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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成立鄉鎮商會批覆

批覆1.02W


  關於成立鄉鎮商會批覆1

xx縣丁橋鎮商會籌委會: 你們報來《關於籌備成立xx縣丁橋鎮商會的申請》及相關材料收悉。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稽核,批覆如下:

同意成立xx縣丁橋鎮商會,其業務主管單位為xx縣工商業聯合會,登記管理機關為xx縣民政局。 商會成立後,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嚴格按照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的章程開展活動,自覺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要健全組織機構,充分發揮商會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加強商會會員之間的交流和溝通,為進一步促進我縣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 你會應於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報送上一年度工作報告,接受年度檢查。 你會的印章式樣、銀行帳號等證件影印件,應及時報我局備案。

此 復

xx縣民政局

xxxx年6月16日

  關於成立鄉鎮商會批覆2

xx市蘇溪鎮商會籌備小組:

關於成立鄉鎮商會批覆

  你們要求成立“xx市蘇溪鎮商會”的報告收悉。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浙江省社會團體管理辦法》及有關政策規定,經研究批覆如下:

一、同意成立xx市蘇溪鎮商會,其業務主管單位為xx市蘇溪鎮人民政府,登記管理機關為xx市民政局。

二、成立大會後,應在一個月內向我局申請成立登記,核發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經登記核准後,方可以商會名義開展社會團體的業務活動,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三、商會成立後,應充分發揮自律研討、交流、協調、諮詢服務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探索商會規範管理、誠信經營、健康有序發展的新路子,為促進xx國際商貿名城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四、商會開展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核准章程,自覺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的業務指導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五、商會應於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報送年檢報告和財務報表,接受年度檢查。

六、商會開展換屆選舉、主要負責人變動、年會和會員大會等重大社會影響的活動時,應經業務主管單位同意,並向我局報告。

七、商會的組織機構程式碼、印章式樣、銀行賬號及稅務登記證件影印件,應在登記後的一個月內報我局備案。

此復

xx市民政局

xxxx年3月11日

  關於成立鄉鎮商會批覆3

xx市天台商會籌備組:

你們“關於籌備成立xx市天台商會的請示”收悉。根據寧民民〔xxxx〕116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寧異地商會登記管理工作意見》的有關精神,經研究,同意成立xx市天台商會。請按規定到市民政局辦理相關手續。

xx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xxxx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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