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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義勇為,好人事蹟感悟三篇

  見義勇為,好人事蹟感悟三篇

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自古就有“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俠義情懷,就有“捨己為人,扶危濟國”的無私精神。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以下是本站為大家整理的見義勇為,好人事蹟感悟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閱讀。

見義勇為,好人事蹟感悟三篇

見義勇為,好人事蹟感悟一

見義勇為並沒有錯,可是不能因為這個而喪了自己的命。父母養育了我們這麼多年,我們還沒來得及報答,就因為自己所謂的正義感而命喪黃泉?因為自己的一時衝動而與父母陰陽兩隔?而犧牲的換來的是什麼?榮譽?還是父母無盡的傷痛與淚水?還是用自己的命換來的另一條或幾條命?我在深思。

20年6月30日,在遭受了近二十年來罕見旱災的黃板鄉,突然間大雨滂沱,當擺村的大田水庫處處是洪水。雨停後,該村8歲的兒童龍洋同學出於好奇,跑去水庫邊玩紙船,一不小心掉進了水庫中,他邊掙扎邊拼命呼喊“救命”。聽見呼救聲,正在山坡上溫習功課的小麻禹箭一般地向水庫邊跑去,顧不上脫掉衣褲,縱身向龍洋落水的地向撲下去,迅速找到了落水的龍洋,他用一隻手將龍洋頭部托出水面,另一隻手奮力向水庫邊游去。幾經周折,麻禹終於用肩把龍洋安全地頂到了水庫坎上,龍洋落水得救了。由於水庫邊全是黃泥,麻禹多次奮力向上爬都被滑了下去,此刻的他已筋疲力盡,加之人單力薄,最終慢慢沉入了水底。當週圍幹農活的老百姓聞訊趕到現場施救時,麻禹因沉入水底時間較長,獻出了他年輕寶貴的生命。

對於這個事例,大多數人會覺得麻禹是見義勇為,應值得表揚,是我們學習的榜樣。可在我看來,麻禹的行為是愚蠢的。

每個人在自己的童年裡,都有許許多多的朋友。在我夢幻般的童年裡,可以和我成為知己的就只有魯業勤了。她長了一張稚氣的爪子臉,平坦的前額,紅潤的雙頰,黑黑的眉毛,兩隻細長有神的眼睛含著笑意,眼睛的下面事挺直的鼻樑和小巧的嘴,嘴邊總掛這一絲甜蜜的微笑,讓人見了,會感到她是那樣的可親可愛。

我倆無話不談,可她那種見義勇為的性格依然沒有變。

一天,我被一個男同學欺負了,眼淚都顧不得擦,就跑到魯魯面前,請她去幫忙。她看見我哭了,連忙拉著我去找那個男同學評理,但那個男生不但不聽,還動手打人,魯魯連忙還了一腳。就這樣,激烈的口戰漸漸變為攻戰。我開始覺得挺好奇的,就沒有去阻止。過了一會兒,我慢慢地有點為魯魯擔心了。我的擔心果然變成了現實,她正準備去踢那個人的時候,頭不小心撞在了牆上,嚇得我動也沒動一下。這件事像風一樣傳到了老師的耳朵裡,班主任老師連忙走過來攔住她們,問:“是誰引起的?”聽到這話,我的心“怦怦怦”直跳,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怎麼也不敢說出口。正在這時,一個熟悉的聲音一下子傳進我的耳朵裡,“是我”,我不敢相信,她居然舉起了手。頓時,我的臉刷的一下子紅了起來,一種犯罪感油然而生。我不知道她為什麼會這麼勇敢,這麼堅強,是因為“朋友”二字嗎?看著這高大的身影隨著老師走向辦公室,我再也按捺不住背叛朋友的痛哭,一個箭步衝了過去,向老師說明了事情的前因後果。這勇敢的舉動是我也想不到的,我只知道這勇氣是魯魯給我的。

自從這件是過去之後,我就稱魯魯為“見義勇為的小飛俠”,並以她為目標,繼續努力奮鬥著。

見義勇為,好人事蹟感悟二

最近網上引發熱議,一位八十多歲的老爺爺救了一位同齡的婆婆,婆婆本想登門道謝,哪知道這位老爺爺卻要求老奶奶去告訴媒體以宣傳自己見義勇為的行為。見義勇為本是人人推崇的行為,但是這位老爺爺卻要求救的人宣傳自己。

