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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收費工作責任狀

責任書2.79W

為切實規範收費行為,防止亂收費,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現就我校2013年上學期收費工作責任作如下明確,希望全體教職工遵照執行:

學校收費工作責任狀

1、要嚴格執行東價字{2013}2號文件精神(該文件衡東教育信息網上可以查閲),嚴守教育收費政策,嚴禁任何形式的教育亂收費。

2、要切實做好教育收費公示,做到及時、醒目、合法、清晰、長期。收費要及時開具財政專用票據,做到一人一事一票。

3、要嚴格按“一科一輔”的要求,在市定書目範圍內組織學生自願徵訂教輔資料。嚴禁教職工接洽其他單位和個人向學生另行徵訂教輔資料。

4、除學生平安險外,其他保險由學生家長自願向保險機構購買,嚴禁教職工代收代辦。

5、嚴禁面向學生收取教育基金捐款和紅十字會費。嚴禁為社會團體、羣眾組織和企業代收或協助收取飲水、熱水、飲奶和課間餐等經營服務費用;嚴禁將講義資料、練習試卷、計算機上網、校服、校園安全保衞等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

6、不準強制學生在校搭餐,禁止統一標準一次性收取伙食費。

7、不準亂辦班、亂辦學,不準以舉辦實驗班、特長班、興趣班等名義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嚴禁收取補課費或早晚自習費;嚴禁以任何形式向學生或家長收取擇校費。

8、嚴禁收取捐資款。

凡是有亂收費行為的,除責令其全額清退外,對年度評先評優晉級實行一票否決,並視其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組織處理,為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當事人承擔。

其他未盡事項以衡東縣教育局東教字{2013}07號文件和其他文件精神為準。

承諾人;(簽字)----------------

2月25日


標籤:責任狀 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