨與核定損失額

1、交貨時間為甲方向乙方下訂貨確認單後15天內按照甲方指定地點送貨上門;

2、如乙方不能按期交貨,除經甲方認可的不可抗拒原因外,交貨日期每延長一天,甲方按該批貨物總金額的1%*延期天數收取延遲交貨違約金;

3、交貨時,甲方如對貨物的質量、型號等有異議,可以拒收貨物。乙方如無地點存放,可要求甲方暫時託管或暫存。如由甲方暫時託管或暫存,不代表甲方接收或認可貨物合格,暫存期間甲方不承擔任何保管責任,該期間如果超過半個月,乙方需支付保管費用。

4、交貨時或交貨後的任何期限內,甲方如發現乙方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的約定或不符合相關標準,甲方均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未支付的款項,直到該質量問題得到解決。

5、甲方所定購貨物,除乙方製造質量方面的原因和本合同的約定條款外,甲方不得無故退貨。如甲方確需退貨,雙方另行協商。

六、貨物運輸及安裝:

1、乙方應提供貨物運至甲方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物在運轉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採取防潮、防晒、防腐蝕、防震動磨擦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護貨物能夠經受多次搬運、裝卸和長途運輸。乙方應承擔由於其包裝或其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貨物鏽蝕、損壞和丟失的任何損失的責任或費用。

2、乙方應在包裝材料醒目處書寫收貨人、收貨地址、貨物名稱、編號。

3、乙方應於貨物裝載完成24小時內以傳真通知甲方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和啟運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地日期。

4、乙方應於異地貨物交付驗收完畢後24小時內向甲方傳真甲方外地公司貨物驗收單。

5、乙方裝運的貨物必須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否則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6、如因交貨地點現場準備工作不充分或卸貨搬運必要條件欠缺導致搬運延誤或組裝完成延誤,免除乙方相應責任。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多收、錯收貨物,甲方有保管責任並儘快通知乙方收回貨物,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是少收貨物,乙方應及時為甲方補發貨物。

七、付款:

1、甲方在收到乙方貨物並驗收合格後,乙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並核對無誤後 個工作日內以轉賬方式付給乙方90%貨款,6個月內無質量問題付清餘款。

2、如系年度持續多批次交易,則採取壓批滾動付款,即下批貨到甲方倉庫後結清上批貨款,但以45個工作日為限,在下批貨款未結時, 上批貨款結算時不留尾款。

3、如超過45個工作日未發生交易則採取第一種方式付款。

八、售後服務

1、免費售後服務期(質保期)為年質保期內,如屬質量問題,乙方免收零部件及維修費,超過年質保期, 乙方只收零部件成本費,免收維修費。如屬人為因素造成,乙方將酌情收取零部件成本費,如果雙方中止合作,乙方仍應承擔未到期的免費售後服務責任。如果乙方拒絕承擔未到期的免費售後服務責任,甲方有權提出索賠要求。

2、在24小時內( 乙方全國服務維修網點城市內)或4872到達現場並排除故障。

3、乙方在收到通知後在24小時內應免費維修或更換,如乙方不能派出技術人員時,甲方有權自行維修或更換,由此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

九、不可抗力

1.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如:戰爭、水災、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事件。當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執行合同的期限將相應延長。

2.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一方應儘快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同時必須在15日內,以書面形式遞交有關政府部門的`證明。如果不可抗力超過60天,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就合同的執行達成新協議。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的約定時,甲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幾種措施:

1、有權拒收貨物,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由此產生的檢驗費、儲存費、裝卸費以及其它所有保管和維護被拒收貨物所必需的費用。

2、有權根據貨物劣質、損壞程度及甲方所受損失的範圍要求乙方降低貨物的價格。

3、有權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部分換成與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效能相符的新部件,並要求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和損失。

4、有權要求乙方根據交易總金額的10%承擔違約金並從貨款中扣款。

5、甲方採取以上措施應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後5天內不能作出答覆的,應視為乙方同意接受了甲方採取的措施。

(二)如果貨物規格和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證明貨物有缺陷(包括潛在缺陷),或用了不合適的原料或貨物有內在質量問題,並且在乙方經過補救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情況下,乙方應全部免費退貨,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當批交易金額10%的違約金。

十一、履約保證金

1、當第一批貨物到達甲方倉庫後,甲方即無息退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乙方的履約保證金由上一批貨款充當。

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取得補償。

3、當雙方中止合作後, 履約保證金 萬元由最後一筆貨款充當, 中止合作後如無質量問題6個月內無息退還,如遇質量問題則在處理完畢後相應順延。

十二、索賠

(一)如果乙方對貨物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並且甲方已於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種或多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

