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管中心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學生在託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託管站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凡要託管學生不認同本責任書可拒絕入托: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托而轉移給託管站。託管站與學生只是託管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託期間託管站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託管站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託管站有過錯的,按託管站過錯的大小確定託管站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與託管站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託管站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託管的設施有關,但託管站的設施並無缺陷;(2)託管站或託管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到了託管時間後家長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學生)應立即離開託管站回家,非託管站或託管老師的原因學生在託管站滯留、途中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託管站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託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託管老師本人負責或由託管老師和託管站共同負責,託管站還可根據情節對託管老師進行紀律處分,但託管老師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託管站不負責任。
7、託管站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託管站應承擔一定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託管站不承擔責任。日常託管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託管站,託管站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託管站不承擔責任。
8、託管中心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學生違反交通規則。違反規定出現事故,託管站不負責任。
9、託管站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託管站、託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託管站或託管老師承擔部分責任。
10、託管中心老師應準時接送學生,學生放學應在指定位置等候託管中心老師,不應隨意離開。學生家長或親屬朋友如有另外安排需臨時直接從學校接走學生,應提前通知託管中心。
11、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2、學生在託管站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託管站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3、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託管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書面説明情況)
15、其它未盡事宜,經學生家長與託管中心雙方友好協商可在以下增補:
家長確認簽字: 啟翔學生託管中心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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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駕車車主安全責任書
【篇一】為保證車輛的安全使用,確保正常的安全營運和人身安全,車輛駕駛人員(含兼職駕駛員和自行駕車的專車使用人)與公司簽訂本安全責任書,並承諾按本責任書的內容貫徹執行,臨時和兼職駕駛人員同樣適用本責任書。一、遵紀守法駕駛人員應遵守交通法規,遵守安全操作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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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家校聯保安全責任書
甲方:堯舜國小年級班乙方:學生監護人(家長)為了使各位學生家長切實承擔起確保子女責任,杜絕子女違法犯罪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本責任書:一、甲方責職:1、負責提出年度學生安全工作的計劃,明確安全工作的重點。由班主任代表學校利用班會、晨會、廣播等積極開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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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三、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責任書是經常使用的一種文體,小編在這裏推薦了一篇《辦公室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希望可以幫到你,該文能做到十分言簡意賅,大家可以借鑑一下。為了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明確有關責任部門的安全工作職責,進一步落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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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促進學校和諧發展,特制定本責任書:一、教師自身安全責任1、自覺主動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