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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述職報告寫作方法

述職報告一般由首部、正文和落款三個部分組成。


個人述職報告寫作方法

   1.首部。主要包括標題、主送機關或稱謂等內容。

(1)標題。述職報告的標題有單標題和雙標題之分。單標題一般為"述職報告",也可以在"述職報告"前面加上任職時間和所任職務;雙標題由正標題和副標題組成,副標題的前面加破折號。正標題是對述職內容的高度概括,副標題與單標題的構成大體相似。

(2)主送機關或稱謂。標題之下第一行頂格寫主送機關或稱謂。向上級機關呈送的述職報告,應寫明收文機關;向領導和本單位幹部職工作述職報告,則應寫明稱謂。

2.正文。由導言、主體和結尾三個部分組成。

(1)導言。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任職介紹,說明自己的任職時間、擔任職務和主要職責,簡要交代述職的內容和範圍;二是任職評價,扼要介紹任職以來的工作情況。這一部分力求簡潔明瞭。

(2)主體。這是述職報告的核心,主要陳述履行職務的情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任職期間的任務完成情況,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績;二是存在的問題及經驗教訓;三是今後工作的努力方向、目標或打算。

(3)結尾。一般要求用格式化的習慣語來結束全文,採用謙遜式結尾、總結歸納式結尾或表決心式結尾等形式。

3.落款。包括署名、成文或述職時間兩種。也可以將署名放在標題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