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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補充協議範文


一、現場簽證、設計變更
為了實現工程規範化管理,減少施工過程中的爭端,維護工程現場簽證的嚴肅性,明確簽證經辦人員的職現,保證甲乙雙方權益,特簽定內蒙古華美國際汽配城一期工程Ⅱ標段(東區)簽證、設計變更補充協議規定如下:
簽證管理適用範圍
適用於內蒙古華美國際汽配城一期工程Ⅱ標段(東區)施工範圍內所有簽證,涉及工程造價增減的設計變更、增減工程等。
簽證、設計變更必須用內蒙標準格式模板
現場簽證辦理規定
簽證單籤認人員對所經辦的簽證單負完全責任,保證簽證單工作內容及工程量與圖紙準確無誤。
嚴禁弄虛作假,嚴禁出現不合理的簽證,所有簽證經辦人員必須檢查質量滿足要求且親自丈量數量後才能簽字。
現場簽證只允許籤認工作內容及工程量,嚴禁直接籤認工程造價。
簽證工程辦理的時效性。施工單位必須在簽證工程發生後15個日曆天內辦理完簽證確認手續,不允許超過15個日曆天后補籤。
簽證範圍
以下情況不允許簽證:未發生的工作內容;有發生但不屬於甲方責任的工作內容;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包乾費已含及合同約定不另計費用的工作內容等。
完善有關簽證手續制度。
簽證單內容填寫規範化。施工單位必須填寫:簽證事由、簽證內容、工程量及依據、簽證事件發生起止日期等。填寫要工整,宜使用碳素墨水,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等。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一份工程部留底,一份作為結算資料留底)。不得以影印件作為結算資料。
簽證實行備案制度。施工單位在簽證完成後由經辦部門定期每月報經濟稽核部備案。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工程簽證臺帳或檔案,編號清楚、裝訂整齊。使用標準簽證單,不得使用白紙簽證。送結算時裝訂成冊,如有圖例表示,應附圖紙且有監理公司(需設計單位簽字的還應有設計單位簽字)及工程部經辦人、工程部負責人簽字,不得隨手畫圖;工程量計算較複雜時應附工程量計算書。
雙籤制度。所有簽證單甲方應有三人或以上人員簽字且其中必須有一人為經辦部門經理,否則視為無效。所有簽證單籤認人員必須簽署日期(年/月/日)。未經甲方領導或經辦部門經理授權, 甲方其他人員簽字無效。甲方經辦人員必須在簽證單加註稽核意見,如工程量屬實、具體工程量等。不得使用含糊不清詞語,如大概、差不多、可能發生或估計數量等詞語。
批准許可權。對於工程變更造成簽證,引起的造價增加應嚴格控制,單項簽證工程造價在5千元以下的只需甲方經辦部門籤認,5千元至1萬元由甲方經辦部門、經濟稽核部共同協商處理,超過1萬元,報甲方領導。
簽證具體辦法及注意事項:
影響工程造價的簽證工程發生時,應通知甲方經濟稽核部和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現場見證工作。
如圖紙中能計算出數量的,不得再次簽證;能在竣工圖反映的在竣工圖中反映,不另簽證;竣工圖無法反映的以簽證形式表現。嚴禁出現簽證單和竣工圖出現重複內容的情況。
如果不能依據施工圖計算或過程中的隱蔽工程等需要現場測量、計算的簽證工程,應由施工單位通知監理,並組織甲方專業工程師與被授權造價工程師共同參加工程量現場簽證,形成書面記錄。
隱蔽工程簽證 隱蔽工程如影響工程造價,必須對隱蔽工程數量進行簽證,如挖孔樁的樁長及入巖深度、基坑土質、預埋件、防水層等。
變更工程簽證 簽證必須明確是否按變更工程聯絡單和圖紙要求全部完成及完成質量情況。
增加工程簽證 簽證必須明確是否包含在合同範圍內以及計算