1、在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的情況時,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貨物並把被拒收貨物的金額以合同規定的同類貨幣付給甲方,乙方承擔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輸和保險費、檢驗費、倉儲和裝缷費以及為保管和保護被拒絕貨物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費用。

2、根據貨物的疵劣和受損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損失的金額,經雙方同意降低貨物價格。

3、更換有缺陷的零件、整件或修理缺陷部分,以達到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乙方應相應延長被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二)如果甲方提出索賠通知後15天內乙方未能予以答覆,該索賠視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賠通知後的15天內或甲方同意的更長一段時間內,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種方式處理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同時保留進一步要求索賠的權利。

十三、合同終止

(一)乙方不按照約定履行主要義務或者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均為違約。在乙方存在違約情況甲方通知後15日內乙方仍未履行或採取補救措施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二)由於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約定交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交貨義務或者另行採購。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額外費用。

(三)當確認乙方無履約能力時,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承擔本次交易金額10%的違約金並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十四、合同修改

對合同約定不明確的或者有修改、補充,雙方協商一致後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爭議解決

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上訪協商解決,如有不能協商解決的爭議,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以下空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經辦人:經辦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日期:

採購合同篇7

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 與北京xx服裝服飾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乙方 ) 就工服制作業務簽訂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名稱、價格、數量。

後附詳細報價單。此價格經雙方認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交貨地點及時間。

1地點:北京市xxxxxxx。

2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且乙方收到預付款後20日內。

第三條,加工形式。

1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服裝款式及面料樣品,經雙方確認後,再進行批量生產。

2 採取乙方包工包料並提供全部輔料的方式。

3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甲乙雙方依據訂貨清單進行清點驗收,並辦理交接簽字手續。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通過服裝款式及面料後,在合同生效及執行過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 甲方定好量體時間,保證人員齊全。

3 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時付款。

第五條,乙方責任。

1 乙方須保證產品質量,如有製作問題,乙方須負責修改。

2 按此合同交貨日期,按時交貨。如未按時交貨,甲方將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貨款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結算方式。

1支票結算。此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甲方須預付百分之五十的貨款給乙方。

2 終結付款額,依據實際製衣件數,經雙方認可後的款額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貨物並驗收合格後,須在三十日內付清乙方全部貨款。如有延誤,每日須加付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第七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貨款結清之日為止。

第八條,此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內欲終止合同,需賠償對方百分之三十的貨款作為違約金。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業務代表:

乙方業務代表:

甲 方 蓋 章:

乙 方 蓋 章:

期:

期:

採購合同篇8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保證人防工程防護裝置安裝質量和工程的安全施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根據《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人防工程防護裝置管理有關規定,遵循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

2. 工程地址: 。

3. 防護單元個,防空地下室建築面積:平方米,地下 層。

4. 設計單位: 。

5. 人防工程監理單位: 。

第二條 承包範圍及內容

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專案人防工程涉及的所有防護(防化)裝置的施工任務,包括各類防護門、防護密閉門、活門、通風裝置、濾毒裝置、給(排)水管口裝置、封堵板、戰時供配電裝置、套管(短管)及其它相關配套裝置的生產安裝。工作內容包括:產品加工製作、生產質量檢驗檢測、運輸、預埋件安裝、裝置安裝、除錯、驗收、峻工資料整理、質保期維護保養等工作內容。裝置數(質)量、規格與施工圖、標準圖相一致(詳見防護裝置工程量清單),若設計圖紙變更產生防護裝置數量或型號規格變化,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地人防主管部門審批後的變更設計圖紙,工程量增減以批准的變更圖紙為準。

第三條 承包方式及工期

本防護裝置工程採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給乙方安裝施工,即產品製作、安裝、運輸過程中的材料、人工、機械均由乙方負責(安裝現場所需的吊卸機械和支撐固守材料除外)。本防護裝置工程從進場施工之日起計算工期,具體工期根據土建工程進度確定。

第四條 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規範、標準、規定及施工圖紙加工生產和安裝防護(防化)裝置,保證所生產、安裝的裝置質量符合國家技術標準。

2.乙方出售的產品必須是本定點廠生產的通過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產品。乙方除提供產品合格證、維護使用說明書外,還必須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合格報告。預埋件安裝完畢後必須經檢測機構檢測,出具檢測合格報告並經當地人防主管部門、建設單位、設計、人防工程監理等單位有關人員驗收通過後才能隱蔽。產品安裝除錯完畢後必須經檢測機構檢測。出具檢測合格報告並經當地人防主管部門驗收備案通過後才算工程合格。

