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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店規章制度3篇 "門店制度:保障服務質量,維護企業形象"

門店規章制度是門店內部行為準則,是保證門店經營秩序和員工行為規範的基礎。規章制度的合理編制和執行,能夠提高門店服務質量,確保門店經營利潤,同時也是員工職業素養提升的必要手段。

門店規章制度3篇

第1篇

1.所有員工應樹立全員服務觀念,不斷增強服務意識,全面提高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為客户和同事提供高質量、高效率的服務。

2.員工應忠實於公司,珍視公司提供的成長環境和發展機會,盡職盡責,勤勉努力,愛崗敬業,恪守職業道德,對承擔的工作負責到底,不敷衍,不推諉。

3.員工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謹操守,在經營中不得損公肥私,侵佔公司財產。

4.員工應厲行節約,愛護門店財物,不化公為私,不做任何有損門店信譽的行為。 5.員工不得從事或經營與門店業務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務或兼任門店以外的職務。

6.公司歡迎員工以個人署名方式實事求是的提出建議和意見。要求不捕風捉影,不道聽途説。公司不接受任何以聯名信等方式進行的投訴和舉報。

7.員工應自覺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不得無故拒絕、拖延、敷衍或擅自終止領導安排的工作,如有不同意見應於事後解釋説明或向更高一級領導反映。 8.注意不慎品德修養,待人待物要態度謙和,切戒不良嗜好。

1.員工應着裝整潔,男士不得留鬍鬚,留長指甲,染髮,不得留怪異髮型;女士頭髮梳理整齊,髮型端莊,不能遮面,不得披頭散髮;男女均不得穿拖鞋上班;

2.顧客進門,接待人員必須説:“您好,歡迎光臨”。顧客購完物出門,必須説“慢走,謝謝光臨”

2、正式員工在轉正後的下個季度可享受門店20%季度利潤分成。

3、工作累計滿12個月,且表現優秀至少累計3個月被評比為門店優秀員工者可向公司人事部提交調薪申請,經審核通過後方可。調薪幅度為當前工資10%-20%。

1、員工工作累計超過12個月,擁有6天帶薪休假,申請時間必須提前一週,休息時間:3月—11月。

2、員工可以在下班後購買本公司商品,部分商品可按照內部員工價格購買。

3、直營店每月評比優秀員工1-2名,優秀員工獎金200元。

4、員工介紹新員工入職,並通過公司考核轉正,獎勵100元/名,介紹優秀員工/儲備幹部獎勵200元/名。

5、直營店當月超額完成業績指標,店長獎勵500元且超額的20%作為門店獎金,用於門店聚餐、獎勵等用途。

6、全勤獎:根據門店考勤記錄,當月未請假、未遲到早退、未填寫忘打卡申請單、外出有詳細外出記錄的為全勤,獎勵100元。

1、直營店開業時間為早上6:00(7:00)至晚上23:00(24:00),營業時間不得無故擅自更改,如需調整,需報公司批准執行。

2、直營店員工實行輪班工作制,早班:6:00(7:00)─17:00晚班:13:00─23:00(24:00)。所有直營店由店長編排每月《門店排班表》,各員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

3、直營店人員每週休息一天,不得在節假日和週六、日休息。

4、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遲到(早退)1-15分鐘的',每次罰款10元;遲到(早退)15-60分鐘的,每次罰款20元;遲到(早退)60分鐘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

5、未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和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內扣除1.5倍日工資;一個月內曠工超過3次者,視為自動離職,公司有權不於計發當月薪資。

6、員工因公需外出不能打卡的,應上級領導批准並《因公外出單》,否則做缺勤處理。

1)員工請事假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經所在門店店長批准後方可休假。

2)事假一般不得連續超過3天,月累計事假不得超過3天。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1)請病假的員工,應出示區級公立醫院或以上“休假證明”。病假扣除當日基本工資的50%;病假當月累計3天及以上的,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2)因公受傷的員工,憑醫院開具的證明給予適當的病假,重大傷害者視情況另行決定。

3、喪假: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員工1-3天喪假,喪假扣除50%當日基本工資資。

4、婚假、產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婚假期間員工只享受80%當月基本工資,公司會根據員工工作表現額外補助,但總額不得高於改員工基本工資。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終止勞動合同,並且不支付經濟補償:

2)嚴重違反本手冊規定及公司規章制度或其它勞動紀律,被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3.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未滿一個月的離職員工,

4.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必須辦理離職手續。未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視為違約,除未到職時間視為曠工外,給公司造成其他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賠償責任的權利。離職手續包括:

3)離職者交接工作完畢後,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到財務部結算當月的薪資。

4)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或協議,按其它合同或協議的約定辦理。

2、本手冊由總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並解釋。員工如有不明確的事項,可向本公司人力資源部諮詢;

