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流程怎么设计万无一失
员工辞职流程,其实是门很深的学问。有些公司在这个流程上不太注意,最后导致公司和员工之间产生争议。
《劳动合同法》中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解除和终止列举了很多条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所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将承担很大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做好自己的辞职流程,如何能保证自己在发生争议时举出证据?
对于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来说,公司必须让员工书写纸质的辞职信。有些劳动者喜欢口头提出辞职申请,遇见做事随便的公司,不去深究,其实这就埋下了隐患。《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强调有“书面”二字。口头的表达,虽然也是一种意思表示,但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所要求的形式要件。考虑到书面有利于最后确认证据,所以劳动者提出离职,还是需要提供书面的辞职信才行。
有些用人单位说,我们公司习惯发email。那么,员工发出的email辞职信是否能认可呢?这个牵涉到证据的真实性认定的问题。自从email面世之后,法律界给予了高度重视。现在基本对于email属于书面形式没有多大争议。但是问题在于证据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需要核验真实性。把email作为辞职信的一种形式,不得不在争论真实性时费很大的功夫。现在不少公司的电子邮件服务系统由公司自己管理,一旦员工提出质疑,如何证明自己没有对email作出修改?员工的辞职是劳动合同关系的重大变化,需要用人单位给予很高的重视。试想,如果公司和别人签署一份价值100万的合约,大家会用email来签署么?所以笔者建议还是将书面纸质的辞职信作为要件,不要偷懒。
有些领导说,我的下属提出辞职,我得挽留啊。直接让人家提出辞职信,是否把后路给断绝了?其实不然。没有人规定写了书面辞职信后就不能挽留。有书面辞职信后的挽留,根本不会受到辞职信影响。对于员工来说,辞职这个事说与不说,有很大区别,但说的形式却没有大的差别。在实践中,恰恰是领导的暧昧态度,导致该有的辞职信没有留,最后反而变成了劳动争议。
在员工提交了书面辞职信之后,公司有必要对拟离职员工作出工作和财务的审查。比如,外部供应商是否有未结事务,外部客户是否有未结款项,公司内部是否有未结借款和报销,这些核实需要及时进行。在规定的最后工作日,劳动者有必要做好工作交接,办理离职手续。
回到“冰绿茶”的问题,你的公司在整个离职流程上存在一定的瑕疵。单位没有你的辞职信,也没有书面离职手续确认单。如果你一定要回到原单位,可以就此与单位展开谈判。但是从职业诚信上来说,你一直都有辞职的意向,公司确实是按照你的意思办理的离职,所以建议适可而止为宜。(完)
-
上午签订合同下午解除合同
《劳动法》规定,政府职能部门也三令五申:用工单位与所聘用的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位于金州区的大连某产品有限公司不但拒绝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还演出了这样一出戏:在员工工作两年后,上午与员工签订了合同,下午又解除了合同。最近,该企业被法院判决其续签劳动合同,并...
-
被要求试岗时,该如何应对?
兰兰到一家公司面试,通过后却被要求无薪试岗7天,且完全是口头约定。虽然觉得不合理,但这是她两个月以来面试过的最心仪的公司了,于是她选择了接受。原本以为可以顺利通过试岗,结果第6天临下班前,她被告知“不合适”,最终悻悻而去,一分钱也没领到。其实从法律意义上来说...
-
公司可以在离职证明上写明离职原因吗
    问:公司可以在离职证明上写明离职原因吗?    答: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
-
求职时使用注水简历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所得薪酬等要返还单位有损失要赔偿最近,南京的晚报披露了一份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针对南京高校研究生诚信状况进行的一次专业心理调查,结果表明:至少有1/4的研究生并不抵触在求职中改变自己的履历,进行造假行为,具有造假倾向。大学生的“诚信”形象遭遇前所未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