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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规程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研室的建设,促进我院教学、科研、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教研室工作规程

一、教研室的性质与职能

教研室是根据学科或课程特点而设置的基层教学研究单位,其主要职能是组织教学、开展科研、教书育人、培养师资,发挥教师集体的力量,共同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教学任务。教研室的具体任务是:

1、组织教学:贯彻执行教学计划,组织教师完成各门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及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任务,组织实施和检查教学过程的各环节,保证教学质量。

2、教学研究:组织教师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理论、教学方法、以及校内外教学改革经验,拟订教学计划、教研室发展规划和各学期工作计划,拟订课程教学大纲,组织进行试题库、实验室以及教材等方面的建设,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书育人的经验交流,探讨本专业及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3、科学研究:组织教师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种学术活动,落实学校的科研任务,努力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

4、师资培养研究:制定师资培养规划,有计划地抓紧抓好师资的培养和考核工作。通过以老带新,大力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热情帮助青年教师更快地成长,力求多出人才,多出成果,使全教研室师资逐步在年龄、学历、知识和技术职称上形成合理的结构。

5、教学管理:教研室负有教学管理的职能,各教研室都要加强对相关专业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教研室主任要督促任课教师认真抓好课堂教学管理,强化对学生的自习、作业、毕业论文、实验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指导工作。

二、教研室建设的内容:

加强教研室建设,是每个教研室最根本、最经常的任务。教研室建设的优劣直接影响教研室发展方向、教研室整体水平的提高和教师的总体素质的状况。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教研室建设工作。

1、教研室的基础建设;

(1)教研室要明确每位教师的业务方向,制定每位教师的发展目标,调动每位教师的积极性,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努力搞好教学和科研。

(2)要进一步调整教研室的师资结构,为此,必须制定师资培养的长期规划和近期规划,报人事处审批;向所在学院和教务处、人事处推荐并参与引进师资;通过以老带新、脱产进修、在职进修等形式,逐步使教研室成为结构合理、素质较好的业务群体。

(3)教研室应明确教师所承担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根据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建立有机的联系和职责分工。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每学期至少听本教研室的每位教师2学时的授课,每学期至少考核一次科研进度,及时解决教学和科研中存在的问题。

(4)实验室建设:实验室有培养人才和科学研究两大作用,因此,应加强实验室管理和建设,切实发挥实验人员的作用。实验室要切实树立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意识,根据教学和科研的要求,开出高水平的实验,并不断进行实验室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2、教研室的教学改革:

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必须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规格的要求,通过对教学过程各环节的改革探索,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水平。每学期教研室要组织集体听课一次,利用教研活动进行专题交流。

3、教研室的课程建设:

教研室对承担的教学任务要有明确的教学要求。教学资料齐全,教学条件良好,教学秩序稳定,各教学环节应形成一套较成熟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教研室每年应有重点地抓1—2门课程建设,并定期向所在学院汇报重点课程的建设情况。

4、教研室的科研方向和规划:

科研不仅可以提高教研室自身的学术水平,而且可以促进和提高教学质量,教研室应有明确长远的科学研究方向和年度课题计划,除纵向课题外,还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横向课题研究,并开展一定的对外服务工作。

三、教研室工作的检查

为了保证教研室的建设,必须坚持必要的检查和指导。

1、教研室主任每学年开始应根据教研室讨论的意见形成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计划,报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备查。

2、教研室每学期期中应根据工作计划对教研室工作进行自查,期末和年度结束应向主管部门提交工作总结

3、每学期应定期检查教研室工作,一般每学期不少于二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教研室工作计划、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

(2)集体备课、听课情况;

(3)教师按时上下课情况;

(4)课堂教学情况;

(5)实验开出、设备完好率及更新情况;

(6)科技开发参加及完成情况;

(7)参与社会实践、教育实习的情况;

(8)违纪情况等。

4、教务处将有计划地对各学院的教研室工作进行考核和检查。每学年对1—2个重点专业或重点教研室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以便推动教研室工作上档次、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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