3、人力資源部門有權在必要時對手冊的內容進行刪除、修改或添加,並在公司內部公佈。更新及修改將不再另行通知,生效日期公佈日期為準。

門店規章制度3篇

第2篇

一、所有人員服裝整齊清潔,儀態、微笑自然大方得體,做事彬彬有禮。

二、髮式要求:男員工必須短髮,頭髮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整潔,無頭屑。女員工短髮應經常清洗,梳理整齊,留海不蓋眉。長髮必須紮起。男女員工均不許誇張染髮。

三、工作服要求:清潔、合身熨燙,整潔無破損,工號牌須佩帶於上衣的左胸處。衣袖褲管不準捲起,不得穿高領內衣。男員工襯衣鈕釦必須齊全並扣好。佩帶項鍊或其他飾物不能露出制服外。

四、身體要求:常洗澡,無體味,保持牙齒清潔,口氣清新。男員工不得留鬍鬚,女員工必須化淡粧,口色以紅色為主,不許留手指甲,經常洗手,除佩戴結婚戒指、手錶外不許佩戴其他飾物。

1、公司按員工之工種發給其工作服,員工應在工作期間穿着,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2、員工應按規定更換服裝,保持制服整潔,如遇制服脱線應及時縫補,人為損壞須按價賠償。

第三條、考勤記錄:員工必須按規定要求,進行上下班打卡確認簽到,進行考勤記錄,不得弄虛作假,託人或代人進行屬違反店規,將受嚴重處分。

第四條、私人財物:員工有責保管好自己財物,貴重物品不宜帶進店內,若有遺失,公司恕不負責賠償。

第五條、拾遺:員工在店範圍內拾到任何財物,必須立即送交店方處理,統一保管及登記。

2、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接打私人電話或玩手機,手機要開無聲。

第七條、所有員工的茶水杯要統一擺放在指定的地方,喝好水後請整齊擺放在規定的位置。

處罰是一種手段,不是目的,各級管理人員應以幫助下屬員工為出發點,給予員工改正錯誤的機會,主要以通過教育、提醒、批評的方式為主,處罰形式為輔的管理原則,使公司與員工獲得共同提升。

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員工手冊》及公司規章制度,嚴格履行職責,積極做工作,反之員工如有犯規行為,將視情輕重以紀律處分。

10、當班時吃零食、看書、追逐嬉戲,交談與工作無關的事;

11、工作間隙時間內喝酒,在禁止吸煙處(營業場所)吸煙;

15、上班期間聊天、嬉戲、閲讀無關職務工作之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之工作者;

18、一個月內兩次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19、一個月內兩次下班時未關閉電腦、空調、電燈等用電設施者;

10、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物料、食料者;

13、對上級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正當理由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26、在緊急情況下不服從主管指派、不採取有效措施而造成不良後果。

27、因疏忽大意或操作不當導致自身或其他同事受傷者;

第3篇

1、進店規則:員工上班前須更換好工裝,佩戴好胸牌,存放好個人物品,履行完考勤手續後準時進入賣場。

2、上班時間必須統一服裝、佩戴胸牌、穿黑色皮鞋、並保持着裝整潔。

3、上崗前須化好淡粧,將頭髮梳理整齊,精神飽滿。

4、不得佩戴過多或是較誇張的飾物,包括耳環、戒指、手鐲、手鍊、項鍊、染怪異頭髮等。

5、上崗前及在崗時不得食用有刺激性氣味的食物或飲料,以保證口氣清新。

6、對顧客要謙虛有禮,穩重大方,態度和藹,不卑不亢,“請”字當頭,“謝”不離口,始終給顧客和同事以輕鬆、愉快的感覺。

7、與顧客同行時不要搶行,出入口注意禮讓。顧客談話時不要旁聽,不得從中間穿行,腳步輕快,若無意碰撞了顧客要表示歉意。

8、營業場所禁止打鬧、喧譁、吹口哨、打響指、哼唱、搭肩、拉手、吃東西和吸煙。

9、不可在顧客面前修指甲、剔牙、掏鼻、抓癢、打哈欠、伸懶腰,打噴嚏等。在迫不得已打噴嚏時,應將手掩口鼻,面向一旁。

10、對着奇裝異服和身體有缺陷的顧客不得指點、談論、模仿和譏笑。

11、尊重顧客開玩笑,避免傷情失禮或發生意外。任何情況下不得怠慢或辱罵顧客。

12、服務中應主動和顧客打招呼,顧客向我們打招呼、告別或致謝,我們也應有相應表示。

13、與顧客談話時須保持一米距離,用語客氣。顧客提出的要求如不能答覆時,要及時請示,妥善處理。

15、做到有錯必改,不提供假情報,不搬弄是非,不傷害他人。

16、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濟私,謀取私利,不得同顧客拉關係,辦私事,甚至謀取私利。

