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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制度6篇 "校園安全關乎未來——排查隱患制度實施"

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旨在營造安全穩定的校園環境,保護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通過制定明確的安全管理規定,落實責任制和安全守則等措施,全面排查校內安全隱患,及時進行預防和應對,確保學校安全。

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制度6篇

第1篇

1.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校長擔任組長,定期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檢查。

2、各班級、處室要設有安全員。班主任為本班級的第一責任人,處室主管領導為本處室第一責任人。各班級、處室對安全檢查要自成體系,責任要落到具體人頭上,對重要部位和貴重物品檢查要定時、定人、定位檢查。

3、安全檢查必須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並明確檢查內容、重點和方法,促進各項防範措施的落實。電器、電源、用水、庫房、電腦機房、實驗操作室、食品衞生、舊建築物、學生宿舍、學生食堂等均為檢查的重點部位。

4、安全檢查要經常性進行。班主任每日對所在班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各處室主任每週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檢查,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對全校安全工作進行拉網式檢查,檢查時發現隱患,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並限期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事後落實整改饋情況。

5、嚴肅安全檢查報告、整改追源制度。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領導,並要求有關部門及時整改。對重問題不報告的或對已報告問題不處理而造成損失的相關部門相關人員,將追究相關責任;造成嚴重損失的,將對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

6、嚴肅安全檢查登記制度。檢查中不能走馬觀花,流於形式或出現漏檢現象,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詳細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盡最可能當場落實到具體人頭上。記錄要有檢查負責人和存有安全隱患的部門負責人簽字,有關落實情況檢查負責人要進行再複查。

6、建立安全檢查評比制度。對自查自改無隱患的部門要給予表揚,對隱患多、漏洞,又遲遲不整改的,進行批評教育或通報批評。安全檢查工作列入年終部門評先、個人評優考核。

7、建立檢查情況校內通報及向領導彙報制度。學校辦公室除了每月1次的安全檢查之外,元旦、春節、五一、暑假、國慶、寒假分別進行六次檢查,在重要階段或特殊時期可隨時進行專項或全面的抽查,並將檢查情況在校內進行通報或直接向領導彙報。

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制度6篇

第2篇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台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

2、學校安全隱患搏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校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以下部位。並明確排查責任人: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責任人。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6、排查責任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彙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7、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誌。

8、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台賬。並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第3篇

為確保學生能在校內安全愉快地學習、生活,杜絕一切可能發生的學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學校安全巡視值日製度,學校安全巡查制度。

1、值日教師早晨6:30分到校做好上課前學生的安全工作,禁止學生隨意走出校門,嚴禁學生在校園內騎自行車,並巡視學生課間活動,管理制度《學校安全巡查制度》。對學生有不安全行為給予制止,禁止學生做危險遊戲,嚴禁手持器械活動(特別是刀具利器、棍棒之類物品)、嚴禁追跑打鬧。

2、中午,下午放學做好靜校工作。並與值日學生在校門口做好相應疏導管理工作。

3、按學校要求做好學校門的開鎖與上鎖。非本校人員未經學校領導批准後一律不得入內。

5、值日領導安排好課間巡視範圍(a、學校操場。b、校園內)。

6、對校舍及操場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報告學校領導,並做好其他安全預防(如警示學生噪有危險的`活動範圍)。

7、向值日領導及時報告安全隱患,並積極協助消除隱患,做好各項巡查記錄。

8、值日結束後由帶班領導簽字並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9、值日領導、值日教師承擔因失職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第4篇

為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針,切實把預防工作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實處,強化崗位安全責任,確保學校財產和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長為我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後勤主任為直接負責人,負責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的具體事宜,每一位教職員工嚴格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確保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和後勤工作的安全,保證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安全。

2、全校師生要樹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強化工作、生活、學習中的安全意識,形成“學校安全,人人有責”的理念。

3、根據“誰使用誰負責”原則隨時注意學校校舍、設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總務處報告。情況緊急或其他情況下,也可向學校領導直接報告。總務處根據具體情況及時整改。不能或無力處理的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

4、根據“誰管的人誰負責”原則隨時注意學生人身及學生管理中的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政教處報告。政教處根據具體情況及時整改。不能或無力整改的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

定期(開學前,放假後,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對全學校進行安全大檢查,每月應對我校安全隱患進行自我排查,發現隱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報。

二查是否存在繼續使用危及師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課、住宿或活動;

三查學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運轉;四查學校圍牆及重點基礎設施有無安全隱患和警示標誌。

三查食堂進貨、儲藏、加工和飯菜質量的監督管理過程是否到位;

五查學校危險化學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規定實行專人管理、專櫃存放;

六查學校是否加強用火管制,校內是否存在學生使用明火的現象;

一查各班級對學生開展交通法規和道路安全知識的教育情況;

二查學校組織師生集體外出教育活動是否按照定人員、定車輛、定線路“三定”原則,並經教育局和交管部門批准。三查禁止師生搭乘“三無”車(無駕駛執照、無牌照、無客運執照)、病車、超載車和禁止學生搭、騎摩托車上學回家規定的執行情況;四查對學生路途安全是否採取了向家長及學生的預告通報制度。

1、學校的每一位成員均有發現、報告和處置(能力範圍內)安全隱患的義務。

2、每學年開學前,放寒暑假、節假日前,必須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每學期開學後第一週必須開展學生安全教育。

3、每兩週必須進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要及時以文字形式報告,以便得到及時處理。

4、對在上級部門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

5、每週對學生生活飲用水源的衞生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每週開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員不定期檢查。

6、加強門衞人員的管理,每週對出入登記和校園巡查登記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責令及時整改。

7、消防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於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管理的人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加以實行。

8、在排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或專家進行鑑定,以防事故發生。

1、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制,主要責任人取消當年度評先資格。

2、安全教育及安全責任落實,安全隱患排查到位並整改有力,全年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和被處罰的班級負責人,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5篇

堅持安全檢查制度是搞好安全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消除事故隱患的有力措施。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對學校建築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和檢驗。

1、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

2、對學校無力解決或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及時書面報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3、學校不得將現有場所出租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和經營。

4、校舍安全檢查要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嚴格化。要做到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在通常情況下,學校應每學期初、末進行兩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重點是教學用房、辦公用房、專用室,包括道路、圍牆、花壇、食堂、配電室、倉庫、車棚等各項建築設施等)。在風、雨、雪等惡劣天氣時要進行突擊性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留安全隱患、不留安全死角。

5、必要時,邀請當地城建部門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指導。

6、每次安全檢查均應做好書面文字記錄,作為安全檔案保存備查。

7、總務處應經常性的做好檢修保養工作,以確保安全使用。校舍維修安排在暑假或寒假進行(特殊情況的要及時整改)。

第6篇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國小安全工作,維護國小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各種不安全因素的發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每學年開學前,放寒暑假、節假日前,必須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

二、國小每月必須進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要及時以文字形式報告到相關部門,以便得到及時處理。

三、每學年安全員對校屬各單位開展不少於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有問題需要整改的部門單位,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門單位解決不了的上報到相關部門解決。

四、對國小食堂、小賣部、小吃店、生活飲用水源的衞生情況,每週進行一次檢查;對食堂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不得上崗。

五、消防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於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加以實行。

六、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必須及時提出整改計劃、整改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期完成。同時整治完成後,要組織有關人員驗收,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七、每次排查時,排查人員不得少於三人,且必須有安全知識和排查能力的人擔任。

八、在排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專家進行鑑定,以防事故發生。

九、不認真嚴格執行此排查制度的,實行領導責任追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