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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 討 論 稿 )

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為了確保上班時間,嚴格學校出勤制度,根據縣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我校簽到、簽退考勤制度如下:

第一條: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實行逐日簽到、簽退考勤制度。

第二條:簽到時間規定為每日上、下午課前15分鐘開始;課前5分鐘由負責簽到人員彙總簽到情況,在備註欄內註明缺籤、誤籤、請假和曠工人員情況。

第三條:簽退時間為每日上午三節課後,沒課教師可以簽退;下午放學鈴聲結束之後全體教師方可簽退。

第四條:無故缺籤或誤籤兩次按曠工半天處理;月累計缺籤或誤籤10次以上者按曠工5天計算。

第五條:教師簽到、簽退必須由教師本人親筆簽寫,任何人不得代簽,否則按缺籤處理。

第六條:學校教師上課、辦公情況實行隨機檢查。每月不少於15次。凡上班期間缺課或擅自離崗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七條:教師簽到、簽退實行考勤獎勵制。負責人每月核實彙總公示。年終根據資金運行情況給予適當考勤獎勵,並同30%職效工資掛鈎。

第八條:簽到簽退制度須嚴格執行,希望大家自覺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