17、服務枱電話鈴響兩聲後,必須接聽。接電話須禮貌用語,如“您好!________專賣店/專櫃”。工作時間未經允許不得打接私人電話。

18、營業員到崗後,不得攜帶通訊工具。如業務所需則設定為振動,並遠離營業場所接聽。(店內只有一個店員時例外)

19、員工必須愛護場內的設施和工作器具,注意節約用水、電、紙等易耗品。

20、員工上、下班必須考勤或點名,店長或領班須親筆簽到並如實填寫簽到時間,上、下班時間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規定。

21、凡上下班遲到、早退按《員工手冊》上同等制度處理。(如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簽到的除外)

22、店員上班時間若因特殊情況需要離開工作崗位的,必須請假批准後才可離店。

23、店員休假必須填寫假條,經店長簽字批准後,方可離崗休假,不準電話請假或先斬後奏。

1、接待顧客時必須使用禮貌用語,收銀員應唱收唱付。

2、對顧客提出的有關商品的疑問要給予耐心、詳盡的解釋,不得敷衍搪塞。

3、當顧客離開時須歡送顧客(如:謝謝光臨、歡迎下次光臨、請慢走等)。

4、對於刁蠻或是不講理的顧客要採取忍讓的態度,切不可與顧客發生爭吵、辱罵的行為。

5、上班時間按規定姿勢站立,不得依靠或坐在貨櫃上(兩眼平視前方,兩手交叉貼於小腹)。(收銀員在顧客前來付款時須主動打招呼)。

6、顧客進店選購商品時店員不得冷眼旁觀或不予理睬。

7、對於顧客提出的要求在不違背公司利益的基礎上要儘量滿足,不能滿足的須解釋原因,儘可能站在顧客一邊。

8、對於挑剔的顧客要有耐心,不急不燥的為其服務,直到滿意為止。

9、在舉行促銷活動時須主動提醒顧客活動內容,並作詳盡解釋。

10、對商品的面料、款式、工藝、色彩、流行趨勢等必須全面掌握,以便為顧客進行推介。

(1)將目標傳達給下屬,要掌握每日、每週、每月、累計等的目標達成情況,帶領員工完成公司下達的指定銷售目標,依業績狀況達成對策,領導員工提供優質的顧客服務,並竭力為公司爭取最佳營業額。

(2)監管店鋪行政及業務工作:主持早、晚會,並做好記錄。

(3)對銷售情況進行分析,每日檢查貨源情況,暢銷產品及時補充,滯銷產品作出合理化銷售建議或退倉,確保日常的銷售。進(退)店的貨品,安排店員認真清點,若發現差異,立即向公司彙報。

(4)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教育指導:與門店工作規範相關的一切規章制度。傳達公司下達的各項目標及促成工作,培訓及管理所有員工。

(2)編排班表,按實際情況作適當修正,並確保下屬準時上班。

(3)人事調動,紀律處分等,負責執行儀容儀表標準及制服標準。

(4)培訓員工產品知識,銷售技巧及其他有關之工作知識。

(5)瞭解公司政策及運作程序,向員工加以解釋,並推動執行。

(7)召開店內工作會議:與員工商討店鋪運作及業務事宜,發揮員工主人翁的精神,及時溝通,達成共識。

(8)指導下屬員工以專業熱誠的態度銷售貨品,提供優質的顧客服務。

(9)有效處理顧客投訴及合理要求,建立顧客與專賣店/專櫃的良好關係。

(10)建立顧客聯繫檔案和會員檔案,以便更好的服務客户。

(11)根據店鋪實際庫存與銷售情況加大補貨量,確保店內存貨適宜或充足。

(12)根據要求,正確陳列貨品(包括pop、貨架、櫥窗陳列等等)。

(13)根據市場轉變或促銷活動靈活的趨勢改變店內存貨的陳列方式。

(14)監管收貨、退貨、調貨工作,並確保無誤、監督陳列貨品的整齊、乾淨、平整。

(15)留意市場趨勢,分析顧客反映,向公司及時反映和提出積極意見。

(16)監察全店銷售工作,負責開鋪、關鋪,監管收銀程序,維持貨倉整齊清潔。

(17)保持全場燈光、音樂、儀器等的正常運作,確保店內外裝修,貨架完好無缺。

(18)監管一切店內裝修,維修事項,負責店內貨品,財物、現金安全及防火工作。

(19)負責陳列工作,維護現場貨品按公司陳列要求陳列。

(20)確保每週營業報告和分析營業狀況準時、準確遞交、帶動全體員工有效提升銷售業績。

(21)編排每週/每月工作計劃及確保各類文件的妥善歸案處理。

(22)主持店鋪各類會議,作為員工和公司的溝通橋樑。

(23)定期安排店員瞭解其他品牌的動向,及時向公司反映,加強諮詢流通,監控推廣活動的安排(包括人手安排及贈品按推廣要求正常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