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
权益保障2.91W
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
劳部发[1995]223号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日)
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我们制定了《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现予发布,请按照执行。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一条 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五条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因赔偿引起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劳部发[1995]223号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日)
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我们制定了《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现予发布,请按照执行。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一条 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五条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因赔偿引起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请婚假被单位拒绝,怎么办?
进入职场的你,是怀揣着一颗事业心,或是已经遇见了自己的另一半,准备步入婚姻的殿堂,正考虑婚假的问题?近日,有网友提问,咨询有关婚假的问题。比如有一位网友表示,她某年四月领了结婚证,但是当时不知道有婚假,所以没有请,八月才提出请婚假,但是单位的人事表示婚假太长,单位业...
-
病退和正式退休的区别
病退是指劳动者因为年老或因为工作/疾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人们的退休年龄也会略有不同,比如男性满50周岁就可以办理病退,但必须满60周岁才能办理正式退休。那么病退和正式退休的区别,除了年龄方面外,还有...
-
劳动纠纷的四大类型是什么?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就是劳动纠纷。在企业任职过程中,大多数情况下员工与企业都是会共存的,但如果企业侵犯到员工的合法权益时,就会产生劳动纠纷。所幸的是,在劳动纠纷的案件中,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的,企业的败诉率高达70%。所...
-
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5]223号(一九九五年五月十日)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我们制定了《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现予发布,请按照执行。违反《劳动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