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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籤三方協議時要注意細節

4月北京高校應屆畢業生開始進入簽約高峰。有關專家提醒應屆畢業生,為了保障自身權益,籤三方協議要注意細節。

畢業生籤三方協議時要注意細節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大學生籤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檢視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瞭解。

在現實中,部分應屆畢業生因主客觀原因簽了三方協議後違約不去單位就業。一些用人單位為了預防這種現象發生,設違約金約束大學生。北京一家高新技術企業人力經理劉先生說,用人單位一旦與勞動者簽了協議,基本上就定人定崗了,如果畢業生突然說不來,企業就要重新進人,但是,這個時候企業錯過了最佳招聘時機,無形中造成損失,所以要用違約金約束大學生。

中央財經大學就業指導中心副主任李全敏說,應屆畢業生要在簽約前與企業充分地洽談,詳細瞭解用人單位的情況,包括規模、效益、管理制度等,不要出現籤三方協議後違約問題,以免給人留下不誠信印象,給自身帶來負面影響。

北京市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主任盧林說,三方協議是大學生從學校走上社會的一種法律約束,應屆畢業生籤三方協議前,要了解自身與用人單位的權益、職責關係,瞭解協議期限。在協議中,崗位、待遇、工作環境等都沒有體現,因此,畢業生要先對用人單位做好充分了解,認真考慮自己的權利與義務關係,權衡利弊。一旦簽了三方協議,就要受法約限制。