依據。
借工、零星用工簽證 明確人工單價標準或參考標準。
包括在預算包乾費內的工作內容不得再次簽證,如施工雨水的排除、 因地形影響造成的場內料具二次運輸、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壓措施、完工清場後的垃圾外運、施工材料堆放場地的整理、水電安裝後的補洞工料費、工程成品保護費、施工中的臨時停水停電、基礎埋深2米以內挖土方的塌方、日間照明施工增加費(不含地下室和特殊工程)等。
施工完成後因甲方原因修改設計導致的返工只籤返工前完成的工 作,返工後完成的工作在竣工圖中反映。

增加工程簽證流程:工程部下發蓋有甲方公章的指令 施工單位施工(追蹤整個籤 證流程) 完工後填寫簽證單 15天內完成簽證手續 每月報備經濟稽核部 結算送簽證資料 對比簽證有無出入 簽證結算 分析簽證出現原因 提出改進措施 簽證工程結算規定
簽證工程的資料應完整、清楚、準確,結算人員應對資料進行復核工 作,發現問題,可以要求相關人員給予書面解釋。對於影響工程造價的簽證工程,如果未經甲方有關人員參加見證,結算人員有權提出質疑並按合同相關條款處理,簽證相關人員應給予合理解釋。如無法測量確定,則不作造價計量。
簽證工程與主體工程應分開編制結算,單獨確定簽證工程造價,供簽證工程分析、整理使用。
簽證工程結算完成後應分析簽證工程引起造價增加的原因,提交分析報告以便以後簽證管理之用。
簽證工程經經濟稽核部稽核且經甲方公司確認後按合同相關條款規定按比例支付工程進度款。
變更工程(包括設計變更),簽證資料應附有設計變更、圖紙、簽證單、預算書等。
結算人員在進行結算時,應嚴謹、仔細,進行現場複核。在施工時,