3.產品加工生產質量、預埋件安裝質量、裝置安裝質量都必須達到合格以上質量標準。

第五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價以施工圖紙和廣西人防標準定額站釋出的防護裝置資訊價為計算依據,按照自治區人防工程防護裝置管理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或經招投標)構成,本防護裝置安裝工程合同總價為: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元),其中安裝費¥: 元,此合同款不包括第三方安裝檢測費。工造價經本合同價為準,實際數量若有變動,須有人防部門批准的設計變更圖紙才能作結算調整。

2.合同簽訂後,乙方送達書面請款報告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給乙方作為產品或構件的部分進料款。

3.乙方應在進場安裝門框及預埋件的45天前向甲方提出請款申請,甲方收到乙方書面請款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合同總價的30%給乙方作為門框及預埋件的生產進度款。

4.乙方應在安裝門扇、通風、濾毒等防護(防化)裝置的100天前向甲方提出請款申請,甲方收到乙方書面請款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合同總價的30%給乙方作為相關裝置的生產進度款。

5.防護裝置安裝工程經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和人防主管部門對人防工程驗收備案通過後的10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出請款申請,甲方收到乙方書面請款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10%給乙方結清本安裝工程餘款,乙方同時提交防護裝置質量保證備案檔案資料,一次性開具正式票據給甲方。

第六條 雙方責任及義務

(一)甲方責任及義務

1.簽訂合同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施工圖紙一套,以便乙方編制預算報價,合同簽訂後,甲方應組織設計、監理、乙方相關單位人員進行圖紙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土建施工進度計劃,以便乙方結合土建施工進度制定防護裝置生產安裝計劃方案,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乙方安裝施工方案的稽核。

2.甲方委派為防護裝置安裝工程專案負責人,聯絡電話: ,行使合同中約定的“甲方代表”職責,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文明、協調管理、負責裝置工程的初驗、驗收和簽證等工作,如專案負責人變動須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3.甲方須在綁紮地下室底板鋼筋的7天前通知乙方將門框及相關預埋件運抵施工現場,並疏通工地運輸通道,清理平整堆放裝置的場地,協助乙方做好相關準備工作,若因工地不具備進場施工的條件造成工期延誤,責任由甲方承擔。

4.防護(防化)裝置及各種構件進場時,甲方應提供塔吊將防護裝置及構件吊卸到指定位置,門框及預埋件安裝前,甲方應派技術人員提供防空地下室的軸線、標高及標高基準點,安裝時,甲方應提供380v、220v兩種電源和支撐固定門框所需的鋼管或型鋼及鋼筋,同時調整好工序流程,優先綁紮或焊接防護門洞處的鋼筋,乙方派出足夠的工程技術人員緊跟土建施工進度,及時進行預埋施工,使防護裝置預埋件與土建施工同步進行,確保防護裝置預埋件安裝質量,若因現場不具備上述施工條件造成誤工,責任由甲方承擔。

5.防護裝置預埋件安裝完成後,須由委託方提前2天通知檢測機構檢測,檢測合格並經建設、設計、監理、人防監察等有關人員驗收通過後才能封模隱蔽,若未經檢測或驗收手續不全就封模、澆灌隱蔽,造成的返工或工程驗收不通過,一切後果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6.在隱蔽工程符合驗收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收到乙方隱蔽驗收申請後3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單位人員驗收。

7.甲方應按施工圖在防空地下室頂板預埋吊裝門扇所必須的吊鉤,若甲方未安裝或安裝不符合要求,安裝門扇所需的機械由甲方負責解決。

8.甲方應在主體封頂前 3 個月通知乙方製作門扇,並在封頂前30天負責拆除地下室及通道模板和支撐,清理地下室及通道雜物、垃圾、積水等障礙,保證乙方有足夠的施工作業和運輸通道,同時通知乙方提交防護(防化)裝置安裝施工方案和現場施工需要甲方配合的技術要求,甲方在 5 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乙方施工方案的稽核,協商安排施工計劃,準備工作全部就緒後,通知乙方進場按合同及施工圖安裝所承包的防護(防化)裝置。在安裝過程中甲方應安排監理、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跟蹤監督,安排吊裝機械配合乙方構件、裝置到位,若因甲方配合不到位,監管不力造成的安裝質量問題,甲方應負相關責任。

9.防護裝置安裝、除錯完成後,須由委託方提前2天通知檢測機構檢測,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後才能申請有關部門組織工程驗收。

10.在工程符合驗收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驗收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組織工程驗收,通過人防主管部門驗收備案後按合同約定辦理工程款結算。

11.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機械、人工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在乙方遵守約定的情況下,甲方須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