“見義勇為”到底是為了什麼呢?是為了宣傳自己的行為,讓別人都吹捧自己嗎?是為了讓人記得自己,還是……

雷鋒是每個人學習的楷模,他默默無私的幫助人,從來不說一句怨言,幫人從來不留姓名,哪怕再小的一件事情,他都不會和人吹捧自己。“學習雷鋒,好榜樣,忠於革命,忠於黨。”這首歌唱的一點兒也沒錯,雷鋒叔叔是我們的好朋友,更是我們學習的榜樣。如果雷鋒叔叔當初為了芝麻粒的小事,就吹捧自己,他現在不會被人所銘記,更不會有“雷鋒”這首歌。

世上事有善有惡,有美有醜。要問我最欽佩什麼?我最欽佩見義勇為。何為見義勇為?顧名思義:“見”就是看見;“義”就是正義;“勇”就是奮勇;“為”就是行動、作為。見義勇為便是看到正義的事情奮勇的去做。這位老爺爺已經一把年紀了,卻還想因為見義勇為而揚名。按理說,他已經把什麼都看開了,什麼都不在乎了,因為這些已經不重要了,自己已年過花甲,不會再在乎名和利了。名,利,如同過眼雲煙,轉瞬即逝,飄渺不定。

佛曰“一花一世界,一葉一菩提。”見義勇為,不為揚名,不為名和利,只為自己能夠安心,只為別人能夠過的更好;見義勇為,不為宣傳,不為讓別人記得自己,只為自己能夠無愧於心。見義勇為,無愧於心,使自己不感不安。

見義勇為,是我們中華傳統的美德,是我們每個人所推崇的,不要因為一點芝麻粒大小的事情就到處宣傳自己的行為。佛曰“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老爺爺應該為自己救人的行為而感到驕傲,而不是到處宣揚自己。佛曰;“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見義勇為,好人事蹟感悟三

世上事有善有惡,有美有醜。要問我最欽佩什麼?我最欽佩見義勇為。何為見義勇為?顧名思義:“見”就是看見;“義”就是正義;“勇”就是奮勇;“為”就是行動、作為。見義勇為便是看到正義的事情奮勇的去做。

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自古就有“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俠義情懷,就有“捨己為人,扶危濟國”的無私精神。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義勇二字,撐起了中華美德的一片天。

見義勇為的英雄事蹟總是不絕於耳,只要一有這種事情發生,各大報張和網站就會大力宣傳,這種想體現社會存在正義的一面的方法是對的,但總能從這些報導中看到一些誤區。像國中生勇救同伴溺水而亡這種報導,我個人認為就不應該推崇。這些孩子在救人的那一剎那,他們肯定沒經過太多的思考,他們只是覺得不能眼睜睜的看著一起的玩伴被水吞噬,他們肯定沒有考慮到萬一他們出事,他們的父母將會怎麼樣悲痛欲絕,他們的這種行為會被別人怎樣評說等等。

我欽佩見義勇為。但對於罪惡,我們作為普通的公民,應該在力所能及和保護自身的基礎上配合警方打擊罪惡,但是,我們沒有執法的權力,因為法律沒有賦予我們執法的權力,所以,我們也沒有相應的義務。

見義勇為不是不對,但前提應該是保護自身的安全。消防隊員在救人的同時都知道怎樣來保護自己,因為他們如果連自己都保護不了的話又如何去救別人?像今天又看到一個23歲的“英勇”小夥跳水“勇”救同伴而身亡的新聞,這種一命換一命的救助有什麼意義!

我們從小就聽過一個故事:司馬光砸缸。司馬光救小夥伴的方式是將缸砸爛,水流光後小夥伴得救了。還有前不久,西湖救人學子——馮玖江,在面對有人跳湖輕生的緊急情況,他臨危不亂、機智沉著,特別是他在施救之前先撥打110和120電話的行為,非常理智。

所以,救人應該講究方法和智慧,一味逞勇就是使蠻勁了。在突發情況面前,我們要理性施救、見義勇為、見義智為。

如果社會的罪惡是靠手無寸鐵的公民去見義勇為來維護的話,法律和執法機關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見義勇為應該是一種風氣,是一種美好的道德要求,提倡無可非議。但前提依然是,保證自身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