深入現場,瞭解第一手資料,為結算做好基礎工作,必要時拍照作為影像資料。

二、 發包人已做好的施工現場圍閉處理,該標段應承擔的費用為50000元(伍萬元整),在結算後的結算款中予以扣除。
三、 工期延誤:
1、 本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約定工程承包內容全部完工,並通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送交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竣工日期每拖延一天,從超過第二天起,一天按壹萬元(10000元)標準處罰承包人。造成發包人損失超過罰金時,由承包人補足。
2、 關鍵節點工期必須按時完成,每拖延一天,從超過第2天起,一天按伍仟元(5000元)標準處罰承包人。造成發包人損失超過罰金時,由承包人補足。 逾期超過15天的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必須即時退場,由發包人另請施工單位繼續組織施工,現場施工設施須留給繼續施工的人員使用,直至竣工。剩餘履約保證金不退還。
3、 在履約過程中,根據發包人要求的變更設計所影響的工期或發包人責任、不可抗力(六級以上的地震;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因素所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在規定時限(情況發生後5天)內申請工期順延,發包人應予以確認並作工期調整,並以此確定竣工日期。
四、工期提前:
若竣工日期提前,則實際竣工之日比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期每提前一天按叄仟元(3000元)標準獎勵承包人。
五、 承包人在沒有發包人許可下不得擅自停工,若擅自停工,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承包人須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100萬元並賠償發包人自承包人停工之日始至新施工單位施工之日止期間因停工造成的損失,按每天5萬元計。
六、承包範圍:按照詢標檔案、詢標補充檔案、詢標圖紙、工程量清單及有關資料和說明,承包內蒙古華美國際汽配城一期工程Ⅱ標段(東區),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 按呼和浩特市建校設計院設計圖紙施工,所提供圖紙有:詳見附件4。
2、工程範圍:按設計施工圖和有關資料及說明,為E、F、G、H棟及其配套的施工全過程,二期預留介面,介面管道需安裝閥門,並預留介面空間。
2.1 部分土建及裝修:主體結構、室內外建築裝修(含天棚牆面乳膠漆);室外各棟間道路及環四棟東南西北道路澆築(其中東路按圖施工與南北路接,南路寬12米與中間主幹道相接,北路寬15米與中間主幹道相接,西路為中間主幹道)、化糞池砌築;不含鋼結構及遮陽棚施工。
2.2強電:各棟從總配電箱到末端面板燈具施工及除錯;各棟室外照明施工及除錯,其中各棟西面四盞400W金滷燈施工敷線,並與D棟燈處預留線接通;室外電纜從低壓配電室到A、B、C、D、E、F、G、H棟總配電箱施工及除錯。
2.3弱電:從各棟弱電機櫃(不含弱電機櫃)到末端面板施工及除錯;室外預埋從網路接入點到E、F、G、H棟弱電機櫃的穿線管道,留手孔,併為通訊公司施工提供方便。
2.4給水:室內按圖紙施工到位;室外從市政管道介面處到A、B、C、D、E、F、G、H棟1.5米處管道對接;主管道南端隨地溝到與二期最北端商鋪地基平齊;室外綠化用水施工。
2.5排水:室內外按圖紙施工到位,接入主管道(不含主管道D400管)。
2.6消防:室內配合消防單位做好孔洞預留;室外從市政管道介面處到A、B、C、D、E、F、G、H棟1.5米處管道對接;主管道南端隨地溝到與二期最北端商鋪地基平齊。
2.7暖通:室內按圖紙施工到位;室外從鍋爐房介面處到A、B、C、D、E、F、G、H棟1.5米處管道對接;主管道北端隨地溝到一期最北棟商鋪北端地基北豎向15米處。
2.8地溝:地溝北端設在一期最北棟商鋪北端地基北豎向15米處;南端與二期最北端商鋪地基平齊;到A、B、C、D、E、F、G、H棟室外1.5米處。
2.9部分已完工程節點
2.9.1土建部分
E棟:
1 、基礎混凝土;
2 、地溝(支溝加高處沒有施工,包括支溝蓋板、溝內做法);
3、12軸—20軸一層主體結構;
4、基槽回填;
5、地樑混凝土。
F棟:
1、基礎混凝土;
2、地溝(支溝加高處沒有施工,包括支溝蓋板、溝內做法);
3、一層主體結構;
4、基槽回填;
5、地樑混凝土;
G棟:
1、基礎混凝土;
2、地溝(部分支溝加高沒有施工完善,包括支溝蓋板、溝內做法);
3、主體結構(包括地樑);
4、基槽回填
H棟:
基礎混凝土;
1、地溝(部分支溝加高沒有施工完善,包括支溝蓋板、溝內做法);
2、主體結構(包括地樑);
3、屋頂廣告裝飾柱;
4、女兒牆澆築混凝土(需現場實量);
5、基槽回填;
2.9.2安裝部分
E棟:
電氣部分:首層12-20/A-E軸照明水平JDG管及接線盒已敷設完成;一層主電源、弱電主線路穿樑預留鋼套管已完成;部分距離比較長的強電主電源鋼管已敷設。
F棟:
電氣部分:首層照明水平JDG管及接線盒已敷設完成;一層主電源、弱電主線路穿樑預留鋼套管已完成;部分距離比較長的強電主電源鋼管已敷設。G棟:
電氣部分:首層及二層照明水平JDG管及接線盒已敷設完成;二層插座水平JDG管已敷設完成;一層主電源、弱電主線路穿樑預留鋼套管已完成;部分距離比較長的強電主電源鋼管已敷設。
H棟:
電氣部分:首層及二層照明水平JDG管及接線盒已敷設完成;二層插座水平JDG管已敷設完成;一層主電源、弱電主線路穿樑預留鋼套管已完成;部分距離比較長的強電主電源鋼管已敷設。
(注:實際工程進度請到現場進行實地勘察,並做好勘察記錄。)

七、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機械、包工程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全部風險、包措施費、包竣工資料整理、包檢測、包稅金、包實物竣工驗收。

八、履約保證金
為確保工程能按期優質地竣工,促使承包人按其所作出的各項施工措施承諾履行義務,保證各項施工措施的投入能保障工程具備相應的條件進行施工,特設定履約保證金, 承包人在開工前提供壹佰萬元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退還:在所有工程主體結構封頂、二次結構完成後,退還履約保證金30%;初步裝修及外網完成後,退還履約保證金30%,剩餘40%待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後扣除罰款部分(若有)予以退還;履約保證金返還時不計利息。
九、主要材料裝置品牌清單:見附件1。

若內蒙古華美國際汽配城一期工程Ⅱ標段(東區)合同中與本協議有衝突的地方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一式八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副本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內蒙古華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內蒙古蒙建建築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人: 簽約人: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建築工程補充協議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