12.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履行《人民防空法》,嚴格按施工圖及有關規定建設人防工程,監督乙方將防護裝置保質保量的全部安裝到位,督促監理按規定對人防工程履行好監理職責,確保人防工程建設質量及防護功能,若因甲方重視不夠,監管不力造成人防工程質量問題,由上級人防主管部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觸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二)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是廣西區內的國家定點廠,具有相應的生產、安裝資質和施工能力,並向甲方出示相關資質證明。

2.乙方在簽訂合同前應充分熟悉施工圖,發現圖紙不能滿足規範和施工要求應及時提出。

3.乙方委派 為施工負責人,聯絡電話 ,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文明、協調配合和專案管理,參與裝置工程的初驗、驗收和簽證等工作,若施工負責人變動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4.合同簽訂後,乙方有義務跟蹤掌握土建工程進度,提醒甲方安裝防護裝置的時間節點,按合約時間申請工程進度款,告知產品生產進度,以避免誤時誤工和耽誤安裝預埋件的最佳時機。

5.在合同簽訂後5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門框及預埋件安裝施工方案,在門扇等防護裝置進場安裝前30天,乙方應向甲方提交門扇、濾毒、通風等防護(防化)裝置安裝施工方案,並提出需要甲方配合的具體技術要求。

6.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後應及時加工生產和按時進場安裝,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時交貨安裝,一切損失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7.乙方安裝的產品在出廠前必須是通過本廠質檢部門和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產品,並向甲方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乙方對產品生產和安裝質量負責,檢測機構對檢測報告負法律責任。

8.門框及預埋件安裝完成後和防護(防化)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後,乙方應主動配合檢測機構檢測。隱蔽工程符合驗收條件後,乙方須提前2天通知甲方組織驗收。所承包的防護裝置安裝工程符合驗收條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主動配合甲方的施工進度,遵守甲方工地管理規定,服從統一管理,積極做好協調配合工作,按照相關安全法規,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擔與乙方有關的.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等安全責任,若因違反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造成的責任事故和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10.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機械、人工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11.防護裝置安裝工程驗收通過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備案資料,包括:產品檢測合格報告、質量檢查記錄、變更記錄、裝置安裝除錯記錄、安裝質量檢測合格報告、人防主管部門驗收記錄等資料。提供售後服務保障資料。

12.建立該專案防護裝置安裝工程的售後服務保障體系和質保期內的維護保養制度。

第七條 驗收依據及標準

本防護裝置安裝工程以國家人防辦頒發的標準圖、驗收規範為驗收標準,以施工圖及有關規定為驗收依據,經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後,以屬地人防主管部門驗收備案合格為準。若產品有不合格,屬乙方製作質量責任,乙方負責返工至驗收合格為止;若安裝不合格,須查明質量責任原因,屬乙方安裝責任,由乙方負責返工至驗收合格為止,屬甲方配合施工責任,由甲方負責返工至合格為止。

第八條 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本防護裝置安裝工程質量保修期為一年,自屬地人防主管部門驗收備案之日算起,質保期內乙方負責無償提供一切正常使用情況下損壞的裝置和零(部)件,並進行正常的維護保養,保修到期時,乙方將工程裝置檔案及維護保養資料移交給甲方,由甲方移交給使用單位,由使用單位負責維護保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突發事件、自然災害)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2.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額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工期相應順延,逾期超過20天,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若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安裝,每逾期一天,按已交貨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工期不順延,逾期超過20天,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未經合同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另一方的權利和義務轉讓他人,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由轉讓方承擔。

第十一條 若合同一方更換名稱或由第三方接替,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及效力不變,變更方須提前書面通知合同別一方辦理變更或移交的相關手續,以便正常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否則,按違約處理,一切損失及後果由變更方負責。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雙方辦完相關手續後本合同終止,因故終止後的合同由乙方原原本本的如數交還自治區人防主管部門統一作廢處理:

1.由於乙方違約且不糾正,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權發出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2.由於甲方違約且不糾正,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乙方有權發出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據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合同終止,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和賠償損失。

4.合同雙方協商一致需要終止本合同的。

5.違反法律法規需要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三條 免責

因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遭遇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另一方,由合同雙方根據事件影響的程度協商免除或部分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

相關法律法規均適用於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合同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盡力協商;協商不成,可向簽訂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下,可向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屬專用制式合同,未經自治區人防主管部門批准不得擅自塗改、複製、影印,合同各方應妥善保管,若丟失或毀壞,造成後果自行負責。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但必須作為本合同附件才能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七份,正本貳分別交自治區和屬地人防主管部門備案,副本五份,甲方持叄份,乙方持貳份。

第十九條 附件

1. 防空地下室防護裝置工程量清單

2. 防空地下室防護裝置安裝合同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法人委託代理人: 或法人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帳號:

聯絡人:聯絡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標籤:採購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